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色蜘蛛網(2)(完):飛蚊症

神隱少女(千與千尋)中的無臉男
第一次遇到無臉男的那天晚上,出於一個正常人遇到鬼的反應,我嚇得瑟縮在床邊,雙手捂著臉,用可能會震破玻璃的高分貝尖叫了幾聲,然後小心翼翼地,放開雙手,偷偷窺視衣櫃的方向。
無臉男仍然站在那裡,一動也不動,戴著面具,頭低低的,沒發出任何聲音。
窗外仍然下著雨。
「怎麼啦?怎麼啦?叫這麼大聲!」媽媽慌慌張張跑進來問。
我馬上飛奔到媽媽懷裡,哭著說道:「媽,有個人跑進來……」
「在哪?」媽媽摸摸我的頭,四處張望。
「就在哪裡呀!」我頭埋在媽媽懷裡,指著衣櫃方向。
「在哪?」媽媽語氣充滿疑惑。
我轉過頭來,奇怪的事發生了,無臉男不見了。
窗戶依然緊閉,被雨水淋濕的玻璃映照我們母女倆的身影。
就只有我們兩個。
「怎麼會有人跑進來呢?,你是不是作惡夢啦?」媽媽用懷疑的眼神看著我。
剛剛我明明看到了,可是現在,房間裡面除了媽媽跟我,再也沒有其它人,我瞪大眼睛,啞口無言:「怎麼會這樣?」
媽媽打了個哈欠,語氣平淡問道:「你看到甚麼了?」
我一五一十把事情的經過,從半夜醒的電冰箱到回到房間打開窗戶,簡單扼要說了一遍,重點形容無臉男的詭異造型。
「你看到鬼了。」媽聽完之後,下了個簡單的結論。
我沒辦法反駁,房間裡面有圖有真相,連我自己,都懷疑是夢到鬼了。
媽媽見我無語,笑笑地拍拍我的頭,表示安慰,回到她的房間去。
扣一聲,門關上,房間裡面,只剩我一個人,我緊張兮兮左看右看,沒發現其它鬼影子,鬆了一口氣,坐到床邊上,喝一口水。
「唉~~」
不知道從哪冒出來的,無臉男又出現在衣櫃旁邊。
沒有任何動靜,只是靜靜站在那裡。
這次我第一反應不是害怕,而是火了:「少在那裡裝神弄鬼!」拿起桌子上的教科書,一把往無臉男的方向扔。但無臉男就跟空氣一樣,教科書只是穿過無臉男的黑長袍,消失不見了,只有書本打在牆上的聲音,然後掉下來。
聽到丟教科書的聲音,媽媽趕了過來:「沒事吧?又怎麼啦?」
「它又出現了,討厭的鬼!」我指著衣櫃的方向。
「哪?在嗎?」媽媽看著衣櫃的角落,一臉疑惑。
「你沒看到?」
「沒有。」
我不可置信地瞪著媽媽,媽媽的表情很正常,然後我再看了一眼無臉男,無臉男本來就沒有表情,只有白色的面具,三個洞,露出看不到樣子的眼睛跟嘴巴。
雖然媽媽看不見無臉男,但是有媽媽在,我總是比較安心,膽子大了點,我走到衣櫃角落,一步一步慢慢走,把教科書撿起來,當然,我的肩膀穿過了無臉長的黑長袍,就跟剛才丟過去的教科書一樣。
媽媽又打了哈欠,有點生氣的說:「三更半夜,不好好看書就算了,還惱羞成怒丟書本。」
我悶著嘴,瞪著無臉男。於是媽媽開始訓話,從自己辛苦工作回來,不能睡個好覺,到吵醒了鄰居明天見面時怎麼跟別人交待等等,講了快五分鐘。等媽媽淊淊不絕講完了,不發一語的無臉男,乾乾脆脆應了一聲:
「唉~~」
我很仔細觀察媽媽,媽媽不但看不到無臉男,也聽不到無臉男的嘆息聲。
等媽媽回去之後,我也累了,不想再去管無臉男,反正他不犯我,我不犯他,我窩在棉被裡,蒙著頭。
想睡覺,但是睡不著,更不想攤開棉被,我完全不想確認無臉男到底還是在不在。
迷迷糊糊之中,我想到一件事。
高一時候,有一天我在太陽底下走路,發現空中飄浮著一隻透明的毛毛蟲,形狀很像生物課上的古生物:草履蟲。我看了很疑惑,往前走幾步路,那隻毛毛蟲維持跟我相同的距離,停留在空中相同的位置。我眨眼,那隻蟲從視野的下方再拋到前方空中。反覆眨了幾次眼,我確認那只蟲不是飄在外面,是在長在我的眼睛裡面。
後來我到圖書館查了些資料,知道這在醫學上叫「飛蚊症」,很多人都有這毛病。吃飯的時候,偶爾跟爸爸提到這件事,爸爸不感到驚訝和意外,因為他自己也是從小時候就看到「透明毛毛蟲」了。
爸爸也看得到,書上也這樣寫,我就安心了,從此與「透明毛毛蟲」共處,認定它會跟著我一輩子。
現在,這個無臉男會不會是另外一個「透明毛毛蟲」?也打算跟我跟一輩子?
明天,到圖書館查些資料,然後等星期天爸爸出差回來,找爸爸來看看這無臉男吧!

藍色蜘蛛網(1):無臉男

神隱少女(千與千尋)無臉男
小時候跟媽媽看《藍色蜘蛛網》,偶爾有「陰陽眼」劇情,有些人眼睛跟狗一樣,七月半會看到好朋友飄來飄去。不過在我幼小而成熟的心靈觀念裡面,一直以為所謂的「陰陽眼」,只有電視《藍色蜘蛛網》才有,就算真的有人眼睛看得到超音波影像,大概輪不到自己。
但是,世事難料,人不能太鐵齒,小時候的我就是最好的例子。
說起來,那是高中發生的事情。
在台灣,凡是念過高中的,都體會過甚麼叫大學聯考。整個高中三年,好像從入學第一天起,就在為三年後的大學聯考作準備。第一年必須把成績拼過關,如果發現自己實在資質不夠,沒辦法當愛因斯坦的徒弟,那就要好好考慮到底是念理科好?還是念文科好?到了第二年,那是關鍵打底的時期,如果沒有在這一年把成績顧好,那是等著留級重考了,而到第三年,那就更不用講了,班上每位同學每個老師都進入備戰狀態,黑板斗大的字會提醒所有人:「距離大學聯考還有XXX天!」
總之,數字會說話,成績好,高中三年是彩色的,成績不好,高中三年是黑白的。長大之後回想起來,還真感慨在最寶貴的青春年華少女時,就這麼耗費在那一堆聯考後被燒掉的教科書裡了。
就在高二我堅持要念第三類組醫科,每天晚上跟牛頓三大運動定律搏鬥的深夜裡,有一天,我又在牛頓爺爺的難解迷宮中陷入昏迷,在3M反眩光檯燈的照射之下,迷迷糊糊做了個夢。
那個夢即使是十幾二十年後,我還記憶猶新,那是我有史以來,做過最詭異的夢。夢裡面我一睜開眼,首先感覺到自己這裡癢那裡也癢,忍不住要抓的時候,發現手上身上長滿了噁心的長毛,密密麻麻的,大驚之餘我跳了一下,跳的時候頭被頂到,很痛,伸手要摸摸頭,手也頂到牆壁。
手掌攤開在自己眼前,看不清楚到底幾根手指,很快我發現,自己應該是被關在一個大圓缸裡面,很快我還發現,自己應該長得猴模猴樣的,因為除了手上身上之外,臉上也是毛茸茸滿面,跟泰迪熊一樣。
那時候的我到底身在何處,變成甚麼樣,無史可考,也不重要,我很快就醒了,那畢竟只是一場夢。醒來之後,我仍然在房間裡,書桌上物理課本一行密密麻麻小字:兩種電荷、電荷守恆定律、帶電體電荷量等於元電荷的整數倍。這一行讓人頭疼的字,讓我馬上從毛茸茸的夢境中甦醒,因為課堂上國文老師說了,這本書將會決定我的大學聯考分數,對我的未來有關鍵性影響,
深夜一點多。3M反眩光台燈照打在物理課本上,我坐在床邊,膝蓋裏著棉被,靜悄悄的,牆上時鐘滴答滴答地響。
我媽媽在環保局工作,是清潔人員,每天她收完垃圾下班,都快要十二點了。自從我上高二開始,她體恤我晚上讀書辛苦,下班後都會買個豆漿蛋餅給我當宵夜,鼓勵我雖然漫漫長夜,但還要繼續努力!而其實大部份時候,我都是在書桌上打盹睡著了,媽媽會把宵夜放在冰箱裡。
迷迷糊糊中醒來,我依照往常習慣,走出房門到廚房,打開冰箱取出冷凍的豆漿蛋餅。走回房間的時候,就只有「噠噠噠噠」我拖鞋發出來的聲音,迴繞在走廊。
打開門把的時候,突然聽到一聲嘆息:「唉~~」
我訝異地環顧四周,空蕩蕩的走廊、白色的牆壁、咖啡色的木頭門,大概是幻聽了我想,於是繼續拎著豆漿蛋餅回到床邊。
等到我坐好的時候,又是一聲嘆息:「唉~~」
「誰!搞甚麼?」我的心臟在一瞬間跳了好幾下。
完全醒了,睡意全無。
「唉~~」「唉~~」
連續的這兩聲,我聽得很清楚,是從窗外傳過來的。我起初的反應是有點惱火,三更半夜嘆甚麼氣,可是隨即想想,覺得不對,向窗戶望去,才發現玻璃是濕的,外面在下雨,雨應該不大,因為聽不到雨聲。
但重點是,這是電梯大廈十二樓,聽不到窗外的雨聲,更不可能聽到窗外的嘆息聲。
我保持冷靜,用半驚半疑的目光望著窗戶上濕濕的毛玻璃,大概看了有一分鐘左右,沒有再聽到嘆息聲,我安心許多,深深吐了一口長氣。
走到窗戶邊,我把玻璃窗拉開,想看看外面雨是不是下很大,誰知道,窗戶一打開,噗一聲有個黑影竄進來,嚇得我往後跳了一步,腳跟撞到衣櫃,跌倒在床上。
回過神一看,一個人鬼魅似的,全身套著一件大黑長袍,臉上就只有一個潔白的面具,三個洞,看不到眼睛和嘴巴,沈默站在書桌旁。
「唉~~」

