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角場(10):微博
信仰愛情如同信仰上帝,沒有先決條件、沒有保留餘地,上帝在哪,我的一顆心就懸在哪。三年前在台灣,想去找她,兩年前在廈門,想去找她,一年前在濟南,想去找她,不管人在哪,不顧一切想到她的所在之處。可是都被拒絕了,很簡單的拒絕了,舔過傷口心痛之後才會發現,被拒絕也是一件很簡單的事:算了吧!
一年,好漫長的等待。每個人用不同的方式走出創傷:買醉、失魂、寫歌、寫文章,在失去一切之後,我找到一個安心的城堡,在這裡我可以將頭埋在沙堆里,假裝看不見。寫了好多好多,一年前我下定決心,再熬過一年如果風調雨順,我會站在風雨過後的城牆上,將故事寫完。終於等到這一天,可我的心卻早已麻木。
女孩神來一筆:「我們結婚吧!」男孩遲疑:「我們沒認識很久!」這麼一個遲疑,女孩從此絕口不提,即使男孩後悔重提好幾次,女孩相同一句話回應:「被你拒絕了不是嗎?」所以從此男孩絕口也不再提。如果當初男孩說YES,兩個人真的閃婚嗎?之後會閃離嗎?只有上帝知道,但現實世界里,錯過就是錯過了。
杭州、南京、蘇州、上海、雲南、北京,剛到大陸非常興奮,每星期坐大巴奔馳,飄浮半年落腳上海,一個叫五角場的地方。在那,我領悟到幸福是有個讓你不想再到處跑的小角落。後來離開上海,大陸再大我哪也不想走,等春夏秋冬過去,平江路、七里塘、東山西山、天平山、石湖、重元寺,不知不覺,走遍了蘇州。
分開那天,她要我留下來,多待一天,她朋友來,一起聚聚,我拒絕。因為沒見面之前,她一直強調只能待一天,星期天不行。所以我賭氣,轉身掉頭就走。後來過了好久好久,她在QQ上這麼說:「你都沒有回頭看我一眼!」在最後那天,她在等我嗎……There’s a hole in my soul……
「貝貝,我想去上海。」「……」「想一起看電影。」「你瘋了嗎?」如果,神再給我幾個月時間,11月15號我生日說好她會去台灣看看。如果,神再給我幾個月時間,我們會在衡山路看重新上映的《3D泰坦尼克號》。如果,神再給我幾個月時間,還有誰比我更適合帶她看《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如果……
之前聽過崔健或唐朝的大陸歌,對我來說那些歌一點也不「大陸」,因為我在台灣就知道聽了。這首「滴答」是我大陸工作聽的第一首「大陸歌」,如果不是我到大陸,如果不是遇到她,我不可能知道這首歌。大部份女孩子都不喜歡聽悲傷的歌,而她,第一次在一起幫我電腦QQ音樂下了這首歌,而我,一直聽到現在。
那時候我,沒房沒車,一無所有,可是貝貝在!現在的我,有房有車,擁有越來越多,獨缺貝貝。想彼時,貝貝有前男友開車送她到機場、有上海國企白領追求,卻給我了開心給我機會。我一直沒弄明白,去年幾次慘淡走過逐漸悟道:一心一意的喜歡是藏不住也騙不了,自己一言一行表現出來,對方一點一滴感受的到。
開車回五角場,高架上熟悉的球狀結構物,回憶五雷轟頂,心是豆腐做的,屍骨無存。很多事情記不清,只知道曾經這裡,倆人一直走一直走。想起剛分開貝貝在QQ上簽名:「悲傷,為逝去的自己。」此時此刻,我感受到那份悲傷:留不住,帶不走,不是想輓回甚麼,只是悲傷活大半輩子,就一個貝貝真心給我溫暖。
小S到常州出差,要小白陪她,於是小白住了生平第一次的五星級酒店,泰式風格,陽台看得到恐龍園。星期天下午小白打算走,小S讓小白留下來,先買好高鐵票。隔天早上五點,小白匆忙趕回蘇州吳江上班,小S昨晚嚷嚷不要吵她,但早上卻一路QQ電話直到小白上工為止。一個女孩子喜歡你的心意,刻骨銘心。
經過五角場的沃爾瑪,我跟貝貝說想買個漱口杯,貝貝搖頭說不用,那天回吳江,我背包多了一個貝貝家裡拿出來的二手漱口杯——貝貝總是要我錢別亂花。這個月我很省,在大陸第一次達到預設目標,本來心情一直很好,昨天還是搞砸:為了買30元的吉他移調器,開車擦撞賠800元了事,唉,這個月還是破財。
第一次,我偷偷送女孩子一大束玫瑰花,第一次,有女孩子送我從來沒想過的香水,第一次,有女孩子幫我挑選衣服鞋子,第一次,有女孩子把我介紹給她哥哥和朋友,第一次,有女孩子到我宿舍到我辦公室,第一次,有女孩子幫我把頭髮剃光,然後,第一次有女孩子在我面前流淚——我竟如此傷害了這樣一個女孩子。
有些人,只能眼睜睜看著她背影越來越模糊,逐漸從你生命舞台中退卻。很喜歡回憶初次遇見貝貝的場景,不是還眷戀那溫度,只是很想弄明白:「遇見愛情」這四個字是怎麼寫出來的。無論再怎麼回憶,其實很清楚,總有一天會煙消雲散,時間是最好的解藥,現在那一天好像來敲門了,《五角場》還沒寫完,貝貝呀!
科勒筆、科勒手提袋、科勒圓珠筆、科勒背包、……,多年前我來到上海這棟科勒大樓,參觀一樓展示廳,驚奇發現科勒甚麼都做,然後到了大樓辦公室,呵順手帶走一隻科勒筆。這棟大樓,開啓我一段神奇的旅程,如今旅程結束,從來沒想過事隔多年,我回到這裡,人生真猜不透呀,在我眼前,又是一段神奇旅程嗎?
「當我女朋友好嗎?」「當你女朋友有啥好處?」「我們會有一間很大的房子,養一條很大的狗,陽光好的時候,我們可以在庭院裡遛狗。」「呵!」男孩這麼說,他清楚這一切純屬作夢,所以多年以後女孩哽咽說:「還記得答應過我甚麼嗎?」承諾不因為很遙遠的未來而失去光芒,承諾的美,在於願意說出口的勇氣。
幾年前的我了呀?貝貝曾經評論我長得很醜,我也一直覺得自己不小心長抱歉了,如同這張照片,但,那時候我看起來笑容如此燦爛!那是我跟貝貝第一次見面拍下的照片,見面前,跟貝貝在QQ上坦承:「我外表不怎麼好看。」老早知道我真相的貝貝這麼說的:「外表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故事!」呵,貝貝真是傳奇!
發佈日期:2015-12-31
五角場(9):《將愛情進行到底》
電影一開始,是每個愛情漩渦裡都曾有過的吶喊:
「等你愛我……哪怕只有一次也就足夠!等你愛我……也許只有一次才能永久!」
聽說這部電影前導預告片一髮布,網友瘋狂轉載,導演張一白、天後王菲都在微博上推薦,最普遍反應:當「等你愛我」的音樂響起,激動到起雞皮疙瘩。
因為十年前,很多大陸年輕一代都曾經吶喊過這首歌。
1998年,大陸第一部青春偶像劇《將愛情進行到底》,它是當時最有影響力的一部電視劇,也是九十年代大陸年輕人共同有過的愛情記憶。
2011年,我跟她上海剛認識,她道地上海人,這麼跟我介紹當時正上映的這部電影:十年前,我們每個大學生都看過這出電視劇,十年後,原導演張一白召集原班人馬:男主角李亞鵬、女主角徐靜蕾,開拍電影版的《將愛》。
2月12日電影上映,趕上情人節檔期,《將愛》創紀錄在六天內票房破億,很多影院門口製作情侶牆留言板,「將愛情進行到底」在十年後再次成為響當當的口號,微博上這麼說:甚麼時候看了《將愛》,這個情人節才算過完!
聽了她的精彩介紹,我非常好奇。
十年前,大家年輕,唯一能對付青春熱血的只有揮霍,再怎麼任性,合理!正常!可是十年後,原班人馬再次演出,大家成熟了,跌跌撞撞過,懂得甚麼叫現實,所以他們會演出甚麼樣的故事,來說服所有曾經看過電視劇的同一代人?
導演分三段故事說。十年前,電視劇《將愛》五六個男女配角,每個人交叉出各種形式的青春校園,十年後,電影《將愛》的焦點集中在男女主角,他們有三種不同模樣、同樣真實可能的愛情故事。
第一種可能:幸福美滿。
「99年我大學畢業,2001年和在美國的文慧取得了聯繫,03年她一回國我們就結婚了。」結婚後才幾年,楊錚公司副總,文慧酒店老闆,寸土寸金的北京他們享受好大一間房子。
容易得來的幸福,也容易讓人感到乏味,楊錚規律的生活無聊到「甚至已經連續279天,每天九點半準時要收看體育節目。」他把這個當作是小秘密。
於是導演開他們一個玩笑,也開觀眾一個玩笑:楊錚離家出走到對面的旅館,結果旅館原來是文慧開的,文慧就設了局。
老實說這個玩笑很無聊,標準有錢人才開得起的玩笑,可是它很有意義,因為透過它,看到文慧對楊錚的關心和體貼無所不在,而楊錚雖然對「規律而乏味」的生活犯嘀咕,但事實證明他很在乎文慧、他的生活少不了文慧。
文慧所設的局,其實有很大可能讓他們離彼此越來越遠,但結果,是讓他們發現彼此、更接近彼此——原來幸福美滿絕對不是偶然。
這段故事穿插幾個很不真實的動畫和拍攝手法,我初看覺得很突兀,後來第二段、第三段也再沒有類似橋段,本來第一段的幸福美滿就特夢幻,飄飄的沒有真實感,再配上那些滑稽動畫,就顯得更加夢幻了,也許導演故意的。
即使我不太喜歡夢幻的第一段,但我必須承認,陳奕迅的「好久不見」、謝謝雨欣的「誰」、王菲的「因為愛情」,每當音樂響起的時候,搭配導演精心鋪陳的場景畫面,不管看多少次,激動到起雞皮疙瘩。
好音樂到底能給電影加多少分?這部電影給的答案是難以衡量的大。
第二種可能:面對現實。
我和她錯過幾次,後來終於一起看完這部電影,她問我最喜歡哪個故事?我當時回答第二個,原因是比較真實。
楊錚和文慧兩個人沒有將愛情進行到底,畢業後各過各的,各自結婚,幾年後,一個離婚,恨老公恨得大街上狂打失控,一個準備離婚,老婆三番兩次打電話催促把手續辦了,兩人日子都過得不順心。
同學會上炒氣氛:「為我們曾經的、最純美的、轟轟烈烈的校園愛情乾一杯!」這對十年前令所有人都羨慕的金童玉女被拱上台,真心話大冒險,後來甚至被聯手送進酒店房間。
我參加過上海人婚禮,聽上海朋友說,他們結婚會開個酒店房,親朋好友真的會跟電影一樣鬧酒店房。
兩個人最終沒有結果,但是能夠曾經走在一塊,個性上當然有些一拍即合的地方,在一起才會開心。我看他們倆雖然畢業後沒再見過面,在多年後的同學會被瞎起哄,在酒店房間本來有點怯生,但不久就可以一起跳呀跳的很開心,我想,這是他們倆契合的地方,那是經過多少年都不會變的特殊感覺。
同學會他們倆在上海晃,爬欄桿、下雨天、神秘樹咖啡館、吻別,這些十年前埋藏在青春校園裡忘不了的畫面,又回來了。
這部電影把十年後拍成三種可能,第一種跟第三種不管他們倆有沒有在一起,經濟上都過得不錯,只有在第二種可能,兩個人沒有在一起、而且都過得落魄,而剛好也在第二種的故事裡,基本上導演才有穿插過去電視劇的畫面,而且是好多好多的回憶畫面,
「你不是問我這幾年都怎麼過的嗎?看見了嗎?就是這麼過的!就是這麼過得……」
往往生活不順遂的人,才會沈浸在美好的過去。
導演把這一段拍的很有喜感,他們倆一心一意、換地方換方法,只求能夠做上一回當年很遺憾沒做過、在同學會上被問得尷尬的事情,結果呢?兒子攪局、車震被吊、開旅館房間還會被警察抓。
骨子裡是悲劇,導演用喜劇甚至是荒謬劇來包裝,大概……是為了沖淡這段太過現實、太過無奈的故事吧!
