(小說) 畫壼 (10):沒有寄出的信

(小說) 畫壼 (10):沒有寄出的信

張家豪彎腰撿起掉在地上的信紙。阿明的信被風吹得翻了一頁,撕裂邊緣的那行字在路燈下閃了一下,又被他折回去。他把信紙沿著原來的摺痕對折,再對折,放回信封裡。信封已經被他捏得有點皺了,白色紙面上多出好幾條新的摺痕,收件人那三個歪歪斜斜的字被壓在其中一條摺痕底下,只看得到「張」的最後一捺。

阿明坐在涼亭裡,沒有起身。

張家豪走下台階的時候,身後傳來盲杖輕輕碰了一下石板地的聲音。很輕,很短,像阿明想站起來,又沒有站起來。他沒有回頭。涼亭外面的巷子很暗,他沿著來時的路往回走,經過孔廟側門、機車停車格、已經收攤的黑輪攤。塑膠桌椅疊在榕樹下,用一條鐵鍊鎖著,椅腳朝上,像一群睡著的動物。

他叫了一台車。車子開過左營大路的時候,窗外的街景在路燈下一段亮一段暗,他的臉在車窗上忽隱忽現。右手腕在紗布底下悶悶地發熱,從涼亭到現在都沒有退。他把手放在膝蓋上,沒有去看。

回到公寓樓下的時候,巷子裡只剩一盞路燈還亮著。他走上樓梯,感應燈又壞了,他在黑暗中摸到四樓,把鑰匙插進鎖孔。鐵門打開時發出一聲很低的金屬摩擦聲,客廳的灰塵味混著舊木頭的味道,和幾個小時前離開時一模一樣。

他沒有開客廳的燈,直接走進自己的房間。

書桌上的檯燈還保持著他離開時的角度,燈罩歪向一邊,光打在桌面上畫出一個歪歪的圓。他把隨身背包放在椅子上,拉開拉鍊。畫冊、計算紙、蓮池潭照片、自己的未寄出信,還有阿明那封信,被他一件一件從夾層裡抽出來,重新攤在桌面上。

這些東西下午被他帶出去的時候,還像線索。現在被他拿回來,反而像某種他親手搬回來的證物。

他把阿明的信放在旁邊,拿起自己的那封未寄出的信。信紙還折成四折,折角的地方已經有點起毛了。他把椅子拉出來坐下,椅腳在水泥地上刮出一聲短促的尖叫。檯燈的光照在他的右手腕上,紗布邊緣已經有點髒了。

他把信紙拆開。紙張已經舊了,摺痕的地方有點脆,攤平的時候發出細微的紙張拉伸聲。他的字跡比現在更生澀,筆畫的收尾處常常翹起來,像寫的人想讓字看起來比實際上更確定。第一行就映入眼裡。

「我到那邊以後,應該會很忙。」

這句話沒有被劃掉,留在第一行。他下午看到這行時只覺得是普通的開頭,現在重讀,才注意到那個「應該」。不是「會很忙」,是「應該會很忙」。連一個肯定的句子都不願意給。

第二行:

「妳不用每天去潭邊。」

也沒有被劃掉。他看著這行字,想起阿明說麗娟坐在黑輪攤最邊邊的板凳上,點一支黑輪放到冷掉也不吃。她不是去看風景,她是在等人。他當時知不知道她在等?他知道。這行字就是證據。他知道她會去潭邊,知道她會等,但他沒有說「不要等我」,只說「不用每天去」。好像只要把頻率降低一點,他的責任就跟著變輕。

第三行開始被劃掉了。

他下午只是匆匆掃過去,現在他把信紙拿到檯燈底下,湊近看。被原子筆塗掉的部分有一些筆畫從墨跡底下透出來,紙面上有一道一道反覆塗抹的痕跡,有些地方的紙已經被壓出溝,幾乎要破掉。

他把信紙轉了一個角度,讓燈光從側面打過來。光線斜斜掠過紙面,被劃掉的字在陰影裡浮出淡淡的凹痕。

「如果我很久沒有回信,」

他認出這幾個字。筆畫被塗得很碎,但「很久」兩個字壓得特別用力,紙背幾乎透出墨點。後面幾個字更難辨認,他用指腹輕輕摸過那些凹痕,一個字一個字感覺。

「不是因為我忘記。」

他看完了這一行,手指停在紙面上。不是因為我忘記。這句話也被劃掉了。他下午沒有注意到這句話,或者他注意到了,但沒有意識到它有多重。現在他知道了。他寫這句話的時候,已經預設麗娟會等他。他已經知道她會等,他只是先幫自己準備好一個解釋:如果我不回信,不是因為我忘記你。

然後下一行:

「妳不要等我。」

這五個字被劃得最用力。筆尖反覆塗過,紙面幾乎被戳出洞,旁邊的紙張纖維都翹起來了。他下午看到這行時,以為自己是狠下心寫了這句話又後悔。現在他看著那個被劃掉的「不要」,忽然不那麼確定了。他劃掉這行,是因為不敢說,還是因為說出來就等於承認自己知道她會等?