軼聞(1):怪叔叔紅衣男

台灣台南南鯤鯓代天府
南鯤鯓代天府,台灣南部上的了排行榜的廟宇。逢年過節,來求神拜佛的民眾從廟頭排到廟尾,特別是大年初一到初五這段大紅日子,廣場上停車場擠滿了車,廣場外,還排著長長的車隊,閒雜人等張三李四都想沾沾喜氣。
神明很忙,不同的神明有自己特定的行政區域,掌管保佑的事務也不同,平常大家都是各管各的,自古以來百姓瞭解這一點,不會隨便拿香就亂拜。例如:大媽求子當拜注生娘,漁民求平安當拜天上媽祖,至於住在南鯤鯓代天府的這個祂,很多百姓是衝著發財來的。這裡一套行之有年的習俗,代天府有個小金庫,虔誠的廣大的善男信女能跟神明借錢,借來的錢作為投資理財或者創業基金,無論作甚麼用途都很好,因為神明保佑,不過能夠借到多少,看上帝的骰子決定,每個想借錢的在萬善爺主廟前自己擲笈,一陽一陰為聖笈,二陰為怒笈,最快擲出聖笈能夠借最多錢。
大年初三,南鯤鯓跟往常一樣,前來燒香求財的民眾擠爆,如淊淊江水。其中有一家人來自高雄,伯叔表親帶著成群小孩一同來到這裡,大人們忙著口中念念有詞,誠心誠意用顫抖的手希望擲出聖笈,想跟神明多借點發財金,小孩們就暫時先放牛吃草,讓他們在廣場花園玩耍。
五個小孩,三個年紀大一點的姐姐,從十二歲到十五歲上下,都是念國中,兩個小兄弟今年九歲,都是念國小三年級,表哥叫陳子英,表弟叫陳子昂,兩表兄弟差半歲。
三位姐姐走在前面,嘴裡啍著最近在夜市很火的劉德華《忘情水》,兩位小兄弟跟在後面打鬧嘻戲,到了一處僻靜花園,表弟子昂說道:「子英你看,那個叔叔好怪!」邊說邊指著樟樹下一人。
子英一看,那人姿勢古怪,側身趴在行道樹旁的矮牆上,面部朝下,從身形體格來看,魁武強健像是年輕小伙子,可是從臉上面容來看,皺紋滿怖卻像個遲暮老人,最特別是他身上穿著一身紅衣,那紅衣不是一般正常人穿的紅衣服。因為那是古代漢人穿的那種大紅彩衣,就算在電視古裝劇里,也只有在婚慶喜事的時候才看得到。
「這個怪叔叔,又出現了!」子英仔細將那個人看了又看,最後得出這個結論。
「又出現了,哥你以前看過?」子昂臉上寫了一個大大的問號。
「是呀!子昂你不記得了嗎?去年過年我們來這裡拜拜的時候,也遇到過這個怪叔叔,記得當時,是在停車場那邊遇到的。」子英仰天張望,明明是小孩子,裝作一副回憶往事的老表情。
「呀!我想起來,去年在停車場,這個人也是穿著紅衣服,躺在地上不動,活脫像是從電影里走出來的古代人。」子昂大叫。
子昂這一叫,引得走在前面的三個姐姐回過頭來。在子英和子昂熱烈討論眼前怪叔叔的時候,三姐妹已經走的很遠了,她們在遠方回頭喊了幾聲,作勢要子英子昂趕快追上。
那紅衣怪叔叔以極不自然的姿勢,側身斜躺在短牆上,一動也不動。子昂看了一會兒,手上抓起一把乖乖,往紅衣男身體丟去。
子英叫了一聲:「你在幹甚麼!」搶到子昂身邊待要阻止,來不及,只看著那幾顆乖乖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線,筆直朝紅衣男散亂油污的頭髮飛去,眼看著就要撞上了,原本一動也不動的紅衣男,突然伸出手將那幾顆乖乖接住。
紅衣男伸手抓乖乖的速度極快,快到在空中產生一陣旋風,而且紅衣男在抓乖乖的同時,眼睛一直都是閉上的。子英跟子昂兩個人看呆了,面面相覻,正準備轉身抓腿的時候,紅衣男乾咳了一聲,子英子昂回頭望,那紅衣男在手裡搓摩了乖乖幾下,往嘴巴里塞。
紅衣男咀嚼的滋滋有味,那模樣就跟餓鬼一般。子昂見了開心,上前走到紅衣男身邊,拍了一下紅衣男的肩膀:「叔叔,好吃嗎?」
子昂動作嚇了在旁邊的子英一大跳,子英瞪大眼睛,想把子昂拉回來,已經來不及了。
「嗯,好吃好吃,還有嗎?」紅衣男睜開眼睛,看了子昂子英一眼,再四處張望,圓滾滾的大眼睛不斷地探查公園每個角落。

跑步奇遇(4)(完):好奇心殺死一隻貓

南投縣鹿谷鄉內湖國民小學
人都是有好奇心的。
特別是對想不明白的事,越想不出來,越是好奇。
那些以前晚上會來跑步的人,都跑到那裡去了?周德忍不住的好奇。
既然晚上操場都沒有人了,想要給自己好奇心一個答案,周德只有兩條路:白天去問學校的人,或者是晚上去問唯一還在的人:警衛。
第一條路,顯然是行不通。白天學校里的人,不論是學生、老師、行政人員、甚至是警衛,他們光是白天的事就忙不完,去問他們晚上為什麼沒有人跑步,有百分之一千的可能性會被轟出來。
第二條路,就比較合理一點。晚上的警衛本來就是負責在晚上看管學校的,對於那些人出入校園,他本來就應該要關心,除非他工作的時候都在偷懶,假裝在看監視器,其實是在玩iPad小遊戲,或者是假裝在巡邏,但是其實每次的路線都是警衛室到厠所、厠所到警衛室。
以上次周德被警衛趕出去的經驗來看,周德覺得警衛還是挺讓人放心的,該做的事就不會偷懶。
這樣的話,警衛心裡面一定會跟自己有相同的發現:怎麼最近都沒人跑步了呢?
周德接著分析下去,警衛有了這個發現,會有兩個結果:疑惑、或者是不疑惑。
會疑惑,就觸動了警衛敏感的好奇心,他會去找答案的,既然他身為學校的警衛,他就是找答案的最佳人選,說不定他早已經找到答案,等著跟不知情的人,像是我這樣的人分享呢。
或者是不疑惑,這個就更好了。警衛發現了,而且不疑惑,表示警衛一定知道為什麼,才會不疑惑。那麼,警衛大人肯定也是等著跟疑惑的人,像是我這樣的人分享呢。
一路分析下來,結論已經攤在陽光下了,該怎麼做不用再說。剛好昨天周德才被警衛大聲的趕出學校,他覺得跟警衛也算是不趕不相識了,今天晚上,他決定找警衛問個清楚。
英語裡面有一句無釐頭的俗話:好奇心殺死一隻貓。這句話很妙,乍聽之下,似乎是在誇貓的好奇心過盛,所以到最後自己找死。但是其實這句話沒有這麼單純,它有點小複雜,複雜到可以用邏輯上的三段式論證法,加以拆解。
拆解如下:有九條命的貓很難死,好奇心可以殺死很難死的貓,所以結論是:好奇心威力強大!
周德就是不應該太過好奇,還跑去問警衛為什麼沒人跑步。
警衛很好奇,周德怎麼會跑來問這個問題。
「你覺得現都沒有人來跑步,很奇怪嗎?」警衛上上下下打量周德,反問。
「……,是的,我每天晚上來跑步,以前,都還有蠻多人的。」周德謹慎的回答。操,他突然覺得自己在警局作筆錄。
「其實,我反而覺得,你會來跑步,才是奇怪。」警衛語帶玄機的說。
「呃,怎麼說?」周德感覺自已好像被反將一軍。
「這裡最近發生命案了,你都沒有在看新聞嗎?」警衛終於說出他的疑惑。
命案,天呀,這種事情還真的在自己周遭發生了。
周德突然想到見過兩次面的那個女學生。如果她就是那個命案的女主角,再如果命案是發生在周德遇到她之前,那麼,在自己周遭發生的,就不僅僅是一椿命案了。
還是個靈異事件!
但是這個真實的命案,到底同時還是不是一個靈異事件,永遠沒有答案。因為周德沒有再繼續追問下去。
好奇心殺死一隻貓,有些事情不要追問下去比較好,周德明白這個道理。
那天晚上,周德離開警衛室,沒有再到操場,他在附近的路上跑了幾圈,本來他就是只要跑個步流個汗而已,在操場跑,跟在路上跑,沒有多大的差別。
跑了大概二十分鐘,有滿身大汗了,夠了,周德往自己住的公遇走。
前面有一個女高中生,穿運動服,一看見她的背影,周德在心裡驚呼:不就是那個之前在操場遇到的女學生嗎?
周德沒有勇氣再走向前……

跑步奇遇(3):沒有人的操場

夜晚的小學操場
接下來的好幾天,周德照樣每天晚上到學校跑步,沒有再遇到過那位女同學。
他覺得失望,可是有另外一件事情,讓他覺得訝異。本來晚上跑步的人已經變得很少,現在,少到能不再少了。
因為少到剩周德一人!
連續好幾天晚上,周德準時八點半操場報到,也連續好幾天晚上,整個操場只有他一個人在跑步。
高中操場空空蕩蕩,月亮很大很圓,高高掛在天上,沒有什麼雲,月光照下來,自己影子拉的很長,很清楚,輸廓黑白分明。
真的是形單影隻,只有影子的陪伴呀。
周德邊跑、邊看了幾次手錶,認真懷疑自己時間感錯亂,真的是晚上八點多嗎,怎麼感覺像凌晨三四點?
喂,影子,請問現在幾點了?
「……」
影子沒有答話。(周德內心OS:好險,影子沒有答話)
仔細看了一下司令台時鐘:八點五十。沒有錯﹐正常這個時候,警衛應該開始拿手電筒巡邏了。
既然影子註定不會答話﹐周德不死心,他決定在操場等警衛,讓警衛把自己趕走,這樣他才會覺得這是一間正常學校。
周德走到小兔子相疊為王的小動物園。兔子還在,好險。看到兔子,周德心裡舒坦。
看了有一會兒,不見手電筒的光照。
八點五十八、八點五十九、九點到、九點一分、……
是學校開放時間結束的時候了,周德還在學校裡,兔子還在籠子裡,沒有警衛來趕人。
這間學校沒人管了嗎?
自己當警衛好了,四處看看,心想在這間學校跑這麼久,除了眼前這個小動物園,其它地方都沒好好看過,周德突然一個念頭閃過。
「兔子,抱歉,我要走啦,自己保重,我要去巡邏了。」周德在心裡默默跟兔子說完再見,朝教室的地方走去。
才剛走到上教室階梯,周德聽到有人大叫。
「喂,都九點了,怎麼還不離開學校?」
周德轉頭一看,警衛伯伯終於出現,沒有使用手電筒,只是站在操場的入口處,在教室走廊的另外一頭,很大聲地對著周德喊。
「哦,好,我要走了。」雖然是被趕,但是周德被趕的超開心的。

跑步奇遇(1):夜跑

跑步
這間高中,開放時間到晚上九點。周德每天晚上準時八點半,到學校操場跑步。跑完十圈之後,學校也要關門了,警衛會持手電筒開始巡邏,趕人。
今天晚上,周德跟往常一樣,八點半進學校,在操場旁邊拉手抬腿,做些暖身運動。
看著空曠操場,再看看操場上一輪大大的明月,他很喜歡今天的氣氛。
什麼都好,就一個地方怪怪的……
不知道為什麼,最近跑步的人變少了。以前這個時段,少說也有十幾個人左右,這幾天,兩三個人而已。
今天更是少到不能再少,整個跑道上不算周德,只有一個女孩子在跑步。
周德看著那個女孩子,心想管他的,反正人越少越好,跑起來更有感覺。就跟游泳一樣,每次下水總是要找個人比較少的水道,游起來才爽,不用一邊游還要一邊閃來閃去的。
做完䐘身運動,周德迫不及待上操場。
因為幾乎每天跑步,很習慣了,周德跑步的速度算快。六七圈跑下來,已經超過女學生兩次了。每次要從後面超越的時候,周德總是忍不住看幾下。
女孩子穿著學生的運動服,個子不低,應該有有165公分吧,身材不賴。
操場上就周德和她,兩人一前一後的跑,在這個小小世界裡,只有他們倆,周德覺得今天晚上的風,吹起來特別涼爽。
很快的跑到最後一圈,女孩子又在眼前了,周德心想超幸運,最後一圈還可以再從背後超越一次。
突然間,周德發現地上有塊東西閃閃的,他停下腳步,撿起那一塊東西。
一個學生證:南湖高中,上面有一張清秀女學生大頭照,下面一排寫著名字:李怡君。
周德撿到學生證的第一個念頭,送去給警衛,可是隨即一想,說不定是那個女孩子掉的!周德雖然超越過女孩子兩次,不過都是從背後超越,一直不知道那女孩長相。
剛好利用這個機會看看!
一想到這裡,周德很高興地加快腳步,很快就跑到女孩子身後。
「同學,你好!」周德特意在聲音裡面灌滿親切感。
「你好⋯⋯」女孩子停下來,轉身,臉上神情好像不怎麼訝異。
「請問這個學生證是妳的嗎?」這句話問得其實多餘﹐因為女孩一轉身,清秀的臉,周德一看就知道就是學生證本人。
「是的呀,謝謝。」女孩子笑著收下,回過身又繼續往前跑。
就這麼結束了?周德也只能很快地跑完第十圈。
時間也差不多,警衛就快要來趕人了,周德離開操場。
走出學校門口的時候,周德想起那個女同學,李怡君,她還在裡面,還在跑嗎?
應該馬上被警衛趕出來吧。
不管這個了,周德心裡只希望,明天可以再看到她!