第三種可能:幸福卻不美滿
這段我最不喜歡。
文慧嫁得很好,在法國享受別墅生活,可是老公太好,甚麼都很好,就是容易出軌。
楊錚自己睡一間大房子,床邊四周圍是他最喜歡的重型機車,從他穿著打扮、臨時一通電話就能遠赴法國長假來看,過得不比文慧差。
掙得了物質生活,不代表精神上會得到滿足。他們彼此都有不可能被填補的缺陷,文慧痛心她出軌的老公,但她已經習慣了老公給的生活,婚姻裡面也已經有了一個大孩子,即使初戀情人楊錚再怎麼痴心無悔,文慧也不會那麼傻。
1999年大連老虎灘、2000年廈門鼓浪嶼、2001年三亞亞龍灣、2002年泰國普吉島、……,就因為楊錚答應過要帶文慧去看海,所以他每天在不同的海邊錄下海的聲音,一直到……2011年法國大西洋的海邊。
不是很傻,是太太太太傻了。
可是就是這份傻勁,才能夠《將愛情進行到底》,不是嗎?相信電影中好幾對現身說法的現實情侶夫妻檔,都曾經有過這份傻勁,而且,他們將這份傻勁進行到底了,所以他們接受幸福訪談。
這是一部很完整的愛情電影,特別是在瞭解它所跨越的時代背景之後,更可以體會它的獨特性。不知道台灣上映嗎? 如果我不是大陸工作,如果我們不是上海遇見,就算它大陸票房再怎麼火爆,大概永遠永遠——這部電影不會闖進我生命裡。
看這種電影,每個人都是在裡面看自己的愛情,我也是。
對我而言,這部電影就是我銘心刻苦的初戀,我心裡面永遠的上海。
發佈日期:2015-12-30
(小說) 五角場8:是我最喜歡的一首歌稻香
我最喜歡的一首歌稻香,但這首歌節奏不好抓,我所謂的狂練就是土法煉鋼,一句一句死方法狂練:先練第一句話,然後播放音樂,嘴巴趕快跟著啍一次。
前幾天返台假回高雄老家,老哥神秘兮兮要我等他下班,他說讓我開車,一起去唱歌。
一聽到唱歌,再想到哥哥那神秘兮兮的口氣,想說不會吧,哥哥這麼夠意思,歡迎我回來,還是金錢豹等級的排場,但其實我對那種地方沒興趣,又不是交際應酬,乾嘛花那種錢。況且,自從我開始工作之後,以前跟老哥出去不用帶錢包的輝煌歲月,一去不復返,現在連吃個海產快炒,出門前老哥都會要我記得帶錢包,所以不用講,肯定AA制,真的去金錢豹唱歌,那我的錢包還得了。
所以到了晚上,我開車,在車上我小心翼翼:“我們去唱歌,那個要花錢嗎?”
一問出口,我就覺得這問題蠢,那有唱歌不花錢的,沒想到,哥哥回答的很妙:「那個是卡拉OK,可以坐在那邊就好了,不一定要花錢。」
「哦,這樣呀!」我開始把有限的資訊輸入腦袋,嗯……,實在是考驗我的想像力,那是個甚麼樣地方? 真的到那邊之後,才知道我的想像力多麼沙漠。
在室內釣蝦場旁,有一個中山堂等級的大包廂,寛敞明亮,裡面有好幾桌,那沙發坐上去可以放鬆滾一圈。吃的部分,有熱炒、有海產小吃、也可以來個台灣啤酒、凍頂烏龍茶。真不想花錢,還可以甚麼也不點,坐著享受就好。
當然,這裡的重點還是卡拉OK,每個桌子都有點歌簿,前面一個大螢幕,電影院般的走奢華風。螢幕下面,一排有點小高度的台階,投幣式點歌機、立架上的小螢幕、兩只麥克風,十塊一首歌,隨時上來就可以星光大道一下!
原來高雄有這樣的好地方!
我跟老哥去的早,六點多還是吃飯時間,其它兩三桌客人只吃東西,不唱歌,所以那台卡拉OK,根本是我跟我哥的地盤。
我馬上點我的必K曲:周杰倫《青花瓷》,然後哥哥飇他陳勢安的《天後》,接下來,我主打張學友、哥哥主打動力火車,兩個人輪流霸佔麥克風。
唱歌的同時,吃的也不耽誤。我跑去櫃枱點了炸豆腐、醉溪蝦,帶一罐烏龍茶回來,哥哥不囉嗦兩瓶台啤。我們繼續唱歌……
唱幾首之後,新的客戶陸續進來,原本就在的其它桌客戶,東西也吃完了,開始有人來搶卡拉OK地盤。
首先,是個年輕人,跟我們差不多年紀,一上場就是很囂張的阿信《一了百了》,而且高音還真的給他狂飇上去了,氣勢上完全把我跟老哥比下去。然後是一對疑似偷情的中年婦女,在台上男女對唱,深情款款到不太像是老夫老妻,他們倆唱的歌,都是我這個老台灣人沒聽過的台語歌,不過歌好聽,唱得也好。
最後是一個小女孩,她上去投了好幾個十塊,本來我跟老哥想:哦,小女孩是準備唱現在最新的國語歌嗎?還是蠟筆小說?沒想到,小女孩投完就下來了,緊接著上來一個阿嫲級的婦女,喔,原來這個才是卡拉OK殺手,一首接一首的最老的台語歌,像是望春風啦!思想起啦!河邊春夢啦!
阿嫲一連唱了五首,終於下來,過沒一兩首歌的時間,小女孩又上去投幣點歌,想必是阿嫲實在是凍抺條啦。
我跟老哥很快做出決定,時間差不多了,走人。回家的路上,老哥看起來就是扛不住那兩瓶尚青的台灣碑酒,有點喝醉了。
「老弟,你剛才那首《稻香》唱得很好。」
「是吧,我練很久的……」
「老弟,你一直都在外地工作,有沒有想說,那一天回來高雄找個工作。我以前在台中待過,知道一個人在外面,發生了甚麼事,孤零零的一個人,沒有人可以照應。」
「……」我沒有想到老哥會突然講這個,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麼回應。
喝醉的人都比較感性一點,看著老哥我心裡想。
「如果那一天你真的跟MV一樣,發生了甚麼不測,儘管回來好了。老家,永遠都在這裡。」老哥繼續講。
「別烏鴉嘴好不好。你喝醉了啦!」我雖然這麼講,對於老哥酒後的一番情意,是感動,握著方向盤的手在顫抖。
我想起周杰倫在MV自我介紹這首歌:「這是一首溫馨、而且勵志的歌曲,希望大家聽完之後,都可以找回自己內心那份最樸實、最真誠的感動。」
這是一首勵志歌曲呀!很多人都喜歡這首歌,因為這首歌裡面,有現實、有無奈、有家鄉、有溫馨。 我也是超愛,KTV必點,而且不是我蓋的,唱得還真的不錯,只比周杰倫差了一點點。
周杰倫的歌能夠唱得不錯,絕對是需要苦練過。另外我超愛這首歌,跟現實呀、無奈呀、家鄉呀、溫馨呀,完全都沒有關係。我每次唱這首歌,腦海裡自動播放的MV畫面,不是家鄉高雄,而是遠在大陸的江蘇常州。
小學時期聽小虎隊,國中時期聽劉德華張學友,高中之後剛好碰上周杰倫五月天稱霸流行歌曲,到了大學時期,我已經很少聽新的流行歌了,除了五月天跟周杰倫出新專輯會注意一下,其它新的歌手歌曲,跟我都不是同一個世代了。後來畢業後開始工作,連五月天周杰倫到底又出了那些專輯,完全是與我無關了。每次和同事K歌,同事們都還會點唱最新的暢銷排行,而我呢,就只會找五月天跟周杰倫的歌來唱,而且還是他們好幾年前的老歌。
後來我到大陸工作,認識了貝貝,那個我每天早上發手機短信道早安的貝貝。她在上海的外商工作,有一次她到常州出差,出差住的是超豪華的泰式酒店,反正她一個人住雙人房標間,空著也是空著,就讓我去酒店陪她。
她的工作比較彈性,早上起來,可以先在酒店開處理事情,收信、發信、打電話討論連絡。我到的隔天早上,她打開筆電,一邊放音樂一邊工作,我聽到那音樂歌聲,很熟悉,是周杰倫的歌聲!
「你也聽周杰倫呀,他是台灣的歌手,還是我最喜歡的歌手喔!我到KTV基本上都是點他的歌。」
「周杰倫在我們這裡也很紅,那你有聽過這首歌嗎?蠻好聽的,很難唱,不過我弟很厲害,他在KTV很會唱這首歌。」
我在旁邊開始認真聽這首歌,一邊聽一邊看筆電上的歌詞,還真的有驚訝到的超好聽,很特別一首歌,甚麼時候周杰有新的一首這麼好聽的歌,我一整個狀況外,虧周杰倫還是我在KTV必點歌星!
