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點也不好

如果我可以不用上班,每天寫作賺錢,該有多好?
很多人都曾經套用過這個句型,照樣造句吧。
如果我可以不用上班,每天打電動賺錢,該有多好?如果我可以不用上班,每天看電影賺錢,該有多好?如果我可以不用上班,每天彈吉他賺錢,該有多好?
⋯⋯等,請自行依照自已心中的渴望,照樣造句。
對於這個三段式渴望句,我一段一段依照順序,分析如下:
先談談如果。
如果有兩種:悔不當初的如果,天方夜譚的如果。
悔不當初的如果就不提了。因為人生的電動只能打一次,瑪琍歐的隻數永遠都是x1,如果不小心碰到毒蘑茹,噔噔,死翹翹了就死翹翹了,再怎麼悔不當初,也沒有辦法讓再一次的挑戰毒蘑茹。
況且,悔不當初的如果,是強調跟過去的事實相反,而會講如果我可以不用上班這句話的人,肯定是現在正在上班,所以前提條件根本就不相干。
另外一種如果,是天方夜譚的如果,這個如果是很遙遠的如困,遙遠的跟阿拉丁神燈一樣。
阿拉丁神燈很讚,只是永遠不會在現實生活中出現。
如果我可以不用上班的這個如果,就是屬於天方夜譚的如果。
屬於天方夜譚後的結論是:繼續每天上班,沒什麼好講的。
接著來談談每天寫作賺錢這句話。
我喜歡寫作,寫作是我的興趣。
興趣最迷人的地方,在於你隨時可以跟它說再見。
我今天心情好,想看個電影、想聽個音樂、想寫篇文章,那有什麼問題,喜歡、高興、愛,只要我工作下班了,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假設我今天就是悶,不想看電影、不想聽音樂、也不想寫篇文章,那也沒有問題,因為本來就只是工作之餘的消遺而己,不想做就不要做。
可是,當興趣變成工作,以下的事情就會發生:
1.一個星期五天,你一定要把二十部電影看完,而且要寫出二十篇的心得感想,重點是:不能寫得太差,小心把飯碗給砸了!
2.一個星期五天,你一定要創作出一首像樣的流行歌出來,要有創意、要能夠符合市場口味!不然你很可能就被唱片公司給冰涷了!
3.一個星期五天,每天晚上都要去PUB唱現場,吉他伴奏,唱一些很俗的歌,這些俗歌,你一點也不想唱,但是俗歸俗,老闆要求、客人喜歡,你還是得唱。晚上跑唱的錢不夠用,所以白天還要兼差快遞。
在這裡,可以分析出工作跟興趣的差異:工作是有一定得做的強迫性在裡面,而且除了一定得做之外,還有做得不好就沒錢吃飯的壓力。
簡單的講,工作最討厭的地方,在於你不能跟它說再見,因為你要靠它賺錢吃飯,怎麼能跟賺錢吃飯說再見呢!
分析完了第一句跟第二句之後,第三句的“該有多好”,就沒有分析的必要了。
因為,一點也不好。
分析完了之後,我開始慶幸自己是正職工作、業餘寫作了。工作時間正常,準時下班周休二日,讓我可以在寫作上大冒險,沒有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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