蚯蚓(5)(完):怪咖小白

宿舍裡的空咖啡罐
常常有人用「兩點一線」形容上班族生活的單調。每天就是搭地鐵坐公交車上下班,工作然後生活、生活然後工作,每天在家裡和公司之間定點來回,形成一個無限回圈。把這個回圈放在小白身上,那更加單調了——小白住工廠宿舍,兩點之間的那一條線對小白而言,只是五分鐘步行。
有位在政壇很活躍的新潮流女士,四五十歲了單身未婚,媒體面前語不驚人死不休:養老公不如兩條狗。這句話很聳動,如同政治人物慣用的選舉語言。小白台灣念書時在新聞看到這句話,覺得很不舒服,現在他一個人來到異鄉工作,住工廠宿舍,每天兩點一線,他開始認真思索這句話裡的人生智慧。
小白每個星期到人民廣場參加相親,一年下來,仍然沒有脫光:「脫離光棍」。每天早上他照鏡子,很仔細端詳鏡子裡面的自己,看了很久,嘆了一口氣,實在不瞭解自己為何還是光棍一隻。那個四五十歲還沒結婚的女人,會不會某天也照完鏡子,發出「養老公不如養兩條狗」的感慨。
應該養兩條狗嗎?小白不喜歡狗,狗號稱是人類最忠實朋友,可是他總覺得現在的人類太寵愛狗了,每次在公園看到有人遛狗隨身帶一個塑膠袋,狗大便了,順手將大便抓進塑膠袋裡,便覺得噁心。每次他在街上看到有人一邊逛街,一邊把貴賓狗或是博美狗捧在手上,也是覺得噁心。
他覺得現在是狗在養人,不是人在養狗。記得他小時候,養狗都嘛是把狗流放在門外,每天固定把吃完的剩菜剩飯放在門口,養的狗,可能叫小黑或是小黃,自己就會跑去吃。
這才是養狗,多麼痛快。
但是小白現在住宿舍,不可能把狗放在門外養,他也不想把狗養在房間裡,所以他從來沒有考慮過養狗。
有考慮過養小白兔。小白很早就覺得小白兔可愛,常常他在亞新廣場看到有人賣兔子,都會停下來看個十分鐘,一邊看一邊問:「這小兔子要怎麼養?」、「這小兔子還會長大嗎?」雖然看了十分鐘,雖然問了好幾個問題,小白兔一隻也沒有很貴,但是最後,小白一定不會買。
他之前一個女朋友,那女朋友養過兩次小白兔,兩次都是買回來,沒多久就死了,小白很怕,怕自己也會房間裡把小白兔養死,所以儘管他覺得小白兔再怎麼可愛,也不會真下定決心養。
之後,小白還考慮在房間養植物,養個虎尾蘭?仙人掌?可這些都是想想而已,從來沒有訴諸行動。
人是很奇怪的動物,小白更是奇怪,連宿舍阿姨都沒法理解,小白怎麼會在宿舍裡面養蚯蚓?
是的,養蚯蚓。
有一天小白照常五點起來跑步,下完雨的操場一如以往,有很多蚯蚓跑出地面「透氣」。小白不知道中了甚麼邪,回到房間拿出兩瓶空的咖啡罐,再回到操場,挖土裝進咖啡罐裡,再順手抓了幾隻蚯蚓丟到裡面。
就這樣,小白開始養蚯蚓。
每天兩點一線回到宿舍,小白總要看看桌上兩瓶咖啡罐,看著蚯蚓在裡面活動,不知為甚麼,這給他安定的感覺,他把兩瓶咖啡罐當作水族箱,蚯蚓當作是水族箱裡的魚。以前每天早上起來他要照鏡子,發發「養老公不如養兩條狗」的感慨,後來早上起來,他只是看看蚯蚓,省去了感慨。
下雨天的時候,小白很興奮。中午傍晚回到宿舍餐廳吃飯,飯吃完他迫不及待回房間,平常神隱在土裡的蚯蚓,這時候會鑽出地面透氣,小白看著桌上咖啡罐,看著蚯蚓出來透氣的模樣,非常滿意,這是他養的蚯蚓。
每天要喝三杯咖啡的小白,兩個月要喝掉三罐咖啡,加上原來就有的兩罐,小白一共在桌子上面擺了五罐空咖啡罐,每個咖啡罐都盛滿了土,土裡面養著三到四隻的蚯蚓。
可是到後來,那些蚯蚓還是都死掉了。
小白星期六要上班,兩個月有一個星期返台假。他本來以為,把這麼好養的東西留在大陸一個星期,不會怎樣,可是當他一個星期休假後回來,發現那些咖啡罐都閣上蓋子了,他推測是阿姨在打掃房間時,以為那些咖啡罐裡面的土是咖啡,就把順手把蓋子蓋上,等到再打開蓋子,已經是一個星期後小白回到大陸了。
小白並沒有把土翻出來,看裡面蚯蚓還在不在,下雨天的時候,小白坐在桌子前面等,但是沒有蚯蚓爬出來。
後來,怪人小白把那些咖啡罐裡面的土,當作是咖啡粉,每天三杯,把那些土喝完了。
從那之後,小白沒有再喝過咖啡,也不再養過任何東西。

蚯蚓(4):咖啡

雀巢咖啡和蘋果air筆記型電腦
每個人的漫長一生,都能扯成一長篇,生活中大大小小事,大至一場婚姻、小至「一杯咖啡」,都可以塞進長篇裡,擠出一段小章節,為故事添點字句。
咖啡之於小白,當然也有一段講起來無聊、但說說無妨的小曲折。
小白每天四杯咖啡。
聽到這個,很多朋友第一個反應:「太多了吧!你準備喝成咖啡精?」、「你假裝自己每天在星巴克!」、「確定你每天可以消化掉這四杯咖啡因?」、……。
面對這些善心提問,小白只有苦笑,真要老實回覆,答案只有一個:「為了少睡點覺。」
小白常常覺得自己喝咖啡是繞了一圈,最後又繞回原點。
之前在台北工作,公司免費提供咖啡,小白抱著不喝就是虧的貪便宜心理,每天上午一杯、下午一杯,不出一個月,小白就感受到咖啡因偷偷吃定你的神奇毒力。
簡單講,咖啡讓你精神振奮,但一旦你喝久了,沒有咖啡你就精神萎靡。
被制約了!早上進辦公室,中午休息過後,沒有先來一杯咖啡,好像是電腦還沒開機就狂打鍵盤一樣的怪,所以有一次公司咖啡機壞了,小白特地中午頂著大太陽,出辦公大樓到便利商店買罐伯朗咖啡。
最可惡的制約在週末。沒上班,可是到了上班該喝咖啡的時間,早上八點或是中午一點,小白開始感到有點昏昏沈沈沈,沒喝咖啡貌似不行,於是後來小白養成習慣,週末必然伯朗咖啡,要是在以前,小白進小七都是奶茶或可樂,不會買啡咖。
咖啡就是這麼容易上癮,有其罪惡的依賴性,雖然心裡不喜歡,但偏偏公司就是提供免費咖啡, 小白抱持不喝就虧的貪便宜心理,每天依然早上一杯、上午一杯,到了週末,自己覓食咖啡。
後來小白離開那家公司,免費咖啡成為雲煙往事,剛開始他咖啡照喝,但一段時間後,打定主意戒咖啡,所以到了中午,不管再怎麼昏沈、再怎麼精神萎靡,他小白硬漢一條,硬是咖啡不入口。
當咖啡因挾帶睡意攻擊小白,他沒有被打敗,他在昏昏沈沈中站起來,雙手抱頭發誓,堅信沒有咖啡,同樣能在中午保持清醒。
五分鐘的恍忽,小白硬撐過去,沒想到只要撐個五分鐘,咖啡因睡魔消失無影無蹤,在抵抗咖啡因作崇的過程中,小白重新定義了魯迅阿Q的「精神勝利法」。
電影《無間道二》:「往往都是事情改變了人,人卻改變不了事情。」
公司提供免費咖啡,改變了小白,小白離開公司,沒有免費咖啡,沒便宜可佔,那就不喝了,所以說到骨子裡去,在喝與不喝之間,小白被公司改變了。
那後來,小白怎麼又喝起咖啡了呢?
小白生活作息規律,自從開始從事業餘寫作一職,他如果不是在工作,就是在寫作,可是工作之餘,寫作時間實在不多,所以他一切生活作息,朝儘可能擠出最大寫作時間為目標。
他本來每天晚上跑步,可是仔細研究後發現:下班之後吃點東西也快七八點,十點跑步,跑完步後洗個澡十一點,到了十二點睡覺,這樣每天晚上在七八點到十點之間,跟十一點到十二點之間,有兩個不連續的零散時間段寫作。
寫作是一項高度整合大腦迷宮的活動,需要像是熱身暖機這一類前置作業,一般是聚精會神半個小時,才能進入狀況,因此兩個不連續的零散時間段,雙重浪費,才剛進入狀況,就要去跑步、就要去睡覺了。
為了把將有限時間資源的效率開發到最大,跑步時間被小白從晚上移到隔天清早,於是晚上整個串連起來,從七八點到十一、二點,小白有比較充足的時間閉關寫作。
這樣調整之後,小白變成是晚上比較早睡,早上特早起來,五點就起來了!跑步洗澡,一晃六點,到七點準備上班工作,為了養足精神,小白習慣在六點多再睡會回籠覺,午休時候也一樣,睡個大概十分鐘。養足下午的工作精神。
業餘寫作的時間少得可憐,想要多一點點時間敲打文字,小白就想把早上睡籠覺和午休小憩的時間也省下來,然而不睡覺怕上班打瞌睡,怎麼辦,小白第一個想到最好的辦法,就是喝咖啡提神。
早晨一杯咖啡,回籠覺退散!中午一杯咖啡,午休毋須再找周公。每天,多寫幾百字。
繞了一圈,小白走回到喝咖啡這條老路,而且喝得更凶!