現在知道這首歌了,還是大陸朋友介紹的,真妙,後來從常州回到公司宿舍,我開始狂練《稻香》。
這首歌節奏不好抓,我所謂的狂練就是土法煉鋼,一句一句死方法狂練:先練第一句話,然後播放音樂,嘴巴跟著啍一次,如果抓不到節奏,就重新再播放一次,嘴巴再啍一次,如果還是抓不到節奏,不死心再來一次。這樣下來,才學個兩三句,就要快好幾十分鐘了。
有些句子還真是神來之筆,不管我重覆倒帶多少次,就是沒辦法啍的跟周杰倫一樣屌。我只好拿出最後兵器:吉他。先找到這首歌的簡譜,用吉他彈奏那段學不會的樂句,裝學院派仔細分析的節拍高低,會用吉他彈奏,再試著看著簡譜唱,或者是跟著吉他一起唱,放慢速度的唱。
就這樣,我終於把這首歌練起來。
之後有一天,我跟貝貝在上海唱K,當然點這首《稻香》,連貝貝也不得不稱贊我唱得好。嘿嘿,我馬上跟貝貝講我的閉關修伩 苦練過程,而這一切的苦練,共是因為貝貝在常州稱贊過她的弟弟唱,所以我也想學起來跟貝貝邀功……
因為貝貝,我才知道周杰倫有《稻香》這首好歌,也因為貝貝,我很會唱這首歌,不知道甚麼時候,我能夠再有機會,在KTV裡唱這首歌給貝貝聽。
不管是在上海、在蘇州、在台北、在高雄都好。
發佈日期:2015-12-29
五角場(7):我的回憶都是你
每個週末見面在一起,持續半年,在每一個週末,紀新白和貝貝到底都說了些甚麼、做了甚麼,何以讓紀新白懷念到如今。
如果小叮噹能從抽屜跑出來,帶給紀新白一台時光機,紀新白願意再花半年的時間,每個週末甚麼也不做,就回到過去,看看從前的某一個週末,他和貝貝是怎麼度過的。
貝貝給紀新白很多很多,分開之後,只留下滿滿的回憶給紀新白,他很怕,怕自己總有一天忘光光。
2012年9月6日,紀新白提筆寫下回憶裡的貝貝,不多,大概只有所有回憶的十分之一。
沒有章法、不講究情節,回憶裡有甚麼,掏心掏肺寫出來。有人說寫作是為了怕忘記,對於紀新白而言,寫作不但是回憶的過程,也是遺忘的過程。
只要把它寫出來,就不用怕會忘記了,不過從另一角度來講,也可以說,從此可以安心把它遺忘了。
2012年9月6日,距離他和貝貝分開一年了,距離現在,超過半年了。
看自己半年前寫的回憶錄,很多地方,覺得文筆可以再修飾,更多地方,是驚覺原來有這樣的事,半年前還記得,現在如果沒有當初寫的文章,早就忘掉了。
貝貝,《我的回憶都是你》,這篇文章就是我為自己打造的時光機:
流水帳,是很糟糕的寫法。但是文筆練就的那一天,我不想再等了,怕曾經滿滿的回憶,讓時間給侵蝕,到最後真的能寫了,卻忘了要寫甚麼。
就先粗魯的原汁原味冰凍起來,以後,以後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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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在網路上認識你,你在北京出差,你寫信給我:「台灣來的朋友,很高興認識你!等到我出差回來,我到蘇州,或者你來上海,有假期我們可以一起玩。」我看著你的照片,心裡想,我就是喜歡這樣的女孩子。我向你坦誠自己頭髮少,長相不怎麼好,你鼓勵我,說你喜歡的是有故事的人。
你回到上海的那一天,剛好我公司尾牙,是在廠裡面辦的。我第一次打電話給你,老實說,聽到你的聲音,我有點驚訝,跟看著照片我想像的聲音,不太一樣,粗了一點,在電話中可以感覺的到,你是個急性子的人。
那一天尾牙,部門同事一個個來向我敬酒,我很開心,喝個爛醉。其他的同事知道我明天要去上海,都說別再害我了。到最後,我被人扛回來。我在宿舍房間的廁所,對著馬桶想把吞下肚的東西全部吐出來,靠著洗手台陷入昏迷。隔天早上,我照樣六點起來,出門叫出租車,坐大巴到上海。
我們的第一次見面,約在人民廣場。在月台上,遠遠的我看到你了,同時地鐵進站,你發短信要我先上車,你也會上車。結果我錯過了,沒上車,你卻已在車上。於是我們繼續短信來往,直接約在耀華路見面。再一起去世博館。
在世博館的路上,我們一起到便利商店買飲料。你選的是奶茶耶,我超開心的,因為我自己一個人逛街的時候,也是喜歡喝個奶茶助興。在排隊的時候,你給我看在北京拍的照片,我跟你分享我過年到北京的見聞。你說你已經買了會計學的書,想考證,我們約定以後試著英語交談,一起學習。
晚上在南京東路吃飯,火鍋。你的公司同事也一起來,算是你的閨蜜。你們約好要一起去看電影《將愛》,這部電影,你大力推薦,跟我說是你學生時代很紅的電視劇,十年後的現在,由原班人馬拍成這部電影,講的就是電視劇的十年之後的發展。那天晚上,我發短信給你,問你電影好不好看,並且趁機說很高興能夠認識你。從隔天的早上開始,我每天早上發短信跟你道早安。
你到蘇州教育訓練,順便來吳江找我。我幫你訂好酒店房間,你抱怨怎麼不到車站接你。後來,我到酒店接你,一起到我們公司吃羊肉爐。我們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在吳江的步行街走。你說:公交上的人,跟上海公交上的人不太一樣。是啊,這邊都是外地來的打工仔。你給我聽手機裡錄好的聲音,說是讓我當起床鈴聲的。在酒店裡,我們也錄下你來我往的對話。
到蘇州的印象城,我在台灣最喜歡的無印良品,那裡也有,我鄭重跟你介紹、跟你一起逛,可是你對無印良品沒有好感。我還想讓你幫我在優依酷挑幾件衣服,你根本就是討厭優依酷的無聊極簡風格。後來,我們再也沒去過蘇州了。
我第一次在上海過夜。到上海之前,依照你的再三叮嚀,剃了個大光頭。在五角場的夜市攤上,我們一起分食台灣烤腸,宵夜是在你家附近的火鍋店,在你的堅持下,打包回家。隔天早餐,吃的是小區附近的台灣豆漿店,上海吃甚麼都沾醋,即使標榜著台灣豆漿店,也不例外。中午,吃的是昨天打包回來的火鍋料,你負責加熱,我負責你的照片簿,還要了張你的國中大頭照。
你到常州出差,我跟去住泰式風格五星級大酒店。在車站有人送你花,然後我們去豪享來牛排吃到飽,那是你一個人出差常常去吃旳地方。之前到上海找你時穿的衣服,被你嫌到不行,所以在常州的步行街,你幫我挑了好幾件平價的冬天衣服,你挑的衣服,又便宜,又比我自己在店裡買的好看太多。你看我毛衣上起毛球起到不行,幫我買了個玩具一樣的刷毛球器,雖然像玩具,但是很實用。
在常州酒店,我有點感冒,你幫我放好一整缸的熱水,硬是要我泡個一小時。你總是堅持吃東西的第一口先給你嘗嘗,我帶回來的肯德基,自己拿起炸雞就先吃了,根本就犯了大忌。後來要我削水果,我也沒削好。那個晚上,就在昏沈的感冒中度過。隔天早上,你一邊放著音樂一邊工作,那是我第一次聽到周杰倫的稻香。到一茶一座吃午飯,我用手機拍照,你覺得自己臉大,堅持要一直不停換角度,不停換位置,一定要拍到最好看的為止。後來那一張照片,一直是我的手機桌面。
後天大清早,我五點就起來了,趕六點到蘇州的高鐵,到蘇州,再趕出租車回吳江上班。那天下班回到宿舍,我在網上,訂了最好看的十一朵玫瑰,讓業者直接送到常州給你。那時,你不在酒店,在咖啡廳,快遞人員就捧著一大把的玫瑰花到咖啡廳給你。後來,你把那玫瑰花留在常州工廠,公司同事都知道有人送花給你。
發佈日期:2015-12-28
五角場(6):因為貝貝
「貝貝,我第一次有讀者來信耶!」奮力寫影評之後我得到第一個驚喜,貝貝也為我開心。儘管我覺得自己沒救了,我還是喜歡寫,偷偷期待貝貝能看到。
「我將來要很神氣的說:我開始寫小說,是因為想把貝貝的故事寫下來。」
「……」
貝貝在QQ上的招牌表情,無語。
不開玩笑,我很認真。
認真只是一句俗爛口號,誰都會喊,真金不怕火練的認真,很辛苦,需要數不清的跌倒再爬起來,需要好幾年沒成功仍然堅持的努力。
我努力的方式:迂迴前進。 先寫國中女朋友小麻雀的故事。一來,時間飄遠,再不寫等著忘光光,二來,當作個練習,因為第一次寫,能夠寫的好是在騙三歲小孩,寫的壞,那是可以被原諒的理所當然。所以《鴿子與小麻雀》注定成為犠牲打,不過這個犠牲打,也是好幾萬字的心血呢!——貝貝我真的很努力,然後真的寫的很糟糕。
可以忍受小麻雀的故事糟糕了,沒有辦法忍受貝貝的故事被寫壞了。貝貝之於我,是跟宗教信仰同一等級的神聖。
迂迴前進的意思是:我會努力的寫,寫跟貝貝沒有關係的東西,散文也好、小說也好、影評也好,可能常常跟這篇文章一樣,擦邊球寫到貝貝,可是肯定不是我心目中貝貝的故事。要等到很確定,我那永遠不曾完美的文筆,至少可以寫到讓自己又哭又笑,我才要動筆認真寫貝貝,因為到那時候,我才能把心裡糾結不清的情感,精美包裝送給值得擁有的貝貝。
我跟貝貝的故事,一言難盡,但就是因為一言難盡,才有書寫的價值和等待的理由!
一言難盡的事貝貝是大宗,除了貝貝之外,生活中許多的大事小事,例如聽一首老歌、看部老電影、享一桌美食、工作上遇到一點小挫折,都可以是一言難盡拿來當寫作素材。洋洋灑灑幾百字,這些是我在寫作過程中很享受,常常一個人對著電腦傻笑的開心時刻。 其實連我怎麼踏上書寫這條不歸路,也是一言難盡。
學生時代我唯一寫過可以稱之為故事的,應該是大學時有一次要交讀書報告,那時候不知道哪根筋不對,用word打出一個類似南柯一夢的亂改編故事,記得當時打完後自己再看一篇,也是對著電腦傻笑超得意的,如果我早一點遇到貝貝,早一點被迫和貝貝分開,說不定我早一點找到寫作這項前世情人,可惜沒有,所以那時候沒有繼續改編下去
除了那篇超迷你小故事,大學時還有做過一些偽寫作:寫了好幾本日記,那大概五本厚厚日記都寫些什麼記不太清楚,好像有寫過一些關於小麻雀的事,那時候強迫自己每天到圖書館借一本來看,在日記裡每天寫下一篇書評。除此之外,沒了。
大學時偶爾寫些東西,放在BBS批踼踼上,那時候沒想過認真寫,寫出來的東西大柢上不好消化,沒人看,連我自己也不鳥。不過畢竟是自己的墨寶,所以有了部落格之後,我把BBS的文章複製到部落格上,有了facebook之後,再部落格文章複製到facebook的日誌,到大陸工作有了QQ及空間,就再把facebook裡的日誌複製到QQ空間,那些文章內容沒更動過,大部份是大學寫的雜談,有些是畢業工作後偶然興起寫的東西。
貝貝在剛認識我的時候,把我那些不入流的文章都看過一遍,我的空間每一篇文章都有她來過的足跡,她因此認定我是個有故事的人,我心中竊喜:靠,這樣也算!
和貝貝交往後期,我因為工作上愛情上的挫折,有生以來第一次驚覺自己說話不行,於是我拿書上一個老招來土法練鋼:對著手機三分鐘演講、聽自己演講的錄音、修飾完後再對著手機講、⋯⋯無限迴圈。主題大部份是工作上生活上的小火花,希望常常這樣講呀講的,有朝一日也能嘴炮魔人。
聽說名主持人蔡康永對著大海練習說話,可惜不是每個人家裡附近都有大海,我也沒有面對大海吶喊的豪邁,貪圖方便,我是每天對手機自言自語。本來是直接講,邊講邊想,時間久了發現第一個錄音再播放麻煩,第二個在寫作中思考的脈絡還是比較清楚,所以逐漸改成先寫再講,後來買了iPhone、iPad,嘗試智慧一點用語音輸入寫文章,想說一舉兩得,練講話順便寫文章。
語音輸入試了一段時間,發現並沒有那麼智慧,常常有辨識不清跟選字的問題,小學電腦課教的倉頡輸入法,在打字方面還是輕鬆樂勝語音輸入,所以在寫長篇文章像是《鴿子與小麻雀》的時候,我會改回來用電腦打字。
真正讓我完全背棄語音輸入的最後一根稻草,是我終於入手MacBookAir!
才在幾年之前,擁有iPhone那真是閃到不行,到現在,口袋裡掏出蘋果己經失去任何鑑別的能力,因為基本上走到哪人手一隻iPhone。消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尤其在這智慧型手機爆炸的年代,每個人都有一隻手機,每個人早晚換成智慧型手機,而在選擇智慧型手機的時候,不一定買iPhone,但它一定被列入考慮再三的選項。
我就是在換智慧型手機的時候,大大滿足虛榮心的敗下iPhone 4,這是一條不歸路,後來我陸續再敗下iPad、MacBookAir,可見我對蘋果這三大明星產品的體驗有多滿意。
MacBookAir神器到手,不僅僅是確認我完全背棄iPad語音輸入,更是我砸錢宣誓要高調走到哪寫到哪的開始。
現在的我除了工作約會之外,所有其它時間都在做同一件事:打開Air敲文章。不管是坐在椅子上、床上、火車上、還是咖啡館裡,我的姿勢沒有變過,只要背包裡配備一台蘋果air,我還真的達到孔子老先生無入而不自得的境界。
除了一開始高規格砸錢買台air之外,這快樂不需花錢,重點是不管人在哪十秒鐘可以進入狀況——被迫和貝貝分開大概讓我心靈駕崩了,潛意識裡我不斷找尋方法彌補這個傷口,最後找到這個不受任可地域限制的寶貝事做。
人在台灣可以做、人在大陸也可以做,如果能靠這個賺點錢,那就霹靂完美了,我可以永遠留在上海,當我人在台灣把這個念頭QQ給貝貝,貝貝大概覺得我徹底沒救了吧!
