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小薇》之後

復古一下,偷懶直接貼我之前文章,是很久之前喔,大學時寫在批踼踼的文章:
———
嗯嗯,我很喜歡看日本的大河劇哦
通常只要有播大河劇我都會看
而且重播也看 所以同樣一集都會看個兩三遍
我覺得日本人真的很注重自己的歷史文化
每年都會播一出大河劇
每個禮拜天播一次 就播一整年
這一點很讓人羨慕
很多大河劇的劇本都編的很細膩
在裡面會看到人世間的種種情感和無奈
會讓人對人性有更深刻的體會和領悟
也因此更能夠諒解別人
我這個暑假最大的享受就是周未能看利家與松這出大河劇
真的太棒了 我還有買它的原聲帶
在內頁裡面抄有很多大河劇裡面的對白
像是”如果能讓我生小孩,我寧願拿長濱十二萬石來換 好苦呀”
”秀吉是拼了命的要出人頭地,
我覺得這樣的朋友令人尊敬”
最近偶然間看到西洋骨董果子店和奉子成婚這兩出偶像劇
覺得日本的偶像劇真的很有創意
會在裡面加一些漫畫和電玩的影像處理風格
實在很好笑
還有他們的配樂插曲很能襯托戲劇的氣氛
往往到了某一個段落 就會在影像中配上完整的主題曲
便成了很精緻很完美的MTV
他們的主題曲都是請創作者根據劇本創作的
只要拿來跟台灣最近偶像劇的主題曲來作比較
高下立判
台灣的真的是不忍卒聽呀 ?
竟然還要出原聲帶
———
看自己……十年前(!!!)寫的文章很有意思。
可能發現十年前寫得很棒,那真得會覺得自己太厲害了,與有榮焉啦﹐可是在是與有榮焉的同時,又覺得不對勁,很快就發現,如果十年前就很棒了,那不是代表十年後的自己不長進,白活了十年!
也有另一種可能,十年前寫得很糟糕,那表示十年後的現在我寫得大有進步,能看出以前文章有哪些很糟糕的地方,雖然開心,可是在開心的同時,又必須承認十年前的自己,太不行了太經不起檢視了!
好難做人!
兩種都不好,結論是,別去管以前的好不好啦,懷舊就是要開開心心的,以前好或者以前不好,都要哈哈大笑一下,繼續往前走。
不得不承認,以前曾經發生過的事,像個小種子深深埋梗在靈魂的某個角落,它有可能永遠都不會發芽長大,可是它永遠以小種子的形式埋在那裡,你不知道它甚麼時候會冒出來。
一開始貼的那幾段十年前寫的文字,是我大學時期某個橫切面的生活跟思想,在往後的十年間,我沒忘記曾經寫過那些字,不然我現在不會知道有這個東西可以挖。
可是,我也從來沒有回憶過這一段文字。
埋的很深呀!
這就是回憶奇妙的地方,也是文字奇妙的地方。如果不是我曾經以文字的形式紀錄下來,這一段我大學時期某個真實存在的橫切面,很可能永遠埋在靈魂里,雲深飄渺不知去向。
現在我把它挖出來,因為我想在這個橫切面再抓出某一個點。
我大學看的第一出日本大河劇,同時也是我看過最囂張最好看的大河劇:《秀吉》,裡面有好幾個段落,已經烙印在腦海裡了,其中有一段,最近幾次在我腦海裡重新再上演過一遍。
織田信長火燒比睿山天台宗之後,豐成秀吉偷偷在河邊救濟大火中幸存的孤兒,一直以來在日本有太陽之子的稱呼的他,笑容陽光燦爛,對那些孤兒說:
「只要活著,就會遇到好事哦!」
這句話,從賤農馬夫出身、最後結束日本戰國時代成為歷史風雲人物的豐臣秀吉口中說出,還真的讓人小小的心臟快爆發,想要大聲的吼幾聲!
我之所以想起這句話,是因為最近在寫作的過程,有一句話一直在我腦海回響,我覺得是因為秀吉的那一句話深埋在我靈魂里,它終於發芽長大了,所以才會有現在我腦海裡回響的這一句話:
「只要堅持,就會遇到好事哦!」
在堅持寫作的平淡無奇路上,雖然一直都沒有賺錢,可是一年下來,走在路上想起來會笑開懷的事跡,也有好幾件了。
一路收集到好幾個不會忘第一次。
第一次在批踼踼得到50個好評。
第一次在臉書上發佈迅速得十個贊。
第一次收到讀者來信。
第一次在空間上有人轉載文章。
第一次在博客有人轉播。
第一次在空間的閱讀人數超過4000人!
最近發生的第一次,最最最我開心。
我隨身帶蘋果air筆電,走到哪寫到哪。有一次我如同往常在上海地鐵,是從五角場坐到虹橋吧,很長的一段地鐵。想當然筆電放在腳上就開始寫了,旁若無人的寫。
但我一直有感應到,坐在我旁邊的女孩一直盯著我的電腦螢幕,記得那時候我寫作的狀況的很好,所以敲打鍵盤很用力、速度也很快,是引人注意沒有錯,但眼角余光告訴我,那個女孩也看太久了吧!
不管她,我持續以飛快速度敲打鍵盤。
然後又過了好幾站,終於,虹橋站到了,我要收攤了,在旁邊一直看的女孩也可以結束了吧。
就在我把筆電收進背包之後,旁邊那個女孩以微微顫抖的聲音開口了:
「那是小說嗎?叫甚麼名字?」
「嗯……」
「我想關注,有名字嗎?會出版嗎?我會去買的。」
女孩表情是認真的。
我笑啦!這個笑容有很小一部份是覺得那女孩很天真,但是絕大部份,是我真的很開心。
「這個沒有出書啦。我這一篇寫完會發表在空間。」
「QQ空間嗎?你空間叫甚麼名字?我去找。」
「我給你QQ吧!加你為好友後,你可以看到我空間的文章了。」
那一天我走出地鐵後,虹橋地鐵站很大,我就在那寬敞的大廳長廊一直走一直繞,不買票,沒有想說要到,只是一直走。
一直走,然後臉上一直掛著跟海賊王的魯夫有得比的開心大笑容。
在跟女孩對話的時候,我的心已經飄到天上心了,但臉上表情裝的很酷。
是要很酷嘛,我可是在地鐵上寫作,旁人看到螢幕上的文字,就會想要繼續看下去的作家呢。
真的是太爽啦!對於一個沒辦法靠寫作賺錢卻還是拼命寫的人,你可以想到更爽的事嗎?
「只要堅持,就會遇到好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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