蚯蚓(3):十萬個為什麼

十萬個為什麼
人類無疑是地球有史以來最囂張的生物。恐龍雖然曾經在侏儸紀時期,也佔據整個陸地,但牠的姿態,是以某個類別很多種生物一起霸佔的。人類比任何一種恐龍都還要凶猛,不管是雷龍、迅猛龍、暴龍,都比不上人類,因為人類是以單一品種,以趨於無限量繁衍的方式佔據陸地。
霸佔地球之後,人類進一步將地表改造成適合自己居住的地方,能夠和人類一樣,生活在高樓大廈和柏油路水溝環境中的生物,都必須有牠自己的生存之道。
譬如說,狗。
狗性情溫馴,天生適合當人類的小跟班。餵牠吃東西,牠猛搖尾巴當你是主人,不餵牠吃東西,牠還是對著你搖尾巴,然後用一副「怎麼了?」的無辜眼神看你。
狗在先天上體型就打不過人類,咬人太危險了,很可能被打得落荒而逃,所以狗通常不咬人。不過狗畢竟還是具有野性的動物,在某特定場合,像是小嬰兒遇到大土狗、陌生人類接近自己地盤,狗照樣回歸本性,試試看自己鋒利的犬牙有多厲害。
貓跟狗體型接近,都可以靠人類垃圾桶裡的剩菜剩飯維生,所以小貓小狗可以流浪在人類社會裡。
仔細想想,行走在地面上的大型動物,大概也只有貓跟狗具備這樣條件。有些動物,像是狐狸小兔子,雖然和貓狗體型接近,可是咽不下剩菜剩飯,在鋼筋水泥打造的都市叢林,除了剩菜剩飯,找不到其它食物可吃,牠們又不吃剩菜剩飯,所以根本無立足之地。
跟人類一樣地面上行走的動物,都沒有辦法跟人類搶地盤,失去了棲息地和維生食物,到最後都是被幹掉的份。只有人類到不了的地方,像是高山、海洋、天空等,一般生物保持在自然狀態。
在人類地盤上,除了人類之外,還有一些生物,因為活動在和人類不同層次的領域,可以在人類社會的環境中找到食物,所以一直和人類共存共榮。像是陰暗角落爬行的蟑螂、像是空中飛舞吸血的蚊子、像是……在地底下吃土維生的蚯蚓。
那天中午,陽光很大,雖然清晨下過雨,地面上看不出下雨痕跡,唯一可以證明下雨的,就是跑出來曬太陽的蚯蚓。
小白在操場走道,看到一條一條被曬成乾屍的蚯蚓,再湊近一點看,螞蟻正排好隊型,奮力把鮮嫩肥美的大餐搬回窩。
那個畫面,提醒小白曾經也有過童年,小白生平第一次看螞蟻在搬食物,一定也像現在這樣:張大嘴巴好奇不已。
回宿舍後,小白上網百度,對蚯蚓這種生物,進行小學生自然課最基本的理解。
小時候在兒童界流行過的「十萬個為甚麼?」現在換成「百度一下,你就知道」如果用關鍵字搜尋,輸入「蚯蚓」兩個字,可能有如下結果:
問:蚯蚓為什麼在下雨天爬出來?
答:蚯蚓沒頭沒臉,鼻子長在圓溜溜的身上,平時蚯蚓在土壤裡不停鑽洞,小土塊跟小土塊之間,有很多寶貴的空隙跟空氣,蚯蚓可以靠這些空隙跟空氣,吸氣、吐氣、吸氣、吐氣、吸氣、吐氣,就跟人每天都要做的事情一樣。
下雨天,雨水落到地面,滲進土壤裡,小土塊跟小土塊之間的空隙被水填滿,沒有空氣,蚯蚓「淹沒」在土裡,就跟人溺水一樣,不趕快「浮」出土面,就等著窒息而死。
問:蚯蚓為什麼一直待在土裡面?
答:土裡面唯一可以吃的東西,除了土之外,當然還是只有土。蚯蚓厲害就厲害在這裡,牠可以吃土為生。蚯蚓的一天很簡單,就是在土裡面盡情鑽動,一邊鑽動一邊吃土,把土裡面的腐葉、糞便、細菌消化殆盡,然後再從長長的身體末端,排泄出一顆顆的小圓土粒,那是蚯蚓的大便。
這樣吃土有很多益處:蚯蚓一直鑽、一直吃、一直排,可以讓土壤中的空隙越來越多,植物越好扎根,長得越好,蚯蚓的腸胃是天然消毒劑,可以將土壞裡的酸性、鹼性、有害物質先吸引掉一層,真的吃壞肚子蚯蚓噶屁了,生在土中死在土裡的蚯蚓,含有豐富珍貴的蛋白質,無疑是很好的飼料。
小白越看戰鬥力越高,小學自然老師實驗課教過的東西,突然間又跟老師要回來了。
來養蚯蚓好了!小白心裡歡呼。(果然是小白……)

蚯蚓(2):木乃伊

埃及金字塔和人面獅身像
去年埃及古文物來台灣,在高雄科博館展出,小白和媽媽有一起去看。
本來他以為:古埃及的強項就是國王木乃伊,到科博館看展覽,才發現除了國王之外,還看到許多小動物像是阿貓阿狗,只要尊貴一點的,古埃及人也會幫它們做成木乃伊。這些木乃伊幾千年後輾轉流傳到台灣高雄,這個發現很新奇,小白望著被塵封千年而不化的阿貓阿狗,很想拍照,但,科博館不准拍照。
「不要拍啦!這個有詛咒在裡面,這些國王或是小動物,死後屍體被這樣封起來,肉體沒辦法散到另外一個世界去,幽魂就找不到殼,那些幽魂會成為怨念。你拍照,照片留在你的手機裡、留在你身邊,等於是把這些幽魂給帶回家了。」媽媽看小白拿起手機東張西望,知道他想做甚麼,連忙阻止。
小白耳朵聽進去了,心裡卻忍不住,他趁著要到下一個展覽區的空檔,讓媽媽走在前面,抓緊機會回頭拍了一張遠照。
「沒偷拍吧!」媽媽機警地回頭喊,但小白早已經把手機收在口袋,不著痕跡。
回到家後他仔細看照片,一整個展覽區都拍進去了,左右兩排的玻璃櫃,櫃子裡面是一具一具的木乃伊,那木乃伊雖然小,形狀輪廓看得很清楚。
拍了幾張,有些景沒抓好,有些對焦模糊,有些光線比較暗,他先選出一張拍的得最好的,其餘都刪了,然後把那張最好的照片發佈到臉書,發佈完後,馬上將那張最好的照片也從手機刪除。
照片沒有把留在手機,也沒有留在身邊,像這樣,那些找不到肉體的幽魂怨念,就不會找上自己了吧,對於自己巧妙閃避來自媽媽的詛咒,小白很是得意。
網路的世界沒甚麼道理,那張照片在臉書上得到五十個讚,這是小白開始用臉書有史以來,得到最多的讚了。
小白想不透,明明那張由下往上俯拍101的照片,明明那一張在象山橫拍台北市華燈初上的照片,明明那一張清晨貓空朝陽乍現的照片,隨便哪一張都比木乃伊來得有意義呀,但大家就是喜歡木乃伊。
「那隻貓扁扁的好可愛!」國中同學A留言。
「這麼多年沒吃東西當然扁扁的。」國中同學B代小白回覆。
「那隻是貓頭鷹嗎?怎麼看起來圓圓的?」高中同學C提問。
「笨蛋,那是狗好不好,三千年前很肥的狗。」高中同學D搶答。
就一張照片,一人一句加一個讚,兩天之內就衝到五十個讚了,受歡迎程度完全超乎小白預料。
第五十個按讚的,是小白大學一個哲學系的朋友,他提出一個觀察獨到的問題:
「照片裡都沒有活人???」
沒有嗎?
明明記得有的呀!!!
小白眉頭一皺。雖然那天科博館的人,沒有多到足以用爆炸形容之,但人還是有,而且挺多,記得每一尊木乃伊,都是跟別人擠著一起看的,怎麼拍出來的照片,一個展區都沒有人呢?
只有木乃伊。
更詭異的是,當初趁媽媽不注意手機狂拍,好幾張無聲咔嚓,回到家仔細選最好幾張上傳到臉書,在拍的過程中,剛好人都跑走了?在選的過程中,怎麼都沒有發現這個很點點點的問題。
記性太差,小白無法確定到拍的時候,到底有沒有人,現在再看臉書上的那張照片,兩邊木乃伊一字排開,他從第一個仔細看,看到最後一個,左邊一排看完,再看右邊一排。
看完之後他一身冷汗,如果那些木乃伊如假包換,是曾經有生命有元氣,死後屍體被做成木乃伊密封到現在,幾千年後輾轉運到高雄,被他以現代高科技的手機拍下來,這麼多木乃伊拍在一起。
媽說的有道理,還真的是……不太好……
想湮滅證據。臉書上那張得到五十個讚的照片,小白想把它刪掉,但是,又覺得可惜,好不容易自己臉書有這麼多的讚,刪掉了,對於那些按讚的親朋好友,不好交待,不是嗎?
那天晚上,小白看著電腦上自己臉書,一直看著那張照片,心裡蹦蹦跳的,幾次滑鼠指標點選刪除,畫面彈出確認是否刪除的視窗,就是沒有力氣再點選「確認」那個按紐。
到了半夜,小白亳不遲疑把臉書上那張照片刪了。
刪掉照片的前一刻,半夜醒來小白上廁所,洗完手看著鏡子,突然間兩排的木乃伊出現在鏡子裡面。
被嚇的完全醒了,小白二話不說,馬上打開筆電,刪掉他臉書有史以來得到最多讚的那張照片。

蚯蚓(1):慢跑

高架下廠區雪景
「因為愛情,不會輕易悲傷……」(王菲)
「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樣……」(陳奕迅)
清晨五點鐘,小白總是像電腦突然開機啓動一樣,被這段音樂從美夢中驚醒。
對付它的方式很簡單——被驚醒的小白會起身在iPhone上輕輕一划,輸入密碼,把鬧鐘時間改調到AM 05:20,讓無辜的手機休息一下,然後平躺蓋好棉被,繼續呼呼大睡。
「嘟嘟!嘟嘟!嘟嘟!嘟嘟!」
清晨五點五分,小白像電腦突然又被按下開機鍵一樣,被這段噪音從呼呼大睡中驚醒。
對付它的方式也很簡單——第二次被驚醒的小白不掀開棉被,一手將床邊的卡西歐名片型鬧鐘抓過來,打開蓋子在某個地方按下黑色按紐,鬧鐘就啞巴了。
然後小白會打個哈欠,把身體窩回去枕頭和棉被所組成的天堂之間,只是這次通常不會再有美夢了,也沒有呼呼大睡,小白只是想維持舒服的睡眠姿態。
賴床這老毛病喜歡折磨人,小白對付它的方法,是輪流用手機跟鬧鐘來折磨自己。
AM 05:20。
「因為愛情,不會輕易悲傷……」(王菲)
「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樣……」(陳奕迅)
決定性的一刻!AM 05:20手機準時再響起這段音樂,小白終於被折磨夠了,懶洋洋地掀起棉被起身,關掉手機音樂,準備開始每天早上都要做的事:
慢跑。
很多成功人士都有慢跑的習慣:布希、馬英九、王雪紅、陳水扁。每次在報章雜誌看到類似報導,小白眼睛睜得特別大。他怎麼看自己,都覺得不算成功人士,可是跟很多成功人士維持同樣一個小習慣,是他心裡的驕傲。
特別是,當這個小習慣維持十年不衰。
每次跟新同事新朋友聊到幾點起床,小白大概都知道接下來的對話怎麼進行,他太有經驗啦:
「五點。」
「這麼早!」
「早點起來去跑步。」
「這麼認真!」
「跑步完後洗澡,再小睡一會。」
「哇!」
「每天跑,跑十年了。」
「!!!」
跑了十年,還不值得三個驚嘆號的話,小白還有更精彩的:他跑步不講究氣候,下雨天撐個傘跑,已經稀疏平常的了,而在颱風天,他照樣在狂風暴雨中跑,下雪天,飄雪的清晨跑起來特別有感覺。
今天,不是颱風天也不是下雪天,很平常的一個早晨,小白換上運動短褲、繫好鞋帶,準備十年如一日的慢跑。
打開門望向走廊外邊,地上是濕的,天看起來沒有下雨,為了以防萬一避免感冒,小白隨身帶了把小傘。
小白跑步除了不講究氣候,也不講究地形!只要穿上球鞋,人在哪,跑到哪。例如:學生時候跑校園,當兵時候跑營區,在外面租房子就跑巷子,以前公司有跑步機的時候,小白也試過在機器上原地跑。
現在住的公司宿舍,宿舍旁邊有操場,剛好符合小白的需要,每天一大早,小白到那個操場報到。
之前沒有下雨天在操場跑的經驗,小白帶好雨傘走出宿舍,看了一眼灰濛濛的天空,沒有想那麼多,反正只要有路就可以跑,操場當然也是一樣。
沒多久,小白就發現下雨天的操場不太一樣。
跑道上爬滿很多蚯蚓,小白必須眼睛一直盯著地面跑,怕不小心一腳踩扁兩三隻蚯蚓。
小白每天會跑操場五圈,今天也不例外,重點是:他跑到第三圈才發現地上有蚯蚓。
那……,之前的那兩圈,大腳虐殺蚯蚓,不計其數?
想到這,小白頭皮發麻,他不但眼睛直盯著地面跑,更仔細觀察那些蚯蚓:有沒有動?有沒有在動?有沒有在動?
沒有一隻在動的。
「該不會每一隻都被自己踩死?」小白疑惑,常識告訴他不太可能,但心裡總是掛念著這件事。
跑完五圈之後,小白回到宿舍洗澡,小睡一會之後,到辦公室上班了。
八點去上班的時候雨停了,好不容易等到中午,小白走出辦公室,太陽光跟稀釋過的塩酸一樣毒辣,回宿舍餐廳吃飯的路上,小白繞了一下,特地到操場跑道走一圈,想看看那些疑似被自己踩死的蚯蚓。