我又開始寫東西了,不過這一次,我是全力以赴,希望能好好磨練一下自己的文筆。情人眼裡出西施,每個人不但很寶貝自己的情人,也會很寶貝曾經擁有的愛情,我跟貝貝之間很美麗的愛情,沒想過要寫出來把它進一步美化,但是我希望:至少能夠表達出百分之八十,這是我唯一想到能忘掉貝貝的方法。
大學時候有一個我很仰慕的學姐,她失戀了,我看她的部落格,寫了好多痛苦思念的文章和短詩,有作家說寫作是為了療傷,那時候的學姐如此,現在的我也是如此。
不為了感動別人,只為了再一次感動自己。
為了練文章,我寫了好多好多。有些寫的就是糟糕,有些我自己一邊寫、一邊哭或者一邊笑,有些文章寫完之後,我懷疑這樣的好文章,以後還能不能寫得出來。
只要堅持,總會有好事發生。
「貝貝,我第一次有讀者來信耶!」奮力寫影評之後我得到第一個驚喜,貝貝也為我開心。儘管我自已都覺得沒救了,我還是喜歡寫,然後偷偷期待貝貝能看到,偶爾也會和貝貝分享我的收獲。
雖然現在寫的文章,有好有壞,但是跟以前一樣,看的人少。
我也跟以前一樣,不在乎,繼續朝我的方向寫。然後突然有一天,我發現空間裡這麼多有待加強的文章,有個人在一天之內全看完了。
怎麼開始,怎麼結束,那個人就是我永遠的貝貝。
我終於成為一個有故事的人了,只可惜,這一招,一輩子只能用一次。
發佈日期:2015-12-27
五角場(3):見面
云撐著藍色大雨傘,站在百貨公司前的公交站台。
紀新白正要發短信給云,要跟云說他到了,剛拿起手機,遠遠看到云的身影,他笑著更改短信內容:「我看到你了。」
今天聽說上海有颱風接近,雖然沒狂風暴雨,但車外下雨,一片灰濛濛的,跟平常的上海不太一樣,紀新白坐在公交車內,透過玻璃窗看到云撐著傘在雨中等他,心裡一陣溫暖。
「這麼好,在這裡等我?」紀新白下車,笑著走向云,他才不理會這下雨天。
云撇了一下嘴說道:「嘖!要不是你這麼晚,我也不用在這裡等你。」嘴巴上雖然抱怨,云很快將傘移到兩個人上面,不想讓紀新白淋到雨。
她臉上那不置可否的表情,是紀新白心裡的經典,他輕輕摟住云,嘻嘻笑說:「就塞車唄,等很久了?」
云不讓紀新白摟她,用肩膀把紀新白小力撞開,嘟嘴說道:「一個小時了!」
紀新白聽了很樂,假裝看一下手表:「怎麼可能!剛才上公交車還發短信給你,你自己說準備出門了,那時候也才半個小時之前!」
云不想讓紀新白繼續追究,乾脆換個話題:「晚餐吃啥?」
「我想吃火鍋,路上車堵好久,肚子餓扁到不行。」紀新白說到這,終於流露出疲憊。
「這個月加薪,請你吃火鍋吧!」云頗為得意。
「哇!那我們趕快找個地方吃火鍋吧。」紀新白其實不是為云的加薪感到開心,他是為即將到來的火鍋大餐感到開心。
他們在雨中撐著一把大傘慢慢地走。
即使紀新白來五角場很多次了,他還是覺得五角場就是個開百貨公司不用錢的地方,走到哪都是百貨公司,永遠都在繞商場,永遠都不熟悉,所以每次要吃什麼東西,紀新白都是任由云帶領,反正跟著云走就對了,云總是會找到好吃的。
云是道道地地上海人,用他們話來講,就是上海土著。云從小在這楊浦區五角場長大,這一點,對於紀新白來說特別有意義:紀新白自從高中畢業,離開高雄到台北唸大學,後來畢業後當完兵,在台北工作三年,然後才來蘇州這裡工作,總共十幾年了,紀新白一直在外漂泊,很少回家,他常常覺得自己沒有根,現在他好不容易遇到云,每個星期他來上海五角場找云,云會在這裡等他,十幾年來的頭一次,他感覺自己找到根了,五角場是他的家,云是他的親人。
五角場顧名思義,是五條大馬路放射狀交會在一個廣場,公交車、地鐵都有經過這裡,整個廣場是個百貨公司叢林:萬達廣場、百聯又一城、大西洋百貨、巴黎春天百貨⋯⋯,沃爾瑪超市也有,另外還有IMAX電影院、上海歌城,是上海很繁華的一個地方。每個周末,紀新白跟云在這裡無所事事瞎逛:吃東西、看電影、買衣服、K歌、補充生活用品,或者是其實什麼也不做,就在這大迷宮裡一直繞一直走,走累了,找個長椅休息。
坐在長椅休息的時候,他們總是背靠背,云小睡一會,紀新白拿出背包裡的書來看,還是那一本:《高效人士的七個習慣》。
無數個星期天早上,紀新白跟云的友情、親情、愛情,停留在那個走累了靠著休息的長椅上。
發佈日期:2015-12-24
五角場(2):上海火車站
上海長途汽車站到了。
汽車站如同往常,都有幾個在等著下車的人,他們每次臉孔不同,但是每次都說同樣的話:買不買發票?要不要住宿?紀新白沒有一次理過他們,所以也沒有一次記住他們長相。
車站在地下一樓,樓梯上來是麥當勞,繞過麥當勞左轉,一條狹長彎曲的人行通道,途中有賣雞排的店、賣珍珠奶茶的店,兩家店都標榜來自台灣,同樣來自台灣的紀新白買過一次,吃完之後他的結論:兩家店如果真的來自台灣,那有可能是在台灣混不下去了,才會來到這裡。
狹長彎曲的人行通道走到路口,就可以看到上海火車站大大的招牌,走過馬路,火車站旁邊是一排一排等公交車長廊,中間那一排是817的停靠點,通常紀新白每次到那裡的時候,817公交車已經停在那裡等人上車。
紀新白上車,投兩塊錢,他喜歡坐倒數第二排的座位,因為座位上方有公交路線圖,方便他確認什麼時候該下車了,公交車開始行駛之後,他就會發短信給云:「我在817了。」云通常會回:「知道了,下車後打電話給我。」
無數個記不清的星期六晚上,紀新白從吳江到上海找云,無數個坐大巴到上海火車站再轉公交,紀新白一再重複那幾個步驟。
回憶很奇妙,以後每當紀新白想起云,他彷彿在腦海裡夢遊,在模糊的影子裡,紀新白又會再走過一遍上海火車站的那一段路程。
有一次紀新白公司聚餐,一桌子的同事他每個人都敬一杯,不常喝酒的他不喝醉才怪,所以吐了一地都是,最後被同事扛回宿舍。他進房後攤在筆電前面,雖然無力,意識還很清醒,筆電播放的音樂是陳奕迅的《好久不見》,這首歌反覆播放,紀新白一直反覆聆聽,最後他聽到淚流滿面:
我來到你的城市
走過你來時的路
想像著沒我的日子
你是怎樣的孤獨
也許因為喝醉酒,反覆聽這首歌的紀新白,心裡有種酒精浸泡出來的悲傷,他眼前上演一部實際上不存在的電影,場景是上海長途汽車站,那些賣發票的、那間麥當勞、那間鷄排店和珍珠奶茶店,都還在,然後身為主角的他出現,他再走過那一段相同的路,同樣不理會那些賣發票的、同樣買一次鷄排和珍珠奶茶,然後他再次坐上817公交車⋯⋯
熟悉到不行的畫面在眼前播放,只是這一次,是完全虛幻的一次,他沒有發短信給云,因為他知道,云不會在四平路國定路等他⋯⋯
那天晚上淚流滿面的紀新白,其實跟云還沒有分開,所以他擦乾眼淚到了星期六晚上,還是會見到云的。
後來,紀新白跟云永永遠遠的分開,不管他人在台灣、在廈門、在濟南,他還是喜歡聽這首歌,想到就是反覆反覆一遍一遍地聽,差別只在於:不用喝醉酒,他仍然可以聽到淚流滿面。
有一次,他專程從廈門坐飛機到上海,不為什麼,就只為了再走一次上海火車站。他喜歡走那一段路,不是因為可以見到云,他已經死心了,但是他想在那一段路上回味往日的溫暖,他在那裡等人,等從前那個滿心歡喜、要坐817公交車去找云的紀新白。
你會不會忽然的出現 在街角的咖啡店
我會帶著笑臉 回首寒喧 和你坐著聊聊天
我多麼想和你見一面 看看你最近改變
不再去說從前 只是寒喧
對你說一句 只是說一句
好久不見
發佈日期:2015-12-22
雙城之戀(4)(完):上海虹橋
高雄小港飛往上海虹橋的飛機。
一個月前,同樣在飛機上,坐在右前方的貝貝拿著相機,想起那時候貝貝拍照的背影,小黑臉上一抺微笑。那時候,小黑還不認識貝貝,後來下飛機,小黑跟貝貝偶然相遇,一起環島,自己即將派駐上海,他很高興認識貝貝。
小黑從背包里拿出iPad,正準備打開,發現顏色不對,看著白色的iPad,小黑髮楞。
手上白色iPad不是他的,他的iPad是黑色的,現在手上拿的是他弟弟小白的。昨天晚上兩兄弟喝醉了,整理行李背包時,大概彼此拿錯。一開始他覺得沒甚麼,反正iPad拿來打打小遊戲消磨時間,每次搭飛機,就是他修練「植物大戰僵屍」的最佳時機。
翻頁尋找有沒有安裝遊戲的時候,小黑髮現,白色iPad有個「五角場」資料夾,裡面十篇文章,編好序號:五角場一、五角場十、……、五角場十。每篇一千字,十篇一萬字,紀錄一個來自台灣的小伙子,認識上海女孩子的故事。
昨晚喝醉酒,小白淚流滿面,嘴巴裡一直喃喃念著一個名字,小黑當時就感覺到小白在上海一年,也許有過一段理不清的感情經歷。在看完《五角場》之後,小黑終於能體會小白淚流滿面的心情。
而在跟貝貝環島旅行的時候,小黑一直覺得貝貝對台灣太熟了,不像是第一次到台灣的觀光客,當時小黑一直對貝貝手中那份攻略小抄感到很神秘,現在看到《五角場》裡兩人的台灣上山下海自由行計劃,終於瞭解那張小抄究出自何人之手。
一個是自己弟弟,一個是機場偶遇的女生,本來是兩條不會交叉的平行線,竟然以如此巧妙的方式,串連在一起,小黑不禁感覺到緣份的巧妙。
飛機在夜空中開始降落,機艙裡空服員巡邏,檢查乘客窗戶是否打開、背椅是否調正,電子設備得關機。
小黑關掉iPad,收到腳底下包包裡。從窗戶往下望,泛黃路燈沿道路伸展,一盞接著一盞,連綿不絕,把這個繁華城市切割成一塊一塊的夜景拼圖,從高空俯瞰上海,聽不到一點聲音,只看到地面上川流不息的車輛。
看了兩個小時文章,他感覺有些疲憊,揉一揉眼睛,閉目稍做休息。
回想一個月前,他在飛機上第一次遇到貝貝。那時候,是浦東飛往高雄的吉祥航空,而現在,是高雄飛往虹橋的中華航空。
十年前,兩岸還沒有直航的年代,台灣到大陸要透過香港轉機,聽說每次飛到華南地區,至少得安排一天時間,那華東地區例如上海,更不用說了。小黑沒經歷過那個年代,無法體會,現在,高雄到上海就是兩個小時飛機,如此而已,如果以時間衡量距離,從商雄搭高鐵到台北也是兩個小時,所以對他而言,上海就只有跟台北一樣遠。
儘管如此,雖然只有兩個小時飛機,中間畢竟隔著無法橫渡的台灣海峽,兩邊人在不同時空背景下長大,相遇了,還是會感覺到彼此的距離吧!