「不要等我」和「不用每天去潭邊」是不一樣的。前者是答案,後者是拖延。他選擇了拖延,把答案劃掉,然後在信的最下面,寫了三個字。

「對不起。」

他把信紙放下。檯燈的光打在那三個字上,墨水已經褪成灰藍色,筆畫很輕,像寫的人不敢用力。他下午看到這三個字的時候,覺得那是道歉。現在他看著它底下空白的半頁紙,發現那不是道歉。那是一道門。他把最難說的話全部鎖在門後面,只留這三個字當門牌。

他把信紙翻到背面。背面沒有字,只有被劃掉那幾行的墨點從紙背透出來,像一小片模糊的星點。

他把信紙翻回來,準備折回去的時候,手指碰到信紙右上角。那裡有一個很淡的鉛筆痕。他下午有看到,以為是紙上的髒點,沒有在意。現在他把信紙拿到檯燈正下方,湊得很近。

一個鉛筆寫的數字。

2。

那個數字寫得很輕,筆畫很細,像是用很尖的鉛筆輕輕描上去的。不是後來加上去的。墨水褪色的程度和紙張泛黃的範圍一致,這個數字跟這封信是同一段時間留下的。

他把信紙放下,看著桌上那個信封。信封是普通的白色橫式信封,沒有郵票,沒有地址,收件人那一欄是空的。他下午以為那是他還沒決定要不要寄,現在他看著空白的收件人欄,忽然意識到另一件事。如果這張信紙是第二頁,那第一頁在哪裡?

他把信封拿起來,往裡面看。空的。他下午打開的時候裡面就只有這張信紙,沒有別的東西。他又把信紙拿起來,看了一遍。這頁開頭第一句就是「我到那邊以後,應該會很忙」,沒有前文,沒有稱呼,沒有名字。這不是一封信的開頭,這是一封信的後半。

他把信紙放在桌上,看著它。檯燈的光從紙張背面透過來,右上角那個鉛筆數字在逆光裡變得更清楚。2。他以前沒有注意到。或者,他注意到了,只是從來沒有把它當成頁碼。

桌上,阿明那封信被風從門縫吹進來的氣流輕輕掀了一下,撕裂邊緣的那行字又露了出來。「如果有一天她真的去找你,你不要先問她為什麼,你先——」後面的部分被撕掉了,只剩下那條參差不齊的撕口。

阿明的信少了後面。

他自己的信少了前面。

兩封信都沒有寄出去。兩封信都在最該說清楚的地方,變成了缺口。

他把右手放在桌上,紗布擦過信紙邊緣。傷口在紗布底下悶悶地發熱,不是刺痛,是那種不肯散去的溫度,從涼亭到老房間都沒有退。他看著自己的手,想起阿明說:「我看不見,可是我知道,她咬了你。」又想起阿明說:「早知道當初,就不會把麗娟讓給你。」

他以前一直以為,自己只是沒有說再見。

現在他知道,不是沒有說。

是說了,又收回去。

他把信紙折回去,沿著原來的摺痕,一折,兩折。摺到第三折的時候,紙張已經軟了,折角的地方快要裂開,他停下來,沒有折完。

窗外有機車經過,引擎聲從巷口騎到巷底,消失了。他把信紙放回桌上,和那張計算紙並排。計算紙上畫著沒有鈴鐺的貓,背面是阿明寫的「鈴鐺咧?」。照片背面是「等不到你」。阿明的信最後一句是「你先——」。他自己的信最下面寫著「對不起」。這些東西拼在一起,每一件都缺了一塊。缺掉的地方反而對得上。

他沒有去找第一頁。

不是今晚。

他把檯燈關掉。房間暗下來,只剩窗外路燈從窗簾縫隙透進一點橘黃色的光。桌上的信紙在暗處微微反光,鉛筆寫的那個「2」已經看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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