毛蟲

皮克斯《蟲蟲危機》
那是一隻鮮豔讓人不敢觸摸的毛蟲,一看便覺得有毒。
是在爬山步道看到這隻毛蟲。他喜歡禮拜天早上去爬山,對他而言,這是一個星期中,最輕鬆自在的時光。
正當他享受只有一個人的爬山步道,突然間,發現腳下有個小東西在動,差點他一腳踩在那個小東西上,這個是什麼?他蹲下去看。
全身長滿透明刺毛如刺蝟一般的毛蟲。它身上一塊一塊不同顏色的鮮豔皮膚,不像是動物的皮膚,更像是西洋油彩畫裡的油彩,一塊一塊塗上去的。
那隻毛蟲有數不清的很短的腳,不停地前後擺動,它相對龐大的肉身,以如此蠕動姿態,從爬山步道的石子路,移動到路邊山林泥土地上。
這毛蟲知道我在看它嗎?怎麼好像躲進山裡面去的樣子?
正這麼想,那只隻毛蟲爬上路邊泥土崖了,幾乎是以垂直角度在樹根盤聚的泥土崖,百足之蟲往上爬。
毛蟲也在爬山呢!他突然感到親切,這裡沒有其他人,毛蟲成為他爬山的唯一同伴。
眼看著那隻毛蟲,就要爬到再也碰不到的距離,突然有一個奇怪念頭,他不想讓毛蟲逃走,趕緊隨手抓了根枯樹枝,拿出背包裡剛喝完的礦泉水空瓶,先引誘那隻毛蟲爬上枝樹枝,再由枯樹枝爬進瓶子裡。
用小刀把寶特瓶割幾個細長孔,好讓寶特瓶透氣,接著鎖緊瓶蓋,拿個塑膠袋包好寶特瓶,他再看了寶特瓶裡的毛蟲一眼,將瓶子放進背包。
帶回家吧。他住的公寓頂樓有幾個小盆栽,弄起來是個小花園,他打算把寶特瓶裡的毛蟲,放到自己花園裡。
回到租屋,從背包拿出瓶子,發現那隻毛蟲蜷曲成一團,一動也不動。
死了?他不敢相信,從爬山地方坐公車回家,也不過兩三個小時,雖然公車上他沒將瓶子拿出來,人很多,怕會嚇到別的乘客。
但他還特地在瓶子上,割幾條細長透氣孔,背包拉鏈也刻意留了間隙,沒道理會悶窒而死?
無論如何,毛蟲終究是一動也不動,好像是死了,但身上皮膚色彩仍然很鮮艷。他把瓶子帶到頂樓,將毛蟲倒在其中一個盆栽上,毛蟲千百隻腳,還是一動也不動,他挖一個土洞,將那隻毛蟲埋了。
當作沒有這件事發生。他有點後悔,當初不知怎地,把這隻七彩毛蟲裝進寶特瓶帶回家,可是再怎麼想,也沒有用,頂樓空氣突然變得很沈悶,他下樓,回自己房間。
一夜無語。
睡中無夢。
隔天早上,他到頂樓澆水,第一個想到的,是昨天埋葬毛蟲的那個盆栽,當他抬起澆水桶,要朝下灑的時候,愕然發現上面有一隻毛蟲,跟昨天那一隻,長的一模一樣。他後跳一步,吐了一口氣,向前察看昨天埋掉毛蟲的地方,挖了一陣,挖不出毛蟲屍體。奇怪的是,不久,每個盆栽都活生生的爬著一隻毛蟲。
同樣斑爛色彩的毛蟲。
看著這些盆栽上的毛蟲,他感覺如同颱風將至的沉悶,空氣很重,悶窒似的喘不過氣來。這些盆栽,他種幾個月了,很確定在頂樓的這些小植物,不會自己生出毛蟲來。
那天,一整天在公司他心神不寧,下班回家,他繞了點路,在路上找到店家,買了一瓶殺蟲劑。
這件事必須有個了結,他心中暗自決定。
回到家,爬到頂樓,他走到盆栽前面,睃巡了一遍又一遍,郤連一隻毛蟲也看不到。他沉默思索了一會兒,然後很仔細地再掃過一遍,又一遍,就是沒有色彩鮮艷的毛蟲踪影。
一隻都沒有。
早上明明看到很多隻的。本來,他帶著殺蟲劑來到頂樓,心跳很厲害,他根本不能確定,自己是否有膽量將殺蟲劑對準一隻隻的毛蟲,狂噴至死方休。
也許早上是幻覺吧,昨晚可能睡得不好,他放心鬆了一口氣,殺蟲劑留在頂樓,一個階梯一個階梯,慢慢地、踏實地,走回房間。
隔天早上,他剛醒來,莫名其妙感到很疲憊,意識不是很清楚,如同往常數不清的早晨,他第一個動作,是到浴室間刷牙洗臉。
「哇!」
剛走到洗臉台,還沒扭開水龍頭,往洗臉台一靠近,迷濛中睜開雙眼,赫然看到洗臉台裡,爬滿色彩鮮艷的毛蟲,一個個不停的蠕動,找空隙鑽,數不清的毛蟲腳在鑽疊蠕爬,整個洗臉台,看起來如同3D電腦的幾何圖形演示,炫目刺眼。
他本能反應的往後猛然一躍,撞到牆壁,昏迷過去。

地獄好聲音(12)(完):吉他

三十而立的行李箱和圓背吉他
在台灣的最後一天晚上,吳江海突然提議想買吉他。
「原來你會彈吉他!」小云好奇地問。
「早就會了!」吳江海得意貌。
「甚麼時候?都沒聽你說過?」小云嘴角撇了一下。
「高中時候開始彈了。我爸會彈,起初爸教我一點,但其實爸的吉他老早荒廢,只會刷最基本C和弦,所以我是自己買書,一步一步學,沒有參加吉他社,也沒有到琴行跟老師學。」吳江海眼睛望向遠方。
「這麼厲害!等你回家彈給我聽。」小云臉上堆滿笑容。
後來他們一起到台北金山南路的金螞蟻樂器行,吳江海挑了一把圓背吉他。
吳江海很念舊,金螞蟻樂器行和圓背吉他對他而言,具有特殊歷史意義。大學時候,吳江海媽媽辦了張信用卡,放暑假,吳江海從台北回到高雄,媽媽大手筆在樂器行刷了一把圓背吉他給吳江海,那個價位的吉他只能算中低階,可是吳江海從小家境不好,那筆消費金額對於他們家來說,非常高了。
後來,媽媽信用卡刷爆,那把吉他成為有史以來,吳江海從媽媽手中收到最為昂貴的禮物。不過,兩年後,那把吉他的高音弦琴弦,會磨到琴柱上金屬框,容易出現雜音,狀況不是很好,吳江海剛好有陣子缺錢用,吉他不怎麼彈,批踼踼二手交易版隨隨便便,賣掉那把吉他。回到高雄媽媽知道了,沒有責怪意思,可是當時媽媽失望詑異的表情,吳江海之後每次再彈吉他,每次都會想起,只要一想起,臉上總是一抺心酸。
大學畢業,吳江海在台北事務所工作,每月領薪水荷包滿滿,自以為少年得志的他,消費毫無節制,標準月光族。每樣東西都想高檔一點,衣服、隨身聽、鞋子、文具,吉他當然也不例外。他在批踼踼吉他版精挑細選,找到一家口碑不錯的「金螞蟻樂器行」,花了一萬元,敗下一把號稱性價比最高的韓國cort吉他。
那把吉他帶回高雄時,吳江海媽媽瞄了一眼,淡淡地問:「怎麼不是圓背吉他?」吳江海望著媽媽,半晌說不出話。
離開事務所之後,吳江海接受一家公司外派到黑國工作,那把金螞蟻非圓背吉他,也帶到了黑國。沒待多久,在白國上市的那家公司惡性倒閉,就在吳江海返台休假的時候,接到台北管理部電話,竟然說公司倒了,老闆連夜逃到灰國去。公司在黑國有銀行借款,惡性倒閉不還錢,聽說當地警察,到處在找負責(揹黑鍋)的台灣幹部。吳江海不敢回黑國,也不敢再找黑國工作,所以他在黑國的吉他,從此下落不明。
經過這麼一段黑國歷史,很久很久,吳江海沒有再彈過吉他。
一直到和小云回台灣旅遊,待在台北酒店,偶然間,電視播報政大金璇獎新聞,大學生在比賽中自彈自唱的場景,讓吳江海回憶起自己的青春大二,常常一個人在宿舍客廳錄吉他,想到自己和圓背吉他金螞蟻的淵源,再想到自己幾個月後勢必得報名的好聲音比賽,他跟小云提議去買吉他。
結束寶島行,回到上海。
吳江海辭掉工作,報名歌唱比賽。他打算上台表演吉他自彈自唱。在準備表演的一個月裡,他除了練唱之外,還是練唱,到了上台前一個星期,他喉嚨突然啞了,說話很困難,發不出聲音。
如果是在台灣,吳江海會跑去康是美藥店,讓藥店幫他選藥,或是買台灣廣告上常常看到的京都奄川貝枇杷膏,可是在大陸,他不知道有甚麼藥可以買,也不敢亂買。所以後來,是讓小云買了一大袋的藥回來,有金嗓子喉片、正柴胡飲顆粒、快克膠囊,一些吳江海從沒看過的藥,不過既然是小云買的,而且快上台表演了,必須讓喉嚨盡速恢復,吳江海照三餐服用。
比賽時候,吳江海在舞台上彈唱陳升的「不再讓你孤單」,喉嚨還沒好,他必須很用力地大聲嘶吼,以非常沙啞不成調的聲音,唱完整首歌,當他唱的時候,所有觀眾包括評審都很驚訝,只有小云在台下,聽聽聽著流下眼淚,因為只有小云聽出來了,這可能是最後一次聽自己丈夫唱歌。
最終吳江海被刷下場,連進入決賽的機會也沒有。結束之後,他在家裡待著,還是很習慣性地彈吉他練歌,每天錄一首小情歌,那是他打算留給小云最後的禮物。
然而,期待中的白馬死神,沒有到來。一個月之後的某一天晚上,吳江海唱完自己那天錄的歌之後,小云給吳江海看手機上一則騰訊新聞,那個歌唱比賽的冠軍歌手,本來跟經紀公司簽好約,前途一片光明,然而,一夕之間突然感冒,併發急性肺炎逝世。
小云和吳江海對望一眼,兩人很有默契,相擁痛哭。
吳江海逃過一劫,他隱約覺得,閣羅王網開一面,更改生死簿,抓走真正會唱歌的冠軍,不幸的人。
吳江海依然每天彈吉他唱歌,他沒有告訴小云,可是他在心裡暗下決心,明年,仍然要會再報名比賽。