也許相遇時沒體會,等到分開,才發現中間那道無法橫渡的海峽,其實一直存在……
現在,飛機即將降落上海虹橋機場。
《雙城之戀》草稿中的故事大綱:
兩個人分開
男的過世
雙胞胎弟弟看了文章
冒充哥哥
在一起 復合
發現是假的
分開
弟弟得病
發現愛他
沒死 在一起
發佈日期:2015-12-21
雙城之戀(3):小白
距離小黑和貝貝的台灣環島自由行,過了一個月。當初在高雄送貝貝回上海的時候,貝貝感謝小黑一路陪伴,幾次要小黑找時間抽空到上海走走,除了外灘和新天地這些大家都說得出口的觀光景點,貝貝有很多本地人常去的好地方可以帶小黑看看,譬如說,與其排好久的隊吃沒有特色的豫園小籠包,不如到真正老字號的萬壽齋嘗嘗。
小黑一直沒有忘記貝貝的邀約。那時候,小黑和貝貝七天相處下來,他對貝貝很有好感,總覺得跟貝貝是一見如故,根本是認識很久了,非常有默契,在一起不管做甚麼,都是開開心心的。
所謂的一見傾心,最多也就是如此!小黑當時這麼想。
曾經,小黑問貝貝甚麼星座的,貝貝回答雙魚。小黑是天蠍座的,他自己偷偷研究過,發現天蠍跟雙魚在愛情上是絕配,以中國古話來講:七世夫妻,於是他把星座當作是貝貝和他一見如故的理由。
小黑問貝貝星座之後,貝貝沒有反問小黑的星座,她似乎對這個不感興趣,只說她前三任男友都是天蠍座,算是怕了天蠍。聽了貝貝一番說法,聰明的小黑,沒有主動跟貝貝說過自己星座。
小黑家裡開的傢具公司在上海有辦事處,這次他從美國畢業回台,主要是依照父親意思,準備到上海開拓大陸市場。小黑之所以想跟貝貝一起環島,因為對貝貝有好感、因為想利用機會一起在台灣走走、更因為他之後要去上海打拼。因緣際會先認識一個上海也是件好事。
貝貝離開後,小黑回家跟著父親瞭解公司狀況,預計在高雄停留一個星期,之後就到上海,但剛好有歐洲客戶要來訪,父親要他利用機會觀摩學習,小黑因此在高雄又多待了三個星期。
小黑要到上海的前一個星期,弟弟小白從越南回台灣。
高中畢業之後,小黑到美國念書,後來又在美國念研究所。弟弟小白在台灣念大學,畢業後直接在家裡公司工作。去年一整年,小白在上海辦事處歷練過後,父親要小白到公司在越南的生產基地派駐。在父親的接班規劃裡面,台灣是財務資金調度的總部,由他自己統籌,弟弟小白在越南管生產,哥哥小黑在上海接訂單。
高雄鹽埕區,螺絲起子酒吧,吧台上坐著一對兄弟,一大壼的海尼根啤酒。
晚上十點多,星期二,酒吧客人不多。空氣中飄浮著淡藍色和鮮黃色燈光,龐克後搖滾的吉他噪音填補夜的空虛,牆上貼滿光復初期的黑白電影海報。
小黑臉色紅潤,將冰塊加到酒杯裡,抓起一把花生,往嘴裡送。
只要一喝酒,小黑臉上立刻紅通通的,他都戲稱這是保護色,相較之下,出社會較久的小白,酒量訓練過了,看起來跟沒喝酒一樣。
「在上海待過一年,再到越南,很不習慣吧?」小黑舉起杯子,跟小白乾杯。
「呵,爸爸的規劃也是對的,接觸業務之後,瞭解客人對產品都會有哪些要求,然後再管工廠生產,會比較知道重點在哪裡。」小白一飲而盡,咕,一口悶,酒直接灌進喉嚨不停留在嘴裡,顯然是有練過:「真羨慕你……以後一直待在上海了。」
「以後有機會,回來上海看看,到時候我是地陪囉!」小黑說完,放下喝到一半的酒杯,手輕微顫抖。
「不去了,上海是我的傷心地。」小白又倒了一杯酒。
「你在上海不是有個女朋友?」小黑在美國,聽說過這件事,但不是很清楚,這次終於有機會當面問問。
「那都是過去的事了,不提也罷。」小白舉起杯子敬小黑,也不等小黑拿起杯子,又喝一杯。
「我剛回來的第一個星期,不是跟你說有先跑去環島嗎?嘿嘿,其實是跟一個在機場遇到的上海女孩子一起去的。」小黑眼睛閃耀著光芒,藏不住的喜悅。
「嗯……」小白話沒說完,咚一聲趴在椅子上。
小黑結完帳,將小白扶起來,請酒吧幫忙叫計程車,兩兄弟回家,途中,喝醉了的小白一直喃喃自語,似乎是在叫個女孩子的名字。
隔天,喝過酒的小黑睡到中午才醒,怱忙中整理好行李,六點多趕到小港機場。
發佈日期:2015-12-20
雙城之戀(2):橙舍青年旅館
三天之後,貝貝即將離開台灣,回到她的家鄉上海。
算算時間,這幾天小黑和貝貝一路從高雄玩到台北,接下來他們準備再到花蓮待兩天,等於把台灣玩了一圈,環島旅行。
回想在小港機場和貝貝的相遇,小黑笑了,臉上滿是幸福的微笑。那天下飛機要拿行李,貝貝載著帽子,站在小黑前面把他的行李拉走,小黑衝上前,準備找貝貝理論。沒想到貝貝一回頭,小黑心裡一陣噗通噗通跳,大大的眼睛,烏黑的長髮,剛好是小黑的菜。
台北西門町,橙舍背包客國際青年旅館,深夜一點多,寛敞舒適的社交客廳,兩張柳橙色簡約造型的IKEA大沙發,沙發上坐著兩個剛盥洗好的旅伴。
沙發旁邊的桌子上,兩瓶上海帶過來的可口可樂,上面寫著「分享這瓶可口可樂與你的純爺們」,桌上擺滿附近7-11剛買回來的零食餅乾,一隻白色小貓眯,窩在前面電視櫃角落探頭張望。
貝貝拿著遙控器隨意轉台,電視一下子是東森新聞,關於台北市選舉的無聊口水戰,一下子跳到衛視電影台,播放星爺百笑不厭的《武狀元蘇乞兒》、一下子又是ESPN體育台,李娜世界網球冠軍賽的精彩重播。貝貝和小黑兩個人一邊看一邊喝可樂吃零食,很有台灣在地居家的風格。
從高雄一路玩台北的這幾天,小黑注意到貝貝雖然是個上海人,雖然第一次來台灣,但台灣的各地觀光景點貝貝都很熟,像這個橙舍背包客國際青年旅館,在台北市中心西門町,很熱鬧位置很好,價格又便宜,小黑在台北念書工作多年,完全不曉得有一家好旅館默默在這裡,可是貝貝竟然知道,一到台北指名住這。
「貝貝,這幾天玩得開心吧!」小黑有點累了,在野柳跟九份走了一天,這時候終於可以休息,他滿臉倦容,偷偷打了個呵欠。
「很開心!早聽說台灣人熱情,」貝貝放下遙控器,喝口純爺們的可樂,嘻嘻笑說:「沒想到遇到你這麼熱心,從高雄一直陪我玩到台北。嘿嘿,上海雖然在海邊,但其實沒一個看海的好地方,我只要一想到在高雄打狗領事館上,遠眺西子灣,就覺得心裡很舒暢。哈一直陪我到處走,會不會覺得很累呀?」
貝貝臉上的笑容不騙人,小黑看她這幾天玩得是很開心,作為地陪,他當然也跟著開心。但其實,小黑察覺到貝貝在每個景點遊玩拍照的時候,偶爾不經意流露出哀傷的神情,像是想起了甚麼往事,只是那哀傷來得快、去得也快,小黑都懷疑自己是眼花看錯了。
「你開心就好。我雖然是土生土長的台灣人,但大學被父母丟到國外念書,所以台灣這塊土地上,到過的地方不多,剛好利用這個機會,到那些大陸人最有興趣的地方走走看看。」小黑伸了個懶腰,拿起桌子上的純爺們可樂,還順手拿了幾塊蝦味先。
「說得真好,那接下來還要再麻煩你啦!」貝貝說完,又開始亂按手中的遙控器。
看著貝貝,小黑突然又起他們的相遇。那天,貝貝將錯拿的行李還給小黑,小黑走出機場,往捷運的方向,貝貝跟著他後面,支支吾吾地問他地鐵要在哪邊坐。小黑帶著貝貝一起走到捷運,沿路聊天,他才知道原來貝貝是上海人,這次到台灣是自由行。於是小黑自告奮勇,說要帶貝貝在台灣到處走走。
「對了,貝貝你回上海的飛機是星期天,不打算多待幾天啊?」小黑問,將可樂放下。
其實小黑也知道,貝貝行程早就安排好了。這幾天,小黑名義上是以台灣人的身份當地陪,但打從一開始,貝貝包包裡面有一張A4大小的紙,上面密密麻麻寫好七天旅遊攻略,他們一直是依照那攻略走,甚至連到了九份在哪吃湯圓,攻略上都寫得好好的。
「你不是有看過我的攻略嗎?我只在台灣待一個星期,還要回去工作呢!」貝貝沒好氣的說,抓了一把蝦味先在手上。
「我還以為貝貝喜歡台灣,所以想多待一下子呢!」小黑傻笑,隨即沮喪道:「看來是我幻想,哈。」
「切,不要幻想了,有時間好好研究一下明天的行程吧!」貝貝拍拍小黑的肩膀,將手攤開,要分一點蝦味先給小黑。
「貝貝,那行程是你自己寫的嗎?」一個小黑一直很想問的問題。
「這是秘密!」貝貝說完,又拿起了電視遙控器。
此時,小黑怎麼也不會料想到,那一張密密麻麻的旅遊攻略,竟然是出自於他的弟弟小白之手。
發佈日期:2015-12-19
雙城之戀(1):相遇
「飛機現在遭遇亂流,請各位旅客回到座位,系好安全帶,竪直椅背,將窗戶打開!」
小黑完全不理會飛機上廣播,專注盯著眼前的iPad,《植物大戰僵屍》終於打到屋頂,可以栽種的植物越來越多樣,新品種的僵屍也越來越噁心,一個比一個機車,搭配全新的屋頂主戰場,攻防戰玩起來,特別刺激!
打平版遊戲是消磨時間最好的法寶,不知不覺,已經過了一個小時,上海到高雄直航很快,橫越台灣海峽只要兩個小時。
很順利,小黑的屋頂攻防戰,一路過關。
每次搭飛機,櫃台會問要不要靠窗的座位,他不在乎是否靠窗,但他會特別要求不能靠近逃生門,因為坐在靠逃生門的地方,背包就不能放在座位底下,只能放在上面的行李艙,這樣一來,小黑要把iPad跟MacBook air拿出來就變得很麻煩,漫長的飛機旅程已經很不自由,如果連iPad都被放在遠遠上方的行李艙裡面,對小黑而言根本是難以忍受煎熬。
《植物大戰僵屍》loading的空檔,小黑將頭轉向窗外,打僵屍之余,欣賞飛機外五千公里高空上難得的景觀。
首先看到的是機翼,上面大大的長榮航空標誌,小黑再往下看,一大片厚厚雲層,如果往下跳,說不定撞到那片棉花糖上,會像籃球著地般彈起來好幾下呢!
看著看著,小黑有點入迷,突然間,他發現坐在前面的,是一位戴著帽子、長髮的女孩子,那女孩子單手拿著手機,正在拍照。
那手機一看就知道是小米2s,因為小黑口袋裡面的手機,也是同一款。
但重點不是小米2s,重點是那女孩子怎麼能拿手機拍照呢?小黑瞪大眼睛,心想自己這麼乖,一上飛機聽從廣播指示,把手機關掉了,眼前這個女孩真是大膽!
