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死城是《西遊記》第十一回唐太宗遊地府、快要還陽前經過的一處陰間角落,住著「無收無管、不得超生」的枉死冤魂。這裡要說清楚的是:唐太宗為何從旁觀地府的人,變成被群鬼包圍、喊著「還我命來」,得靠崔判官作保向相良借金銀才脫身,而這段插曲又如何推向水陸大會與玄奘取經。
一、枉死城是什麼?《西遊記》裡的位置和民間說法不完全相同
枉死城出現在唐太宗遊地府整趟旅程的尾聲。他先由崔判官接引出鬼門關,進森羅殿見過十代閻王,對過涇河龍王一案,又補了二十年陽壽,接著才由崔判官與朱太尉陪同「遊觀地府」:過陰山、經十八層地獄、走過金橋,遠遠看見銀橋與奈河橋,再穿過「奈河惡水、血盆苦界」,才「前又到枉死城」。原文對這一路的空間與獄名已經寫得很清楚,枉死城不是獨立景點,而是整趟還陽路線快要走完時的最後一關。
原文對枉死城本身的說明其實很精簡。崔判官告訴太宗,圍上來的這群鬼「都是那六十四處煙塵、七十二處草寇眾王子、眾頭目的鬼魂,盡是枉死的冤業,無收無管,不得超生,又無錢鈔盤纏,都是孤寒餓鬼」。換句話說,《西遊記》正文只交代了這裡住著枉死而無人收管、無法超生的孤魂,並沒有再多描述枉死城的管理制度、關押方式或懲罰內容。後世民間信仰裡,枉死城常被描繪成有更完整的官署編制與收容規則,那是後世逐漸疊加上去的想像;小說原文的枉死城,只是一群被遺忘的亡魂暫時聚集、卡在陰陽之間走不出去的地方,兩者不能直接畫上等號。
二、李世民一到枉死城,為什麼群鬼都喊「還我命來」?
在抵達枉死城之前,唐太宗在地府裡幾乎一直是個「看的人」:看十王升殿、看陰山鬼卒、看十八層地獄裡的刑罰、看金橋銀橋與奈河橋下的孽魂受苦。這些場面雖然驚心,卻都與他本人沒有直接衝突,他只是被崔判官領著,一站一站地觀看陰司秩序。
到了枉死城,情況第一次反過來。原文寫得很直接:「見一夥拖腰折臂、有足無頭的鬼魅,上前攔住;都叫道:『還我命來!還我命來!』慌得那太宗藏藏躲躲,只叫:『崔先生救我!崔先生救我!』」這是他整趟地府之旅裡,最明顯的一次從旁觀者變成被亡魂直接鎖定、動彈不得的處境。
這一幕很容易讓讀者想起更早之前的一段插曲:太宗還沒下地府時,因為夜裡屢屢「見鬼」而臥病,尉遲恭曾安慰他「創立江山,殺人無數,何怕鬼乎?」——這句話等於替讀者先埋下一個聯想:眼前這些亡魂,會不會就是太宗當年征戰所殺的人?枉死城群鬼喊出的「還我命來」,恰好又是涇河龍王稍早在太宗夢中喊過的同一句話。但原文並沒有把兩者直接畫等號:涇河龍王喊這句話,是因為太宗答應救牠卻沒能救成,有明確的個人因果;枉死城的六十四處煙塵、七十二處草寇之魂,原文只說他們是「枉死的冤業」,並未指名是唐太宗軍隊所殺,也沒有交代他們與太宗之間的具體恩怨。讀者可以合理聯想到隋末唐初的戰亂背景,但小說本身沒有把這層因果寫死。
三、六十四處煙塵、七十二處草寇,到底是不是來找李世民報仇?
把太宗在地府裡遇到的幾批「鬼」放在一起看,會發現他們的性質其實並不相同。涇河龍王是最清楚的一組:牠因為擅改行雨時辰、觸犯天條被魏徵夢斬,臨死前明明白白告過太宗一狀,說太宗答應救牠卻讓人曹官殺了牠,這是一段有憑有據的因果糾紛,也是太宗這趟入冥的直接起因。李建成、李元吉這一組同樣清楚:太宗一進鬼門關,這兩位兄弟就「揪打索命」,是玄武門之變留下的私人舊怨,原文毫不含糊。
枉死城的六十四處煙塵、七十二處草寇則是第三種情況。他們確實喊著「還我命來」,來勢洶洶,但崔判官接下來的說明,把整件事的重心從「復仇」轉向「求助」:這些鬼是「無收無管、不得超生,又無錢鈔盤纏,都是孤寒餓鬼」,只要太宗肯拿出錢鈔,判官「才救得哩」;後面情節的發展,也確實是靠一庫金銀分給眾鬼,眾鬼「得了金銀,俱唯唯而退」,並沒有繼續糾纏索命。這樣看來,比起一定要取太宗性命的仇家,他們更像是一群在還陽必經之路上,看到活人皇帝經過、想從他身上找到一條出路的孤魂。不過,這只能是讀者從情節走向推導出的解讀,原文並沒有明說「這群鬼就是為了討錢財才攔住太宗」,也沒有交代六十四處煙塵、七十二處草寇具體對應哪些真實戰事或人數,不宜把這組數字直接當成可查核的歷史統計。
四、在人間是皇帝,到了陰間只剩一個李世民
