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召

鳯山陸軍步兵學校野外訓練場
我又接到教召令。
教召令上面有一段官方文字:「教育召集令」具法定效力,請台端依規定時
間、地點前往報到接受召集訓練,否則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處理。
這算是恐嚇嗎?
它的確是在恐嚇。因為它很清楚的知道,不恐嚇的話,大家都會鄙視它、忽
視它、假裝沒看到它。
理由很簡單,正常的男人都討厭當兵。想想看,你要在營區裡面一天二十四
小時都不能出去,每天就是立正站好、唱歌答數、站哨查哨、拔草掃地,會
給你一點點的休息時間,但是休息時間能做什麼?在一個軍營裡面,能夠期
待有什麼像樣的娛樂消遺。
這不是跟坐牢一樣,誰會想過這樣的日子,誰會想去當兵。
沒有人當兵,教召就沒戲唱了。為了強力推銷,它軟的不行,來硬的!要你
在當兵和坐牢中兩個選一個。
當兵最怎麼靠北,也比坐牢強吧。
很狠很幹的一招,它給你一個無法拒絕的offer。
沒有人想當兵,所以政府放大絕,直接白紙黑字當兵寫在憲法裡。憲法規定
:人民有依法服兵役的義務。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命令膽敢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這麼威呀,再怎麼頂天立地的男子漢如我,也只能認了。
去年教召它恐嚇我,我人在大陸,可以不鳥它。今年國軍還是不放過我,我
人在台灣,被逮個正著。
就當做欠國家的吧。可是,在幾年前我已經乖乖當了一年多的兵了耶,最青
春最有活力的時期,乖乖在營區當了一年多的狗,白天叫我立正我不敢抖腳
,半夜叫我查哨我不敢怠慢,這樣還沒有還夠嗎?還有欠嗎?還欠多少呀?
這麼想太消極了,應該正面一點,陽光男孩的想說國軍需要我。但是不對呀
,以我親身在營區待過一年多的經驗告訴我,我並沒有因此而成為一個武功
高強、能英勇殺敵的排長。是的,我打過靶、丟過手榴彈,但是這些軍事訓
練實際上只佔我在營區活動的百分之一都還不到,其他的時間,也就是大部
份的時間,我都做前面提到過的事:立正站好、唱歌答數、站哨查哨、拔草
掃地。
一年多的時間都達不到軍事訓練的效果,一個禮拜能做什麼?拜託,不要浪
費彼此的時間好不好?國軍有比教育召集更應該要做的事,老百姓也有比教
育召集更應該做的事。
這麼說很有道理,可以說給軍中的阿兵哥聽。阿兵哥其實也懂的,可是沒辦
法,制度就是這麼規定,世界就是這麼運作。難道你以為阿兵哥希望你們來
教召呀,來的人一個比一個還要賭爛,一個比一個還要難伺候,誰想呀。
阿兵哥不希望我們去教召,我們不希望去阿兵哥那邊教召,兩邊都是臉上掛
大便的人,註定要被湊合在一塊,沒辦法,你可以爬、你可以走、你可以跑
,但是你就是沒辦法飛起來,天生註定沒辦法飛起來。
說到重點了,跟人生的很多事情一樣,就是這麼規定的,就是這麼運作的,
你喜歡也罷,討厭也罷,反正你只能乖乖的面對它、接受它。
所以我乖乖的去教召。
真心希望它以後不要再恐嚇我了,就算要恐嚇我,也請在我人不在台灣的時
候恐嚇我,謝謝!
PS:我還是一個守法的好公民的,寫這篇文章只是在守法之餘小小的放一個
悶屁,悶屁放完,人就舒坦許多。沒有惡意,請不要把我當作是在毀謗什麼
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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