「先生,現在飛機開始降落了,請收好你的電子用品!」長榮航空的服務員一向都很正,但小黑玩得正起勁,根本不想理會正妹的提醒。
「先生?先生!」空姐見小黑沒聽到,連叫了幾聲,語調越來越高。
「好啦,好啦!」收起來就是了,小黑心不甘情不願,將iPad收進威戈背包里。
當正妹空姐要小黑收起iPad的時候,他其實很嗆聲回去,前面那個戴帽子女孩拿手機拍照,空姐經過不管,竟然只管他的iPad,差別待遇?
雖然心中暗自不爽,但畢竟在這飛機只待兩個小時,而且過一會就下飛機了,沒必要惹事,別過頭,繼續看窗外的高空景觀。
靠近機身的機翼改變俯角,從原來跟機翼平行,慢慢改成逆風開展的30度角,應該是為了增加阻力,降低速度好降落的緣故,有點像是變型金剛在變身耶,小黑看得很有興味。
飛機逐漸接近下面的那一大片雲層,原來看起來很堅硬的厚厚棉花糖,飛機輕輕鬆松穿過去,穿越的時候,白色的雲霧快速在窗外飛逝,小黑特別看了眼前那個戴帽子的女孩子。
這次沒有拿手機拍照了,嘿嘿,乖了。
降落,飛機緩慢在跑道上滑行,很慢,滑行了好久,最後終於到定位,小黑每次搭飛機,都不明白為甚麼非得在機場滑行這麼久。
走過機門走廊,上完廁所,等候取行李。
小黑的行李箱很好認,是一個大大的白色行李箱,那是他弟弟借他的,用了很多次,超臟。當弟弟借給他的時候,小黑忍不住說太臟啦,弟弟卻是很驕傲,回說那是歷史的痕跡,一次一次飛行刻畫出來的,獨一無二,一看就知道是他的小白行李箱。
小黑的弟弟暱稱小白,用無印良品的大白色行李箱,而且把那個臟臟的行李箱也暱稱小白,小黑只要一想到這一點,就覺得好笑。
好笑歸好笑,但真的很好認耶,借來的這個行李箱,每次在機場,只要它從傳送 帶吐出來,一眼就認出來了。
這次搭的是長航巨無霸飛機,上下兩層,乘客很多,圍繞在傳送帶外邊等行李的人也是超多,小黑好不容易擠到空位插進去,看著一個個行李箱被吐出來,很多人把自己的行李箱領走。
等了很久,還在吐行李箱,正當小黑等的不耐煩的時候,耶!很大一隻的白色行李箱被吐出來了。小黑開心的看著它朝著自己運送過來。
向左繞、向右繞、直行,眼看就要到小黑前面,突然,被一個女孩子拉走了。
小黑仔細一看,那女孩子很眼熟,戴個帽子,不就是飛機上那個拿手機拍照的女孩子!
發佈日期:2015-12-18
西門町(3)(完):去年在馬倫巴
胖小薇:「不能再抵賴了吧!」(狂笑)
店老闆:「嘿嘿!」(乾笑)
小白:「⋯⋯」(苦笑)
面對胖小薇殺人於無形的狂笑,普雷拉店老闆不知道哪招的乾笑,小白臉上唯一的表情是苦笑。
他想不通,自己莫明其妙被胖小薇拉著不放,這就算了,怎麼連電玩店老闆也來參一腳,火上加油呢?這兩個人,明明八竿子打不著。要說胖小薇以美色誘惑店老闆,這絶無客觀上可能性,要說胖小薇拿金錢賄賂店老闆,更不合理,店老闆雖然有點文藝痞,但看起來老實人一個,年輕有為自己開店,理當不會隨便收錢,陷害老主顧吧!
所以……小白開始懷疑自己莫非……得到偶像劇中最流行的失憶症?上個星期他真的來過,只是腦殘自己忘得一乾二淨!
小白想起電影社看過的《去年在馬倫巴》。
這部電影,不管從哪個角度看,都是畢卡索般的藝術電影。男主角XXX很流氓,一直跟女主角OOO說去年兩人曾經相遇,相遇時約定一年後,女主角要跟他遠走高飛。女主角剛開始覺得鬼打牆,自己根本沒見過這個XXX,可是該怎麼說呢?隨著電影展開,主角威能,導演安排男主角在各個不同場合,對女主角一講再講,講到最後,女主角動搖了,她開始懷疑去年在馬倫巴,也許她真的遇過男主角……
現在小白,開始嚴肅面對自己上個禮拜記憶的正確性,是否真遇過小薇,畢竟……電玩店老闆也這麼說。
「我們……上星期真的在這裡相遇?」小白悄聲說道,他感覺自己正在演出《去年在馬倫巴》,只不過角色對調,他是那個被強迫殖入記憶的女主角。
然後現實女主角胖了很多點。
「真的!真的!真的!」胖小薇連說三次,很篤定。
「我跟你求婚?」小白嘴巴顫抖。
「是的,你跟我求婚了,而我答應了。」胖小薇驕傲地說。
店老闆頗感認同,瞄了小白一眼,小白則是回瞪一眼。
「我們認識多久?」小白感覺自己的立場,越來越不堅定。
「就認識一天!上個星期,我到西門町逛街,你跟我搭訕,從麥當勞、小蔡的店、到SONY專賣店,你一直跟著我,一直說什麼我們去年約好了,會在西門町再見面。」胖小薇信誓旦旦,手指著臉色益發蒼白的小白。
天呀,難道眼前這個胖小薇,也是藝術電影愛好者,大學沒事會參加電影社之類的胖文藝痞,所以看過《去年在馬倫巴》也不意外?然後把那個迷宮般的城堡場景,移到西門町來演?
「可是不管怎麼說,才認識一天,你答應了我的求婚?」小白像是突然抓到某個可以辯護的點,幾乎是用吼的喊出來。
「這個問題,應該問你吧,才認識一天,你跟我求婚?」小薇吼回去。
店老闆頗感認同,又瞄了小白一眼。
店裡面有幾個客人,沒人到櫃台結帳,所以這老闆一直沒走。
好像有點道理……,小白隱約感覺,這個胖小薇不好惹。他提議,到麥當勞坐一會,畢竟這個普雷拉電玩店太小,兩個人講話不小心吼大聲一點,馬上就有關注的眼神飄過來。這不好,畢竟「到底有沒有求婚」這種人生大事,還是在一個適合私聊的場合談,比較好。
小薇同意。
於是他們兩個,再次走過人潮洶湧的西門町大街,這一次,他們沒有牽手,胖小薇也沒有像剛才那樣,緊迫盯人,一直抓著小白。
胖小薇知道,小白乖了很多。
下午三點。太陽很大,麥當勞人很多,胖小薇跟小白排了十分鐘,分別點一個勁辣鷄腿堡餐跟一個大麥克餐,搶了一個小桌子,坐下。
「其實上個星期,我內心也是很糾結。突然間一個小白冒出來,對我死纏爛打,從麥當勞、小蔡的店、到SONY專賣店,一句台詞講了好幾遍沒有變,堅持說我去年答應了他。」胖小薇坐下來之後,無視於鷄腿堡,無間斷把一根一根薯條往嘴巴裡塞,邊吃邊說。
「從來都沒有遇到,這麼難纏的男人……」胖小薇頓了一下,嚥口水,臉色微微緋紅。
小白大麥克咬了幾口,聽完胖小薇的內心糾結,他放下大麥克,呆了半㫾,最後吐出一句:「辛苦你了。」
「我本來一直沒有答應,可是,你最後說了一句話,打動了我,所以我才會答應的。」胖小薇幽幽嘆息。
「我說了什麼?」小白聽得入神,嘴邊大麥克一直沒動。
「戀愛跟結婚都有個門檻,這個門檻,只要你用點理智,想東想西,就怎麼也跨不過去。能夠跨過這道門檻的,都是一時衝動。只要一時衝動跨了過去,將錯就錯,路自然就舖好了。」胖小薇說著說著,眼神越來越篤定。
小白第一次感受到,胖小薇眼神裡一直都在的篤定,源自於上個星期自己一番「將錯就錯」理論。
「一個星期前,你說的話,打動了我,我相信,現在我說的話,同樣可以打動你。」胖小薇說完之後,閉上眼睛,臉上的微微緋紅隱退了。
小白一陣暈眩,在暈眩同時,看到一道幸福的閃光就在眼前,只要伸出手,似乎可以穩穩抓住幸福。
發佈日期:2015-11-30
西門町(2):這是綁架!
小白沒說上一句「嗨」,胖小薇迅雷不及掩手,緊緊揪住小白的手一個勁往前!
「喂!你你你……你幹嘛……你這是誘拐、不,這是脅迫……、不不不、這他媽的你綁架!!!」
但胖小薇頭不回,一語不發,拉著小白左手衝衝衝。
小白看情勢不對,雙腳使力定住,右手搶攻胖小薇抓著自己手的手腕。
只見胖小薇突然回過頭來,將她的臉湊近小白的臉:「幹嘛?又想跑掉,這次不會讓你輕鬆溜掉。」
小白使勁要把胖小薇的手扯掉,但扯不掉,著急說道:「喂!這到底幹嘛!」
胖小薇臉還是湊著小白的臉:「我跟你講,你假裝什麼都不記得,不代表什麼都沒發生過。我現在就帶你到當初跟我求婚的地方,你如果還是睜眼說瞎話,堅持你不記得,那證明你到底只是個流氓無賴,我也不想纏著你了,就、放、你、走!」胖小薇大力金剛指緊緊抓住小白左手,任憑小白怎麼使力,無法掙脫。
沒別的選擇,小白看著胖小薇,心想賊船上定了。
「……好吧,就跟你走去看看,先把我的手放開,大庭廣眾之下,成何體統,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我欺負你呢!」小白吐了一口無奈的氣。
「不行,人這麼多,一不留神你包準溜走,所以不能放開你的手,頂多是不拉著你,我們牽手吧!」胖小薇一臉昂然。
「OK!」被迫跟女孩子牽手,這對於小白,還是頭一遭。
小白跟胖小薇就在西門町入口大街,一前一後地走,手牽手,小白在前,胖小薇在後。
胖小薇堅持小白走在前面,以防萬一。
走在前面的小白,深怕萬一有什麼閃失,胖小薇從後面撲上來,那他不是被壓扁扁扁了,所以小白規規矩矩,按照胖小薇的話走,不敢造次。
西門町長這樣:一條很大的中華路是西門町界線,右邊整個區塊都是商業步行街,正妹靚女少不了,中心位置的捷運站出口走上來,可以看到西門紅樓、電影預告牆、錢櫃KTV大樓,廣場常常有街頭藝人現場演唱。
小白和胖小薇沿著漢中路,經過成都楊桃汁、繞過阿宗麵線、經過SONY旗艦店,來到萬年大樓。
這棟大樓小白很熟,很多電玩店在這裡,賣一些中古二手的廉價PS2遊戲片,身為資深宅男的他,常常來這裡「補貨」。
三樓,普雷拉遊戲休閒館。
「就是這裡,上面禮拜就是在這裡。」胖小薇站在店門口,鄭重跟小白宣佈。
這家店,就是小白常常光顧的店,幾次他來買遊戲片,跟店長還哈拉過幾句,後來每次他來這家店,店長主動跟他打招呼,介紹熱騰騰新出來的遊戲。
如果是胖小薇指的是這家店,那好辦!小白心裡暗自慶幸。
上個禮拜他到底有沒有來過,店長是最好見證!