在陽間,唐太宗是「十九歲領兵,南征北伐,東擋西除」的開國皇帝,身邊有秦瓊、尉遲恭把守宮門,有魏徵護衛後宰門,還有滿朝文武隨時聽候調度。到了陰間,這一切全部消失。他沒有軍隊,沒有隨從,連路都不認得——出森羅殿後,他一度發現「不是舊路」,還特地問崔判官是不是走錯了,判官只回答「陰司裡是這般,有去路,無來路」。
整趟地府之旅,太宗幾乎完全依賴崔判官一人:崔判官在鬼門關前接應,領他見十王,替他把生死簿上的「一十三年」添成「三十三年」,出森羅殿後又陪他遊觀地府,遇到枉死城群鬼時再出面作保、借金銀解圍。到了枉死城最危急的一刻,這位在人間統御百官的皇帝,能做的只是「藏藏躲躲,只叫:『崔先生救我!崔先生救我!』」——這一句呼救,和他在陽間下令、調兵、賜賞的語氣完全是兩個人。這一節其實在寫同一件事:皇帝的權力來自陽間的制度與軍隊,一旦離開那套制度,換到一個沒有人認得「大唐皇帝」這個身分的陰間,權力本身就跟著失效,剩下的只是一個叫李世民的普通魂魄。
五、相良為什麼在陰間有十三庫金銀?皇帝反而要向平民借錢
太宗被逼問「卻那裡得有錢鈔」時,崔判官給出的辦法是:「陽間有一人,金銀若干,在我這陰司裡寄放。陛下可出名立一約,小判可作保,且借他一庫,給散這些餓鬼,方得過去。」太宗追問這人是誰,判官答道:「他是河南開封府人氏,姓相名良,他有十三庫金銀在此。陛下若借用過他的,到陽間還他便了。」太宗聽了「甚喜,情願出名借用」,當場立下文書,由崔判官作保,借了一庫,交太尉分給眾鬼。回陽之後,太宗也真的說到做到,又派人到河南開封府尋訪相良,把這筆陰司裡欠下的債,認真地在陽間償還。
第十一回後文其實已經交代了相良為什麼能在陰司寄放十三庫金銀:他在陽間是個賣水維生的窮漢,妻子則靠販賣烏盆瓦器過活;夫妻倆平日齋僧布施,又常買紙錠燒化,這些看似微薄的善行與焚燒的紙錢,就這樣一點一滴在陰司積成了財富。情節本身已經把對比拉得很明顯:陽間擁有天下、統率千軍萬馬的皇帝,到了陰間身無分文,連給亡魂的一點錢鈔都拿不出來;陽間一個賣水為生的窮漢相良,在陰司裡卻有十三庫金銀可以動用。這正呼應了「陰德」「行善積福」一類的民間觀念——陽間的善行與燒化的紙錢,會在陰司裡累積成看不見卻確實存在的財富。
六、有了錢為什麼還不夠?真正解決枉死鬼的是水陸大會
金銀分給眾鬼之後,崔判官立刻補了一句吩咐:「這些金銀,汝等可均分用度,放你大唐爺爺過去,他的陽壽還早哩。我領了十王鈞語,送他還魂,教他到陽間做一個水陸大會,度汝等超生,再休生事。」眾鬼這才「得了金銀,俱唯唯而退」。這句話其實把「借錢」和「超度」明確分成了兩件事:金銀的作用只是讓群鬼暫時退開、放太宗通過,並不是真正解決了他們「枉死的冤業,無收無管,不得超生」的處境。
判官送太宗出枉死城之後,在分別前又再三叮囑:「陛下到陽間,千萬做個水陸大會,超度那無主的冤魂,切勿忘了。若是陰司裡無報怨之聲,陽世間方得享太平之慶。」這才是真正處理枉死城群鬼困境的辦法——水陸大會超度的,是他們無人收管、無法轉世投胎的根本狀態,不是眼前這一次的攔路。用一句話概括這一節的判斷:錢解決的是眼前這一關能不能過去,水陸大會處理的才是他們為什麼一直被困在枉死城裡出不來。這也很自然會讓人聯想到後世燒紙錢、備盤纏給亡者的民間習俗,但那是文化上的參照,《西遊記》原文並沒有藉這一段情節去解釋燒紙錢習俗的起源,不宜把兩者直接畫上等號。
枉死城為什麼是玄奘取經前的重要轉折?
把整段插曲串起來看,會發現枉死城在《西遊記》裡的作用,遠不只是唐太宗還陽路上一段驚險插曲。他在枉死城裡答應辦水陸大會超度亡魂,回陽之後,先是派人到河南開封府尋訪相良、歸還借用的金銀,接著真的著手籌辦水陸大會:選定玄奘主持,水陸大會正式舉行後,觀音才在會場顯聖、指出大乘佛法,進一步把故事推向西天取經。
如果說唐太宗前面在地府裡走過的每一站,只是讓他親眼看見死亡世界的秩序與可怕,那麼枉死城是第一次讓他帶著一個必須回到陽間才能完成的責任離開——這個責任日後直接連上了取經故事的起點。這也是這段插曲留給讀者的兩條線索:一條是權力的失效與恢復,陽間的皇帝到了陰間變回一個普通的李世民,回陽之後才重新是皇帝;另一條是債的延續,亡魂向他討命,他向相良借錢,借了錢要還,而水陸大會要償還的,則是另一種欠著眾多枉死亡魂的、更大的債。枉死城因此成了整個唐太宗地府還魂故事裡,真正把情節從「遊歷陰間」推向「回到陽間、展開取經」的那個轉折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