地獄好聲音(11):最後一天

台灣電視新聞
吳江海和小云在台灣環島旅行,十天時間,他們歷經高山大海,阿里山、日月潭、花蓮、墾丁這些必備行程都走遍。最後一天,吳江海和小云沒有行程,他們特地留了一天完全的空白,睡到中午,吃完很接地氣的三媽臭臭鍋,然後一大袋的豪大雞排和六杯珍珠奶茶,待在國父紀念館附近的公寓酒店,在台灣最後一天,他們準備悠悠哉哉地度過。
酒店房間的電視持續播報新聞。
「這麼多新聞台!播報內容又機車又八卦,而且每家新聞視台播報的東西差不多,重點是一再重播!」小云邊吃雞排,邊按搖控器,抽空再喝一口珍珠奶茶。
「台灣電視都是這樣,台灣的特產,這邊人沒事把新聞當肥皂劇看。」吳江海解釋,他發現小云學得快,專業台灣俗語「機車」,小云是現學現賣。
好久沒看到台灣新聞,吳江海很享受,豪大雞排嘴邊沒停過。
「雞排配奶茶,此絕配在台灣才有!」小云齜牙咧嘴吃完,尚有餘溫的袋子丟到垃圾桶,忍不住發出囋嘆。
「喜歡嗎?呵呵。」吳江海看著小云一臉滿足,笑著問道。
「當然喜歡,以後我們每年都來台灣走走,好嗎?」小云走到吳江海身邊,依偎著他,輕聲細語地撤嬌。
吳江海撫摸小云柔順的黑長髮,仔仔細細凝望眼前來自對岸的好姑娘。他小時候,台灣和大陸不但政治沒交集,人民在生活上也有距離,所以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他會到海峽另一邊工作,更沒有想過,有一天,他會和一位上海姑娘結婚。
然後,他想起了幾個月前,那個場實實在在的地獄場景,溫柔眼光中隱隱閃過一絲痛楚。這幾天,為了讓小云第一次台灣之旅開心,吳江海一直把這件事壓抑住,有好幾次,像今天酒店一樣幸福無以倫比的時刻,那件事像把利刃一般,悄悄無聲地剮絞他的心,越是幸福,越是痛苦。
他以為自己隱藏的很好,但小云是甚麼人,精明細心體貼的上海姑娘,吳江海眼中隱隱閃過的痛楚,小云看得一清二楚,只是她和吳江海一樣,台灣之旅太開心,無論之後,有甚麼事情等著他們,那都是之後的事,吳江海不提,小云不想問。
電視上,持續播報某內地搖滾歌手到台灣開演唱會的新聞。從這個歌手的出身背景、上過幾次春晚、結婚離婚狀況、還有最近沸沸揚揚的緋聞,一五一十如同連續劇般播報,而且每隔一小時,就會再重播一遍,到了第三遍,小云終於看夠了,把電視關掉。
「明天要回上海了,今天我幫你剃頭吧!」小云說道,看著吳江海頭頂上稀疏長出來的短毛。
「好呀!」吳江海摸摸自己頭,臉上滿是微笑。
吳江海的頭髮很不爭氣,大學時代開始危機,後來他索性片甲不留,剃成一個葛優大光頭。記得當時,他大學校區裡的理髮店,歐巴桑幫他「剃度」的時候,歐巴桑誠惶誠恐,苦口婆心,勸誡少年仔明明尚有發根,別想不開。
那頭髮雖然少的可憐,還是照長不誤!所以後來吳江海一不做二不休,自己買個美容級的剪髮器,每月自行清理頭毛,省得常常跑理髮店,還得常常面對苦口婆心的歐巴桑。
也許因為頂上無毛,吳江海一直都沒有交女朋友,頂著大光頭太引人著目了吧。當他外派到上海工作,在英語角活動認識了小云,兩個人交往之後,小云從始至終,沒介意過吳江海的外表,每個星期,吳江海在小云長大的小區附近出入。部門有活動,小云大方邀請吳江海一起參加,當吳江海出現在上海的藍色風暴,小云同事和同事的男朋友老公,不免多看吳江海的大光頭一眼,但小云很自在,牽著吳江海一起玩水上探險。
人都是這樣,有些缺陷表面上裝作堅強、裝作不在意,但是如果遇到善解人意的好心人,心裡特別感激,這個特別感激,其實從另外一個角度,折射出對於缺陷的敏感。吳江海和小云交往之後,他再也不用自己剃頭,也不用面對理髮店的歐巴桑,因為只要頭髮稍微迸出來一點點,小云就會把拿出剪髮器,幫吳江海剃掉,小云的從不介意,讓吳江海對小云特別感激。
台灣之旅最後一天,在台北國父紀念館附近的酒店,小云剃光了吳江海頭髮。看著鏡子裡面閃閃發亮的光頭,吳江海突然有種坦然無比的心境,他轉過身,深情、鎮定地對小云說:「我有件事,一直想跟你說。」
小云剛清理完剪髮器上的殘髮,面對吳江海突如其來的認真,她把剪髮器放好,輕輕坐在床邊。
這一刻,她等待很久了。

地獄好聲音(10):中部橫貫山路

新中橫公路
在駕訓班學開車的時候,小胖教練總覺得吳江海太緊張了:「開車就是要放輕鬆一點,只要油門、剎車、方向盤這三個抓好,沒事的,你會騎摩托車吧?像摩托車這麼危險的肉包鐵,你都開了好幾年,像汽車這麼安全的鐵包肉,那肯定沒問題,請大膽的開,太過緊張、小心翼翼,反而容易出狀況!」
小胖教練新辦了一個三星手機,一個墊板大小的Note,白菜單機價搭配吃到飽的電信合約,他坐在副駕駛座,興致高昂端著Note一邊看韓劇,偶爾抽空指導吳江海幾句。
「剛開始開車,當然緊張。」吳江海看小胖教練心不在焉,沒認真指導就算了,看韓劇之餘還要數落自己幾句,有點受不了,忍不住為自己辯護。
「我拿到駕照第一次上路,沒多久就撞車了,但撞過一次我就悟道啦,從此大膽放心的開,反正頂多再撞一次!可是,自從我不再緊張開車之後,沒有再撞過車。」小胖教練眼睛盯著Note上婆婆媽媽的韓劇,嘴巴上繼續心不在焉的念著,彷彿這些台詞他說過無數遍,再講一次,不需要經過大腦,更不需要打草稿。
撞車?那還得了!因為小胖教練這一番「撞過才懂得開車」的假設,吳江海當時內心暗自決定:駕照到手了後,先買個二手車來開吧,二手車撞起來不疼心。
後來,吳江海考到駕照,買二手車,一開始當然是小心翼翼開車,跟小胖教練的撞車理論不同,新手上路的吳江海沒撞過車,他放膽開車的啓蒙恩師不是別的,正是阿里山山路。
吳江海和小云帶著兩顆愉快的心情,離開風光明媚日月潭,前往阿里山。
天氣晴朗,手機導航顯示兩個小時到達目的地。
車子往深山裡開,對面駛來的車輛越來越少,每隔一陣子會出現山路旁的小店,這些小店讓人感到心安。中間發生一個小插曲,小云肚子疼,那時候已經飄雨,吳江海和小云兩個人撐著傘,小云身體不舒服,吳江海讓她在路邊等著,自己從山路左邊的超市,走到對面的藥局,一間一間問能不能借個廁所。
順利解決了小云的需要,兩個人繼續前進,等在他們前面的,是真正的山路。
吳江海很快發現不對勁。
半個小時之前,晴空萬里,半個小時之後,狂風暴雨。吳江海不禁疑惑:「這是在同一條路上嗎?」而且重點是:目前是在海拔三千公尺的高度,路的一邊是山壁,另一邊是萬丈深淵。到底有多深,車裡面的人不知道,不敢看,其實根本也無從看起,只是從車窗望向另一頭的山坡,可以清楚判斷:如果一不小心,車子滑過那一條生命警戒線,那就真的上高架直通地獄了!
穿越過狂風暴雨,又回到晴空萬里。本來閉目養神的小云醒了,她怯怯問道:「這是哪裡?」小白握著方向盤的手還在顫抖,沒有回頭看,壓低聲音緩緩回道:「我們還在剛才的山路上,沒走多遠!」小云看了窗外,隨即回應:「沒走多遠?剛才怎麼又下雨又刮風的?」
他們在陽光晴朗的山路上,熱烈討論這個現象,後來他們得到結論:正常的山都是陡峭的,山路沿山勢而開,車子順著山路一圈一圈往上繞,直至接近山頂。下午時候,太陽在西方,因此山的一邊向著陽光,另一邊背著陽光,繞山而開的山路,分成山陰跟山陽兩邊,高度是海拔三千公尺,這樣的客觀事實,對於開車的人帶來挑戰。
討論完了,彷彿在印證他們理論一樣,天色驟暗,突然間,車子就開進了狂風暴雨。
吳江海這次有經驗了,他把車速降到20公里,打開車燈,車子移位到道路中央,沿著中間那一條黃色分隔線,以接近腳踏車的速度,緩緩地開。
能見度很低,即使開遠光燈,大概只能看到前方兩三公尺。坐在駕駛座唯一看到的,只有車頭前面的那條黃色分隔線。吳江海必須保持車速20公里緩慢前進,車子只能開這麼慢,因為只有如此低速,吳江海才能在黃色線開始在轉彎的時候,車子跟著轉彎,也只有在如此低速,如果對面有來車,吳江海來得及將車子開回到右邊車道,小心閃避。
雖然能見度只有前方兩三公尺,但是坐在車子裡面的吳江海和小云都很清楚,右邊五公尺處就是斷崖,如果山路轉彎而車子沒有跟著轉彎,或者對面有來車閃避不及,在這三千公尺高山上,沒有人敢保證,甚麼事會發生。
中間,吳江海一度在山陽的時候開到一處叉路,導航告訴他往左走,但吳江海才開了大約500公尺,看看前方道路年久失修的感覺,他想起了之前在奇摩曾搜到,中部橫貫公路有一條很危險的小路,分享的人都建議就算是熟手,也不要開那一條道。於是吳江海決定倒車,那條山路只有很窄的兩個車道寛,左邊就是懸崖,所以等於是在懸崖邊倒車,在倒車那一分鐘,吳江海踩著剎車跟油門的腳,血液特別集中,因為一旦不小心踩錯,一樣是上高架直通地獄了!
成功倒車後,回到「半小時晴空萬里、半小時狂風暴雨」的老路上,小云不再閉目養神,若是狂風暴雨,身子往前傾,跟吳江海一起緊盯著前方黃色分隔線,若是晴空萬里,仔細觀察四周圍山勢起伏,希望能早日離開這個鬼地方。
沿途經過玉山國家公園標牌、合歡山標牌,吳江海一刻都沒有停留,三個小時之後,終於看到一個比較正常的道路標誌,上面寫著:「阿里山」。