於是小白深深吸一口氣,以無比篤定跟胖小薇說:「我上星期沒來過這裡!」
補充一下,胖小薇這個時候還拉著小白的手,兩個人在店門口。
「早知道你會這麼說了。」胖小薇臉上微笑很神秘。
「咦……我常常在這裡買東西,跟店長算有點熟,店長可以幫我作證。」
「早知道你會這麼說了。」胖小薇臉上微笑依然神秘。
「咦……」小白眉頭一皺,發現事情並不單純。
就在這個時候,店長走出來門口。
店長留著一頭長髮,戴著很誇張的大粗框眼鏡,明明是遊戲店老闆,搞得卻很像是搖滾二手CD店的文青店長。
「嗨,小白,今天又來啦!要不要我幫你介紹新片?」酷酷店長很熱情招呼。
「不用啦,我今天是不小心剛好路過。」小白意有所指,看了胖小薇一眼,淡淡地說。
「哈!這麼湊巧,我還想說你上個星期不是有來過了,怎麼又來啦!」店長拍了一下小白的肩膀。
小白聽了店長這句話,臉上浮現三條印堂發黑的線:「我……上個星期來過?」
「對呀,我還介紹給你剛從日本來的《三國無雙5》水貨,你忘了嗎?」店長一臉驚訝,笑笑,又拍了一下小白肩膀。
「呃……」小白眼睛瞪的平常三倍大,一副看到恐龍的表情,怔怔望著店長。
胖小薇眼睛瞇成一條線,臉上依然掛著微笑。
依然很神秘。
發佈日期:
西門町(1):小薇
假日的西門町跟傍晚的菜市場一樣,人爆多。
譬如說,站在這間「阿蔡的店」門口看手機吊飾,你必須一直站在同一個地方,把這個地方能看到的吊飾款式全都掃過,確定沒有你喜歡的,然後你再「伺機」移動到旁邊一點點,看另外一區的吊飾。如果你還沒看完就移動位置,但你想再看一下剛才那一區的吊飾,很抱歉,人補滿了,必須好好再「伺機」一下。
或者說,你對手機吊飾沒有興趣,所以「阿蔡的店」你注定只會路過,然後你對布娃娃也沒有興趣,所以下面一家「阿鳯的店」你也打定主意只是路過。人潮很多,既然你不打算停下來看商品,那你就得跟著人潮一直往前走,除非你不怕跟人起衝突,不然是沒辦法往回走的。
小白向來對逛街不感興趣,更別提頂頂有名的西門町了,他今天之所以來,單純就是一個原因:被逼的。
上午他接到一通電話,一個陌生女子,特徵是娃娃音很重:
「你不是說要娶我?」直接了當的第一句話。
「甚麼?你說甚麼?」剛接電話就被雷打到,小白一臉錯愕。
「你不是說要娶我!」再次強調的第二句話。
「等一下,你到底是誰?」差點沒從椅子上掉下來的小白,開始恢復冷靜。
「你、不、是、說、要、娶、我。」堅定無比的第三句話。
「你到底在說甚麼?甚麼我要娶你?我哪時說要娶你,我根本不知道你是誰!!!」小白的理智線終於被扯斷。
他壓根不認識這個講話娃娃音的女孩,但那個女孩就一直堅持,信誓旦旦說上個星期就在西門町,小白親口說要娶他為妻,還留了許多個人資料給女孩,包括住址手機家裡電話。沒想到一個星期過了,小白都沒有任何動靜,女孩威脅:如果再不處理這件事,她一狀告到小白的公司跟父母。
甚麼跟甚麼!新型的詐騙模式?小白覺得自己真的是倒大霉了。重點是,小白很疑惑,那女的怎麼會有自己公司和父母的資料?難道是自己的個資被電信公司或是銀行洩漏出去之類的嗎?
最後小白和那女的約在「老地方」:西門町。他心裡盤算:反正最近月初剛結完帳,週末沒事,輕鬆一下去逛個街也好。小白的LEVIS牛仔褲穿五年了,左邊大腿那裡因長期裝iPhone,在手機下面邊緣的地方已經磨出一個很整齊的四方長型大洞,很難看,所以小白一直想買條新的牛仔褲,剛好利用這次去西門町的機會,看看牛仔褲。
約在西門町還有一個好處:人多!人多就安全,如果真的遇到詐騙集團,那至少大庭廣眾人潮洶湧之下,對方也不敢怎麼樣。
下午四點五十分,台北西門町,六號出口。
小白和那個女孩就約在這裡,約五點,他四點出門,提早十分鐘到達這六號出口。
一個胖胖的女孩子站在樓梯上來的旁邊。小白一邊上樓梯,一邊看了有點心驚,想說該不會是那個胖女孩吧!
小白審美觀很簡單:女孩子一瘦遮三醜。胖女孩,一方面顯示個性上不夠堅定,沒有恆心沒有毅力,因為只要有心控制飲食跟運動,怎麼可能還會胖呢?,所以胖的人,絕對是個人因素。
這次雖然是和不明逼婚女孩相約,但終究還是跟女孩子見面,對於單身超過一年的苦逼小白來說,心裡說不期待那是騙人的。他曾經想像那個操著娃娃音、把一句「你、不、是、說、要、娶、我」重覆講三次的女孩會長甚麼樣,雖然不可能夢幻到像娃娃音女神林志鈴,但至少,也不會是眼前這位小象隊神女吧!
從上樓梯開始,戒慎恐懼的小白偷偷瞄那個胖女孩幾眼——他怕,深怕那個胖女孩會對他微微笑、點點頭,表示她就是在電話中跟他逼婚的「未婚妻」!
那個胖女孩根本正眼不看小白一眼。等到小白上樓到了正六號出口,那個女孩也沒有任何動靜。
呼!好險,不是她!小白鬆了一口氣。
假日的西門町跟傍晚的菜市場一樣,人爆多。
捷運站六號出口人潮如流水,每個人打扮的青春洋溢進進出出,小白看著一個又一個上樓梯和下樓梯的人,陌生的面孔,沒有人停留,好不容易有一個停下來了,拿起手機撥打電話,問清楚對方在哪後就又匆匆離開了。
從四點五十分,到五點整,一直都是小白和那個胖女孩停著不動,小白心裡隱約覺得不妙。
他拿起手機,撥打那個逼婚女孩的電話號碼。
「因為愛情,不會輕易悲傷~~~~」那個胖女孩的手機響了,鈴聲很大聲,跟外接喇叭一樣可怕的大聲。
小白誠惶誠恐望著那胖女孩,在上次電話中,她自稱叫小薇。
原來是個胖小薇呀,小白一顆心,沉沉沉沉到十八層地獄去了。
發佈日期:2015-11-28
中華藝校(5)(完):小小的戀愛之歌
雖然每天他和女孩沒有甚麼實際的互動,他是就可以跟死黨十分鐘都講不完,而死黨果然是死黨,總是很有興致地聽,從來臉上沒有露出嫌棄枯躁的表情。
下大雷雨的那天,中午雨停了,他趕快衝回家,匆匆扒幾口飯,被母親念幾句,再匆匆忙忙離開,這一次,他沒有忘記帶把大傘到學校。
上完課後,他帶著那大傘到圖書館,在大太陽底下。
雖然記得帶傘了,但是雨沒有再下過,然後那個女孩子,整個下午沒有來過圖書館。
他一直以為,因為那個女孩,他K書的效率變低了,原本排定一天一章的進度,變成只有一天半章,可是現在沒有那個女孩,效率沒有更好,反而是更差了,他連半章都看不下去。
整個下午,他望著眼前的《電子學原理》發呆。
下午走出圖書館經過那座電話亭的時候,他沒有原因的走進亭子里,拿起話筒掛在耳邊:「喂,你好嗎?」掛上話筒再拿起來:「喂,請問你叫甚麼名字?」掛上話筒再拿起來:「喂,現在做甚麼!」
覺得自己太失敗了,最後他終於離開電話亭。
塞上耳機,MP3隨身聽播放他最喜歡的日劇主題曲大全,他故意將音量轉到轟炸的大聲,他需要以這種方式……逃離這個世界。
《大和拜金女》、《戀愛新世代》、《跟我說愛我》、……、一直到《求婚大作戰》。
他最喜歡的日劇,最青春熱血的日劇插曲:小小的戀愛之歌。
每次聽這首歌,每次想起圖書館裡被藏得好好的藍比巴斯,大概就長澤雅美會把書借出來藏生日禮物吧!大概也只有回到過去的山下智久,才能夠找出那曾經屬於下落不明的生日禮物吧!
「看啊!對你而言最重要的人,一直就在你身邊!」
「只要想要傳達給你,回響激蕩的戀愛之歌!」
好熱血!喜歡一個人沒有別的方式,全力往前衝就是了,他把播放設定改成單曲循環,一路上反覆聽這首歌。回到房間之後,他深深覺得該做點讓自己不會後悔的事。
隔天,他出門前將一張CD塞到書包里,他向幸運女神發誓,如果今天女孩有來圖書館,他一定會親手將這張CD交到女孩的手上。
天氣還是一樣炎熱,昨天突然的那場大雨,根本是亂入!如果不是在電話亭和女孩有過度秒如年的巧遇,他甚至懷疑昨天那場雨的真實性。 每天到教室還沒上課前,他和坐在他後面的死黨J都會閒聊一下。
閒聊的固定主題之一,就是他在圖書館又遇到那女孩的情景,他如何偷看那女孩,那女孩如何疑似也偷偷看他,當然還有那個準時出現的高富帥。
雖然每天他和女孩沒有甚麼實際的互動,但少男情懷總是詩,他是就可以跟死黨十分鐘都講不完,而死黨果然是死黨,總是很有興致地聽他講,從來臉上沒有露出嫌棄或枯躁的表情,因為說實在的:根本沒有重大進展嘛。
昨天在大雨中的電話亭終於有了突破,晚上,他迫不及待打電話給死黨報告。
「嘿,今天又要到圖書館報到啦?」到教室剛坐下,死黨J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當然,我還帶了秘密武器!」他從書包里拿出CD給死黨看。
死黨看了一眼CD,放在桌上,臉上的笑容很得意:「不要說我不講義氣,昨天跟你講完電話之後,我馬上動用所有資源展開人肉搜索。」
「喔,那個女孩叫甚麼名字?」我興奮,興奮之餘隱約覺得死黨真不夠意思,搜索之前也不講一下。
「笨蛋,女孩叫甚麼名字不是重點,重點是你每天掛在嘴邊的那個高富帥!」死黨推了一下眼鏡,露出一副名偵探柯南的微笑。
「高富帥?」對呀,真正阻隔在他和女孩之間的,一直都是那個高富帥沒錯,他開始慶幸有這個死黨真好。
「你覺得,會每天到圖書館接女孩子去吃午飯的,除了男朋友或是准男朋友還有誰呀?」死黨語氣肯定。
「……,真的是男朋友嗎?」如果那時候他的臉要用一個成語來形容,只能是黯淡無光。
「笨蛋,看我對你多好,請我吃個大享堡吧!我查到啦,那個高富帥是女孩的哥哥啦,每天騎重機接她上下班。」
「!!!」
他瞪大眼睛、張開大嘴巴持續有三十秒之久。
早上十點,中正圖書館。
他不安地坐下,拿出背包里的書,看了一眼那張CD,還在。
他昨天在聽小小的戀愛之歌時,就已經計劃好了,要跟求婚大作戰一樣,將CD藏在圖書室的某個角落,然後將藏CD的地方以圖書目錄的方式暗示給那個女孩,然後以後他們每天到圖書館,每天交換CD和聽音樂的心得。
以後,也許是一起參加個普普音樂社、或是一起學吉他、或是一起去看搖滾演唱會……
空氣中傳來熟悉的香味,這香味只屬於他,因為只有他分辦得出來。每次聞到這香味,不久後,輕巧的腳步聲在他身後響起,右前方的椅子被拉開,一本《追憶似水年華》放在桌上,那女孩坐下,成為圖書館裡唯一真實的存在。
小小的戀愛之歌。
發佈日期:2015-11-06
中華藝校(4):Sunday morning
大雨繼續下著。
他們兩個之間,因為一首搖滾老歌拉近了一點。
不認識的兩個人,只是躲雨恰好同在一個電話亭,彼此沈默很理所當然,可是,如果兩個人開始因為一首歌而認識,再繼續保持沈默,這沈默就變得很奇怪。
他覺得再不說話就窒息了。
「你……聽過這首歌嗎?」
「很喜歡。」
「一首很老的歌,美國六十年代的。」他努力把話接下去。
「我每天……都是在這首歌中醒來的喔!」女孩輕輕地說。
他望著她,想像她在早晨醒來的模樣,如果,他在她的身邊,靜靜等候她醒來,看到她眼睛剛睜開來的那一刻,該有多美妙!
