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發票種類先從法規制度開始,帶你瞭解台灣制度發展脈絡,認識一般常見的3種發票格式範例,進而介紹最新電子發票的使用,幫助你建立基本概念。
目錄
Toggle一、發票種類介紹
統一發票的故事,要從1950年說起。那是戰後不久,百業待舉,政府設下獎項來喚票,一紙小小的發票,竟能牽動人心。1951年,它走進尋常百姓家,防止逃漏稅成了一場全民參與的遊戲。到了1980年,管理權歸入中央財政部,制度漸趨嚴整,秩序一步一步建立起來。讀者對這個過程有興趣,請參考財政部統一發票重要史料的介紹。
九〇年代,商家可以自行印票,經營與廣告交織,發票成了另一種社會風景。2011年,特別獎出現,在沉穩的制度裡添上一抹興奮。2018年,雲端發票啟動,2019年境外電商也被納入規範。發票不再只是紙張,而是稅務脈絡裡的一條清晰線索。科技推著它前行,也推著社會邁向另一個時代。

二、統一發票種類
三聯式統一發票,是營業人與營業人之間往來的正式憑據。三張紙,三份責任:自己留存的,是紀錄;交給客戶的,是憑信;留給稅務的,是制度。每一個名字,每一個統一編號,都得寫得清清楚楚。因為這不是一張紙,而是稅制秩序的一環。
二聯式統一發票,則面向個人與無編號的單位。少了一聯,也少了一層繁複。兩張紙,一張自留,一張交付。有人說它簡便,有人說它隨和。但規矩裡仍有分寸,買受人若開口要名字和地址,營業人仍得一一補上。這是一種妥協,也是一種周全。
收銀機統一發票,是時代的聲音。叮叮噹噹之間,一張紙從機器裡吐出。它遵循《營業人使用收銀機辦法》,是技術進入制度的象徵。九〇年代中期,商家得以自行印製,那是一個新的自由。發票,從此不只是紀錄交易,而是社會變化的注腳。
注意到如果符合小規模營業人定義,是可以免開立統一發票的。

三、發票格式範例
紙本發票的開立需遵循嚴謹規定,以下是二聯式與三聯式發票的共同填寫要點,以及各自的特殊要求。
共同填寫要點
- 交易日期:必須依時間順序開立,不可跳號或中間留白,避免漏報銷售額。
- 交易內容:品名、數量、單價、金額等欄位,依照實際交易情形填寫。
- 發票章:每一聯清楚蓋上「統一發票專用章」,不可用複寫方式。
- 發票章須載明:營業人名稱、統一編號、地址、「統一發票專用章」字樣。
- 統一編號以標準阿拉伯數字書寫。
二聯式發票
- 僅包含 存根聯 與 收執聯。
- 「總計」欄位直接填寫 含稅總額,金額需用 新臺幣中文大寫。
- 「買受人」欄位可填可不填,有需要可留下聯繫方式。
三聯式發票
- 包含 存根聯、收執聯、扣抵聯。
- 必須載明 買受人完整名稱及統一編號。
- 「金額」欄位:未稅銷售額。
- 「營業稅」欄位:另計(應稅者為銷售額的5%,稅額四捨五入)。
- 「總計」欄位:銷售額+營業稅。
- 開立時可使用 複寫紙墊於聯間,但發票章必須逐聯分別用印。
備註欄用途
- 可用於內部管理,記錄品名貨號,方便銷售出貨管理。
- 旅宿及旅行社業者,若代他人支付費用,如車費郵資費,可於備註欄註明代收代付項目與金額。此部分免列入發票銷售額及總計金額。
電子發票開立,可以參考三聯發票怎麼開的說明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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