地獄好聲音(9):開上阿里山

阿里山山路
吳江海三十三歲才考駕照,像他這樣的男人,在台灣非常非常的少。
大學時他是窮學生,一個暑假結束,班上同學紛紛考到駕照。他自知沒錢、家裡也沒車,知道考駕照沒他的份。後來畢業國軍online、事務所工作,一直走到被公司外派大陸,從來沒有想過要考駕照。
一直到去年,台灣總公司財務部門流動率高,財務長要他暫時回台灣支援。吳江海跟小云討論了很久,小云勉強同意,就這樣,吳江海回到好久不見的台北小云仍然留在上海,他們短暫的分隔兩地。
在台北,吳江海下班後閒閒沒事,西門町、敦南誠品、華納威秀、陽明山、淡水八里,這些學生時候去到不想去的地方,他利用機會又重溫了一遍,但還是很無聊,考駕照這件事,突然間冒出來。
駕訓班報到第一天,五個人一組,第一堂課上汽車基本保養:打開車蓋檢查五水三油。吳江海左看看、右看看,旁邊男男女女都是學生模樣,就他一個中年男子。教練戴眼鏡,是個胖子,上課開口第一句話就是:「你怎麼現在才考駕照?」
「學校念書時太忙,畢業後工作太忙……」吳江海都不知道自己在說甚麼。
「喔,沒關係,現在來考還來得及。」胖教練微笑點點頭,看得出來,他只是隨口問問。
一個半月後,吳江海考到駕照,他很興奮,晚上跟小云QQ的時候,宣稱要帶小云來台灣環島自駕游,小云給了一個吐舌頭的表情符號:「車子都沒有,光個駕照,還想自駕游!」
再一個半月後,吳江海結束在台北的支援工作,調回到上海,台灣環島自駕游這件事,沒有再提過,小云也沒放在心上。
在地獄被宣判死刑的那一刻,閻羅王問吳江海有甚麼俗世未了的心願,要他趁回去練功的機會,趕快完成,那時候,吳江海心中唯一想到的,就是想帶小云去台灣環島。
「你瘋了嗎?環島自駕游,哪來的車?」小云不解。
「租車就好啦!」吳江海早就想好了。
「你敢租,我不敢坐!你都沒開過車,第一次就要環島,上山下海?」小云眼睛眯成一條線。
儘管如此,小云還是很高興,上網找資料,問同事有到台灣自由行的哪裡好玩,詳詳細細制定好台灣自駕遊行程:到高雄小港機場後,先游西子灣、打狗領事館,吃瑞豐夜市,第二天從高雄開車到台北,九份、野柳、基隆夜市,第三天花蓮,第四天到日月潭阿里山,第五天回到南部,直接到墾丁,第六天再到外島小琉球,一個星期,東南西北把台灣走完。
本來小云擔心吳江海沒有實際開車經驗,一直主張坐大眾交通就好了,但是拗不過吳江海的堅持,最後屈服了吳江海的租車方案。不過有但書:到花蓮的蘇花公路太危險了,不能開車,日月潭到阿里山要走中山國道,不能走中橫。
吳江海當然同意了,老實說,他自己也不太想第一次開車就開山路。
實際在台灣,租了車,吳江海全程靠手機導航,一個點到一個點,開車很順利,導航也很順利,一直到了第四天的中台灣之旅。
導航用的太順了,吳江海在離開日月潭時候,理所當然將目標設在下一個點:阿里山。三百公尺後左轉、繼續直行、兩百公尺後右轉,一路往偏僻山區開上去。大約半小時之後,吳江海眉頭一皺,發現不太對勁。
先前規劃,就知道從日月潭能山路貫穿到阿里山,但兩三千公里上的中央山脈山路,對於開車車齡不到一個月的吳江海來說,實在太過挑戰了,所以他們是計劃先下日月潭到台中,上中山國道,到嘉義再上阿里山。
不過手機導航不會繞圈圈,總是直接選擇最近最直的道路走,吳江海一時不察,儘管早就想好要避開中央山脈,但最後,還是往高山上開。當他發現上了這條「前途未卜」的道路,要他再開個半小時回日月潭,已經不太現實,況且,他根本路不熟,唯一能依靠的只有手機導航,而導航已經告訴他該怎麼走了。
應該還好吧,他這麼想。坐在後面的小云,幾天玩下來很累,正在閉目養神。聽了吳江海一番比較像是在喃喃自語的說明,沒甚麼反應:「就先開看看吧!」

地獄好聲音(8):士林夜市

士林夜士台灣美食
台灣寶島的第一強項:小吃。台灣小吃的第一選擇:士林夜市。為了完美推銷台灣小吃,吳江海把所有希望放在士林夜市,他很慎重。
吳江海雖然是南部高雄人,他大學在台北念書,念了八年,畢業當兵退伍之後,回到熟悉的台北,在會計師事務所工作了三年。因此吳江海對台北非常熟,台北如同他第二個故鄉,台北的士林夜市,就好像他家裡附近的夜市。
即使如此,吳江海不敢懈怠。
「嗨,兆慶,好久不見,還記得我嗎?江海啦。」他打給好久不見的台北事務所同事。
「江海!好久不見,咦你不是在大陸嗎?」電話里兆慶的聲音聽起來很疲憊。
「沒有啦,現在我回到台灣了,不用擔心,我不是在大陸打的,哈,怎麼樣?最近過得還好吧?還在事務所?」吳江海盡量把自己的笑容,透過電話傳達給兆慶。
套過交情之後,吳江海跟兆慶約好時間,星期一晚上吳江海和小云到台北,由兆慶充當地陪,主要是讓兆慶帶他們在士林夜市逛一下。兆慶是道地台北人,在事務所時候,大家都知道他是台北市夜市達人,每次加班到一兩點想找個地方吃宵夜,只要兆慶在絕對不是問題。
「喂,兆慶嗎?我是江海,我們現在到台北了。」剛下重慶北路交流道,吳江海將車子停在加油站,趕緊打電話給兆慶。
「江海,抱歉,我還在加班,這個客戶比較麻煩一點。」電話中兆慶的聲音聽起來還是很疲憊。
「喔沒關係,我竟然忘了,現在你們還是忙季,離開事務所太久,哈哈。」吳江海勉強擠出笑容。
「不然這樣,我忙好再打電話給你。」電話中傳來兆慶真誠的聲音。
「不用了,謝謝,謝謝,我們自己在士林閒晃好了,等你有空了我們一起吃個飯。」吳江海很清楚,等到兆慶忙好有空,可能是十二點過後了。
自己就是受不了事務所加班文化才逃出來的,現在竟然要老同事在忙季抽空出來當夜市達人,吳江海覺得不好意思。
設定好手機導航,目標直奔士林夜市,吳江海將車子從加油站開走。
「本來找的那位同事太忙了,不能來了。」吳江海一邊開車一邊向小云說明。
「沒事,現在還在加班呀!好辛苦,我們自己去就好了。我已經寫好士林夜市有哪些必嘗美食,到那邊再問人吧。」小云心情絲毫不受影響。
一整個下午,他們一路高雄直奔台北,在高速公路五個小時没吃東西,他們早就準備在士林夜市一次吃個夠。小云攻略做得很完整,士林豪大雞排、蚵仔麵線、大餅包小餅、蚵仔煎,這些經典小吃,,他們一個都沒有錯過。
但是有一個「小黑松大黑腸」,他們一直找不到。後來他們從地下菜市場、捷運周圍商圈、傳統廟口夜市,一個一個走過,就是沒有看到,問了幾個人,路人甲路乙、攤販甲攤販乙,都沒有人知道。
「怎麼會找不到呢?」小云有點洩氣。
「先在這裡休息一下,叫個木瓜牛奶吧!高雄的木瓜牛奶很有名,台北這裡的,應該也不錯。」吳江海安慰小云,他們在一家果汁店歇腳。
「這個吃了、這個吃了、這個也吃了、……」小云將她的美食攻略攤在桌上,盤點已經攻下的美食。
「吃了這麼多,已經飽啦。」吳江海將單子填好給服務生。
「喔那你答應我,下次還要帶我來士林夜市。我會再列一張下次要補吃的清單。」小云嘟嘴。
「哈,台灣的著名小吃你都吃過,下次來,就只剩下高雄我老家附近的肉燥飯四神湯了。」吳江海看著小薇的台灣攻略,學小云在上面盤點已經吃過的項目。
「哪有,還有這個『小黑松大香腸』?」小云不放棄。
「這麼堅持,我問一下這裡服務員好了,說不定,剛好他們知道。」
這店裡兩個服務生,與其說是服務生,倒不如說他們是老闆,因為他們兩個看起來就像兩兄弟,這家店就是他們一起合資經營的小店。小云那張寫滿密麻小字的攻略,他們研究了老半天,對於小云是上海人的身份,很有好感,又對於那張用心準備的攻略,很是佩服。
「那家『小黑松大香腸』,其實就在前面路口而已,不過那家店星期一公休,所以今天沒開。」最後他們下了這個結論。
原來是公休呀,吳江海心裡嘆了一口氣。
吳江海和小云在台灣停留一個星期。七天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他們貫徹遵守事先做好的攻略計劃,充份利用每一天。阿里山、日月潭,像這些陸客訪台不去就不合常理的景點,他們沒有錯過,而像瑞豐夜市、小琉球,像這些台灣人沒去過很奇怪的景點,他們也沒錯過。
每一天行程滿滿,今天在士林夜市沒吃到這『小黑松大香腸』,明天到花蓮,後天到阿里山,之後他們不會再回到台北,不再有機會吃到大香腸。
應該說,這輩子……以後都不會再有機會。
吳江海一直在找適當時機,認真跟小云說明自己即將到「地獄鬼島當兵」,雖然是「不願役」,但是不像一般義務役還國家債,當個一兩年就回來了,這次一去,永遠沒有領到退伍令的那一天。
本來他下定決定,如果今天和小云一起吃光所有攻略上小吃,他就要跟小云提這檔事,沒想到,就差了這個『小黑松大香腸』了。
後來,吳江海是在阿里山上說的,因為在阿里山上,他和小云一起在鬼門關前轉了一圈,很驚險。

地獄好聲音(7):西子灣

台灣高雄夢時代
吳江海和小云第一站:老家高雄。
有些地方是這樣的,自己一個人打死也不想去,但如果是帶著朋友一起,又變成非去不可。通常老家附近的有名景點,就是這種地方。
打死不想去,是因為早就去過很多次了,而且就在家裡附近,沒甚麼神秘感,帶著朋友非去不可,那是朋友來到老家,老家值得去的地方,就那幾個地方,不帶朋友去那,還能去哪。
西子灣上的打狗領事館。
吳江海對這個領事館一點興趣也沒有,雖然他很多年沒去過,但依照他之前印象,那就只是個徒有歷史的老房子而已,沒什麼看點。
「領事館其實沒甚麼!」吳江海鄭重跟小云提醒。
「可是我看百度上介紹還不錯呀!」小云執迷不悟。
「就是一個紅樓而已!」吳江海再次提醒。
「你自己去過了,當然這樣覺得,我又沒去過,就像你們外地人來上海,非得外灘走走,我明明就覺得外灘沒甚麼!」小云使出殺手鐧。
「……好吧。」吳江海知道這打狗領事館,去定了。
真正到了西子灣領事館,人爆多,仔細看,大部份都是大陸觀光旅行團。吳江海記得以前來這裡,人都嘛少得可憐,現在被陸客塞爆了。
「來,幫我拍一張!」
「我覺得這個位置不錯!」
「等那個人走了我也到那邊擺個姿勢!」
明明就是一個小小領事館,吳江海很佩服小云能找到這麼多的拍照地點,就跟其它的陸客旅行團一樣。
一張、兩張、三張、……、十張!吳江海失去耐心。
「你到底來這裡玩、還是來這裡拍照的?」吳江海發飇。
「這是你老家,你當然覺得沒甚麼!可是你要知道,我是從來沒來過台灣、從來沒有來過這裡,我很想多拍幾張照片作紀念,難道不能體會我的心情嗎?」小云正當防衛。
「那也不用拍這麼多吧!你到現在已經拍了十張耶!打算在這裡拍多少張才夠?」吳江海並不退讓,他瞭解小云個性,不管有理沒理,小云覺得只要說得出口,就站得住腳,因此他必須把話堵回去。
吳江海不是很高興,但這是台灣環島第一天,總不能第一天就把情緒弄僵,況且這次本來就是想在「到地獄服務之前」,留給老婆一個好紀念,所以吳江海嘴巴唸唸,也就不再跟小云爭執,要拍就拍吧!
只不過,總要平衡一下,所以吳江海每次幫小云拍完之後,要小云也幫自己拍個幾張,你拍我也拍,舒暢積在心裡的悶氣。
下午五點多,太陽西斜,時間過得很快,滄茫暮色取代原本燥熱的艷陽天。
領事館在西子灣的小山丘上居高臨下,前面是西子灣,背後是柴山,領事館下去的碼頭海邊是中山大學入口,高雄看日落的最好地點。
吳江海和小云在領事館狂拍照拍完,走下山,走到碼頭海邊。
「這就是台灣海峽,在很遠很遠的另一邊,是廈門鼓浪嶼!」吳江海指著海邊。
「這還用你說呀!」小云馬上回應。
清爽的海風迎面吹拂,兩個喜歡拌嘴的人突然停了下來,似乎都很享受這靜默的一刻。
一抺紅霞划過逐漸昏暗的天空,夕陽垂在海平面上,像個蛋黃一樣鮮嫩欲滴,
海岸碼頭是一整排的城垛,城垛中間凹進去,剛好容得下兩個人坐在裡面,非常適合兩小無猜坐著看日落,所以這裡是老高雄口中的「西子灣蘿蔔坑」,幾乎是每對高中小情侶的戀愛聖地。
吳江海牽起小云的手,拉著她在城垛中坐下。
結婚幾年了,上次這樣兩個人坐在海邊看日落,是多久以前的事了?
「前陣子你住進加護病房,我晚上都睡不著,深怕……深怕你就這樣走了……」小云輕輕地說,揉了一下吳江海的手掌。
「傻瓜,我怎麼捨得拋下你一個人孤仱仱的。」吳江海輕撫小云的披肩長髮。
「好端端的人,怎麼會突然間才感冒就送進加護病房了呢?」小云到現在還是無法理解。
「哈可能犯太歲吧!」吳江海隨便胡謅,他其實一直很想跟小云講他的地獄奇遇,但是想想講了,應該只會被當作是燒過頭了,產生幻想,所以每次最後都是算了。
小云啐了一聲,推吳江海一下,怪他隨便胡扯。
吳江海順勢將小云摟在懷裡,湊上臉,親吻小云柔軟的嘴唇。
西子灣的夕陽落到海面,天色還沒完全暗,星星,已經先亮了起來。

地獄好聲音(5):小云

上海五角場萬達廣場IMAX
吳江海是台灣人,吳江海的老婆小云是上海人。
吳江海英語不錯,有拿到多益金色證書,還在台北工作時候,每個星期天,參加英語讀書會。後來被公司派到大陸蘇州,不想多年累積的英語功力就此荒廢,他在豆瓣同城找到一個不錯的英語討論會。
每天工作完,吳江海回到宿舍花點時間,準備讀書會資料:一篇新聞文章、一段Ted視頻、一集美國「生活大爆炸」影片,每個週末,吳江海從蘇州坐高鐵到上海,專程參加讀書會。
下班還要準備這些東西,蠻辛苦的,吳江海堅持參加這個活動,他最大收穫其實並不是英語能力的提升,而是認識了小云。
小云是上海人,眼睛大大的,在外商工作,個性開朗活潑,無論在哪一方面,都是吳江海喜歡的類型。
遇到小云,改變吳江海一生。
來大陸之前,吳江海在會計師事務所工作三年。事務所工作,是典型操死狗不償命的暴肝,辛辛苦苦的代價,可以從薪水中補回來,可是,有件事小云不明白,吳江海被小云問的時候,也是不明白,只能瞪大眼睛張大嘴巴,說不出個所以然:
「工作三年,怎麼都沒有存點錢?」
「呃……,我喜歡買3C產品,有一把名牌吉他。」
「那個名牌吉他多少錢?」
「大概一萬塊。」
「人民幣?」
「台幣……」
「台幣一萬塊!嘖,那也大概人民幣二千塊而已。你工作三年,薪水就拿來買這名牌鬼吉他?」
「呃……,那時候都到客戶那邊外勤,專業形象的塑造,需要專業服裝,所以我喜歡買名牌衣服。」
「這啥鬼道理,直接跟你說吧,我工作三年,在上海買房了。」
「!!!!」
這個黃金打造的事實,徹底把吳江海打敗,雖然小云只是嘴巴說說,還是願意跟吳江海在一起,但,誰比較會理財,誰有主導權,吳江海雖然本薪加上外派薪貼,比小云強一點點,但仍然從此失去了財務自主權。
虧這吳江海還是財務專業。
能省則省,不能吃巧克力,不能喝可樂,電話套餐重新再審一遍,想要買個潄口杯,直接用小云家二手的,每個月交一次銀行卡匯總報告,包含台灣的哦,要做資產負債表還有資金預估表,以兩年內在上海買房為目標。
吳江海本來有兩張台灣信用卡,無意間小云知道了,電話中一聲命令,兩張卡難逃冷血斷頭的命運。吳江海本來想讓母親來大陸玩一次,也被小云以房子未買、諸事不宜,擋了下來。
每天坐辦公室打電腦,吳江海肩膀總是很酸,所以他習慣每個星期去按摩,疏通一下血脈,這個讓小云發現之後,悲劇發生:
「不要再去按摩了。」小云輕輕地說。
「小云不是也會去美容按摩!」即使嚴詞反駁,吳江海心中暗自不妙。
「我有產階級,你無產階級,你咋跟我比?」小云重重地說。
「呃……」
又被打敗啦吳江海,徹底失去財務大臣權的他,只差沒交出銀行卡。
兩年後,吳江海畢竟沒在上海買房。巧克力、可樂的錢都省下來,沒在上海買房,每月領的錢,總有個去處吧,是的,他在高雄老家買房了。
儘管知道高雄房價遠低於上海,小云允許以高雄買房作為替代,算是實現吳江海對於小云的承諾。
小云和吳江海歡歡喜喜地結婚。
剛認識小云的時候,他們曾聊到想去哪旅遊。在小云催促(脅迫)之下,吳江海在空間發表一篇年度旅遊計劃。內容除了上海深度游這不用講,還有雲南、四川、桂林等旅遊重鎮,最後,當然還包括台灣上山下海自由行。
可是如同前面所說的:房子未買、諸事不宜。那個年度旅遊計劃,一個地點也沒有實現過,就連吳江海自己家鄉台灣,也沒成行。
本來,吳江海在大陸工作是單休,星期六也要上班,因為如此,公司特給予派駐幹部每兩個月一個星期的返台假,當作單休的補償。返台機票的部份,一般台資企業是公司直接買,吳江海公司比較特別,機票費是算在薪水裡面,所以吳江海如果要返台,就要自己出錢買機票。
因為這點,加上諸事不宜,吳江海兩年內就只有返台兩次,一次是過年,一次是回去買房,其它台灣同事覺得奇怪,吳江海回應的理所當然,他本來就一直在外地念書工作,本來就很少回家了,所以不一定非得返台。
現在,吳江海在閣羅王那領回自己的死亡筆記本。無論如何,他也要帶小云回台灣一趟,他很想讓小云看看自己長大的地方,想跟小云一起去台灣那些有名景點。說來好笑,像是阿里山呀日月潭呀,這些聽起來台灣人一定去過的地方,吳江海一個都沒去過,他很想去看看,尤其是,跟小云一起看。

地獄好聲音(4):搖滾人生

X JAPAN The Last Live
會計基本假設:永續經營,就是假設企業長命百歲一直經營下去,所有會計上的帳務處理,都是從這個角度思考。例如,工廠裡生產用的機器,會計需要估計這些機器能用多久、要用多久,譬如說是十年,那麼就以十年為基礎,將購買成本平均分攤掉,這樣每期使用機器的成本,比較有專業水平一點。
如果有天,老闆覺得賺太多賺夠了,公司準備關門大吉,原本長命百歲的永續經營假設不再夢幻,到了這個時候,工廠機器當然不能再用十年去攤,因為馬上關門還攤個鬼!
會計上於是改用清算價值,就是實際評估這些機器可以賣多少錢,以這個價錢作為這些機器的成本,是多是少不一定,但肯定不會是先前那個攤十年計算成本。
很多事情的道理一貫相通。會計上,假設公司長命百歲跟公司即將壽終正寢,帳務處理截然不同,人也是如此。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大壞蛋臨死之前,也許突然間邪念淨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大部份人不是壞蛋,不過人同此心,我們平常所作所為,都是在假設自己長命百歲的前提下,如果哪天發現自己快死了,人生的帳務處理也會截然不同吧!至少應該會……嗯嗯,思考自己存在價值、生命意義之類的偽哲學問題。
吳江海回到家之後,關掉手機,待在家裡一整天,不出門。
他總盤點家中每個角落的時光庫存。
幼稚園吵著要帶到學校的玩具刀,國小買的一本十元小叮噹漫畫書,國中工藝課自己織的酷企鵝布娃娃,高中一封從來沒有寄出的情書,大學搖滾社仿fernandes burny的紅心電吉他。
倉庫裡約兩百張塵封已久的CD。現在電腦和手機搭配,網路聽音樂多麼方便,他早就不再買CD了,這些大學時代瘋狂買的CD,很久沒動過了,上次搬新家,本來他打算丟了,老婆覺得可惜留了下來。
Alanis Morissette、槍與玫瑰、X-JAPAN、鮑勃迪倫、地下天鵝絨、濁水溪公社、唐朝、……那個窮到只剩下搖滾夢想的大學吳江海,那來這麼多錢買CD呀。
他隨手拿起幾張CD,十幾年了,還是很清楚記得,自己跟這些CD的陳年往事。
電腦光碟機很久沒有打開了,吳江海將CD放進去,一片接著一片,每一片只播放首歌,記憶最深刻的那一首。
Alanis Morissette的《Head Over Feet》。那時候他每天早上坐5號公車上學,每天在公車上偷看中華藝校的可愛女生,回到家一邊聽這首歌,他一邊提筆,寫下從來沒有寄出的情書。
槍與玫瑰的《Civil War》。這首歌帶他一腳踩進搖滾世界,第一次聽的時候,全身顫抖不已,原來搖滾歌曲所傳達出歷史厚重感、可以反戰到這種程度!
X-JAPAN的《Art of Life》。參觀搖滾社時,學長介紹的日本團。學長很詳細解說Yoshiki是在甚麼情況下,寫出這首長達半小時的搖滾歌曲,在那個激情當下,吳江海決定要為搖滾樂做些什麼。
鮑勃迪倫的《Too Many Morning》。大三時他從政大轉到台大,在台大念了五年,他人生往後的發展,基本在那五年奠定基礎,所以他一生中從小學到大學,參加了無數次考試,最最關鍵的還是那次轉學考。那年暑假,他每天窩在家裡K書,房間一直重覆放鮑勃迪倫這首歌,所以他對這首歌的印象,深刻到烙印在腦子裡。
地下天鵝絨的《I’ll be your mirror》。聽了很多搖滾團之後,他開始聽一些另類團。60年代的地下天鵝絨,他第一次聽,一聽就跟被雷打到一樣,原來搖滾樂也能唱出這些東西、搖滾樂可以這麼搞!一路從90年代、80年代、70年代聽到60年代,才發現60年代的東西,最屌、最有才!
濁水溪公社的《卡通手槍》、唐朝的《夢回唐朝》、………、……。
那一天,他在自己一張一張買下來的兩百張CD中,在音樂中渡過。
他以這樣的方式,寫完自己大學以前的回憶錄,屬於青春、搖滾、吶喊的那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