看他突然不接話,女孩有點疑惑,眼神在他臉上搜索。
原本消失的雨聲,又開始喧囂起來。
「半個小時了,這雨還沒停。」他假裝看了看手錶,掩飾剛才的遐想。
「嗯。」她注視玻璃窗外的大雨。
看著女孩的側臉,他忍不住猜想,女孩心裡是希望雨快點停呢?還是跟他一樣,希望雨永遠不要停。
他想過無數次怎麼跟女孩認識。
方案A:在圖書館裡故意忘了帶立可白,再裝作不好意思跟她借一下,然後下次帶個小禮物當作感謝。
方案B:在圖書館裡趁著她上廁所,偷偷在她桌上放個小紙條,上面寫著很想跟她做個朋友,然後再跟她要電話。
方案C:擬好一篇文情並茂的情書,在圖書館門口等她,勇敢直接地當面交給她,然後,以後每天一封情書。
所有方案都是在圖書館,每天他和女孩遇到,每天這些方案在他腦海中跑過幾次,方案變來變去,唯一不變的是:沒有一個被執行過。
現在他才瞭解,永遠不被執行的方案再多,完全不如關鍵時刻一場不期而遇。
可是在這關鍵時候,他卻不知道該說甚麼。
很該死!
原來真正重要的,不是該怎麼相遇,而是相遇之後該說些甚麼,他銘心刻骨、他恍然大悟。
「早上本來想帶把傘的!」她擦了一下臉。
「是的,今天早上,我媽也提醒我天氣預報要下雨,可是匆匆忙忙,我還是忘啦!」他硬是擠出這麼多話出來。
「嘿!沒想到雨會下這麼大。」女孩笑了。
「剛才那首歌,很少人知道,沒想到是你的morning call?」
「對呀,我特別喜歡Nico的唱腔。」
「每個搖滾的人,都有屬於自己的搖滾國歌,我心裡的那首搖滾國歌,就是這一首。」
哇靠,講完之後他開始崇拜自己,有為者亦若是!
「哈哈!」女孩露出燦爛笑容,顯然他搖滾國歌的說法誇張到剛剛好。
那首歌就是他的幸運女神。從那首歌為起點,他得知女孩參加一個小眾社團:普普音樂社。社裡面都是一些聽另類音樂的怪咖,這首歌就是社裡面一個學姐強力推薦給她的。他趁機不小心提到自己會彈吉他,而且從高中時代就開始參加吉他社,聽蠻多搖滾樂的,打算大學時組個樂團。
他還不小心透露,最喜歡吉他彈的一首歌,是Richard Marx重新改編貓王的:《Can’t Help Falling in Love 》。
男生總有一種錯覺,以為自己談論夢想的時候,特別閃閃發光,剛剛開竅的他,也不例外。
快樂時間總是過得飛快,不知不覺中,雨停了,太陽露出臉。
這是夏天常有的雷陣雨,本來大太陽好好的,突然下大雨,發洩夠了,大太陽又跑出來。
不管聊得再怎麼開心,他們總是要面對這個事實:雨停了,他們該要走出電話亭,然後再走向圖書館。
電話亭裡回到他們之前很習慣的沈默。
他彷彿被打回原形,很害怕回到圖書館之後,甚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
忘了問她叫甚麼名字?應該跟她要個電話?還是,直接約她去看電影!
轟隆隆的機械聲在圖書館的位置咆哮,遠遠看到一輛重型機車狂飇而來,全白色的重機,停在電話亭外面。
她驚喜打開門,迎上去。
是的,那個高富帥。
原來,他們每天中午去吃飯,騎這一台「把妹利器無誤」的重機……,也許,女孩坐在後面摟著高富帥的腰。
「怎麼忘了帶傘?知道我在圖書館有多擔心嗎?我想出來找你,牽車的時候就看到你在這裡。」
女孩沒說甚麼,坐上重機的後座,載上安全帽。
轟隆隆的機械聲中,他們揚長而去。
還沒問女孩叫甚麼名字耶!他覺得至少應該揮手說再見,但是跟誰揮,跟遠處重機上兩個影子嗎?
他最想要跟女孩說的是:他每天也是在地下天鵝絨的音樂中醒來,只不過他選的歌,不是《I’ll be your mirror》,而是同一張專輯裡的第一首歌:《Sunday Morning》:
Sunday morning
And I’m falling
I’ve got a feeling I don’t want to know
Early dawning
Sunday morning
It’s all the streets you crossed, not so long ago
Watch out the world’s behind you
There’s always someone around you who will call
It’s nothing at all
發佈日期:
中華藝校(3):I'll be your mirror
他心裡總是想著,幸運女神總有一天厭倦那個高富帥,將寶貴愛情分給自己一點,但是這個希望,從來沒實現過。
直到那一天。
那天,烏雲密佈,像個黒壓壓的大棉花糖罩在頭頂,早上出門,母親提醒他氣象預報說可能下雨,他確實聽進去了,傘還是忘了帶。
沒這麼倒霉吧,只要到圖書館前別下雨就謝天謝地,到圖書館之後,雨要下多大一坨他都歡迎。
就在他遠遠看到圖書館已經在前方了,突然間一聲可以把山炸開的巨響,打大雷,緊接而來是瘋狂掃射的大雨。
X的,圖書館就在前方一百公尺處,那女孩大概正在裡面等待著他,但,X的這大雨怎麼瘋狂掃射,他很想不顧一切為愛往前衝,可是他必須考慮全身溼透被館員趕出來的可能,剛好路口有個電話亭,他不顧一切,衝進那電話亭。
雨下很大,大到視線看不清楚,他衝進電話亭之後,嚇了一大跳,因為他差點撞上另一個躲雨的人。
很多時候幸運的發生,都是在陰錯陽差中,當你咒罵完老天之後,下一秒你可能會覺得該感謝老天。
那個另外一個躲雨的人,正是那個女孩子。
他衝進來後發現她也在這裡,那一瞬間他們兩個面對面,之間只有十五公分的距離,那張嬌艷脫俗的俏顏,他在圖書館裡偷瞄了無數次、在夢中遐想過好幾次,這還是第一回,如此近距離、真真實實的在他眼前。
好美!好正!他在心裡大聲吶喊,那一雙黑白分眼的大眼睛,是這世界上最美的星星。
他是剛下雨就躲進這電話亭,她顯然沒他幸運,從她頭髮凌亂,全身衣服都溼透了,可以想見,她是在怎樣狼狽的情況下,躲雨進來。
他衝進來發現她之後,第一個念頭,是打開門要再衝出去,出於本能反應,他乖乖放棄這個形同自殺的行為。於是默默關上門,他聽到她噗哧一笑的聲音,於是他也忍不住轉身,面對另一邊的玻璃牆,傻笑。
外面暴風雨轟轟炸響,小小的電話亭,完全擋住外面一切風雨,是這個混亂世界裡,唯一安全的地方。
如同在圖書館,他感覺到她在偷偷注視著自己,也許因為距離很近,他還感應到她的心情變化,從一開始的驚慌失措、噗哧一笑、到現在的嬌羞畏怯⋯⋯
再不擠出一些輕鬆話講,溫馨電話亭會變成恐怖電話亭,他很清楚。
可是他的腦袋,可能被剛才閃劈的大雷給震碎了,剩下一坨碎片,完全沒有辦法思考。
他一直想著同一件事,想轉頭看看她的臉,可是異常僵硬使不出力,時間分分秒秒經過,他只是望著玻璃門上不停滾落的雨水發怔。眼角餘光中,她不停擦拭臉龐,一直撥弄頭髮,他在女孩這個重覆的動作和不停滾落的雨水間得到平衡感,彷佛世界因此安定下來。但,終於,她停下來,一直注視著他。
他在注視之下無可逃避。大雨、女孩、電話亭,這些東西合起來以一種奇妙的方式,讓他突然想起一首歌,美國六十年代搖滾樂團地下天鵝絨的:《I’ll be your mirror》。在他開始接觸原始滾搖的幾個月,曾經他每天早上聽著這首歌醒來。想著想著,嬌艷脫俗女主唱Nico的歌聲,在電話亭響起,他忍不住跟著啍出來:
I’ll be your mirror
Reflect what you are, in case you don’t know
I’ll be the wind, the rain and the sunset
The light on your door to show that you’re home
外面狂風暴雨似乎減弱一些,轟轟炸響的聲音卻沒有停過,他不確定女孩是否有聽到他啍的歌,只見她猛的抬起頭來,吃驚望著他。對於聽搖滾樂的人來說,這首歌足以列為搖滾國歌,每個人都會啍幾句,但對於一般聽流行歌曲的人來說,這首歌是冷門到不行。
她笑得很開心,看著她的笑顏,他突然有股直覺,這首歌,也是她的搖滾國歌吧!他終於不再逃避她的注視,因為他們兩人之間,突然有了共通的語言。
發佈日期:2015-11-04
中華藝校(2):小小根據地
第二天,他坐在圖書館同一個位置,他的眼睛只專注在兩個地方:一個是他正前方的《電子學原理》,另一個是眼角餘光右前方的位置。
他在心里偷偷期待,因為他來了,她也會來,這是兩個人之間無言的約定,儘管他們倆個從來沒有講話過。
她真的出現了,而且就在坐跟昨天一樣的位置,他一開始聞到那熟悉的香味,然後同樣一雙淨白無瑕的手、靈巧冰清的手指、打開那本厚重龐大的《追憶似水年華》⋯⋯
他很興奮,但他必須假裝沒事,首先,下個星期要小考無法迴避,《電子學原理》再不唸就等著死當,今天一定要有進度出來,再者,他怕表現太明顯把對方嚇跑,這樣他就失去每天來圖書館的動力了,愛情事業兩頭空,更慘。
他想到的好方法是,固定每隔一段時間偷瞄那女孩一眼,每個小時的第十二分鐘,是他暗中選擇的時間點。在專心K完一個小時的書之後,期待已久的偷瞄一眼,這讓他進入安定而幸福的狀態。
幸福的時光總是短暫。
「哈囉!」那個高富帥準時在中午出現,帶著陽光燦爛的笑容將女孩領走,不但提醒他該吃午飯了,也提醒他剛才的安定而幸福的狀態,只是假像。
第三天、第四天、⋯⋯,每一天,他懷著相同的期待來到圖書館,一個星期過去,一個月過去,他小心翼翼的期待沒有改變過,可是每天結果也没有改變過,一樣熟悉的香味、一樣的興奮、一樣的偷瞄、一樣的高富帥說哈囉。直到有一天,終於情況有點不太一樣。
那一天,他跟平常一樣時間進圖書館,剛走進自習室就發現今天太特別了,她比他早到,靜靜坐在她的老座位看書。他深深吸一口氣,強作鎮定朝自己的老座位走去,剛走沒幾步路,她突然抬起頭來,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直盯著他。
那麼一瞬間,他全身發冷、同時全身顫抖,低著頭,腳都軟了,勉強走到自己座位,慌亂將書本打開。儘管沒有再抬頭望她,他有一種奇妙感應,覺得她正微笑注視著他的慌亂,當他終於鼓起勇氣抬頭望她,發現她只是靜靜看著自己的書。
他很確定,就在上一秒鐘,她偷偷注視著他,就跟之前好幾個星期好幾個月的每一天,他偷偷注視著她一樣。
這個發現給他一種力量,他不再感到慌亂,因為他太清楚,偷偷注視對方是什麼感覺。於是他閉目屏息一會之後,繼續看書,然後他又感應到她的注視,這次,他亳無遲疑抬頭:
他終於捕捉到她的目光,她正笑吟吟看著自己,好喜歡看她那黑白分明、清澈透亮的雙眼,那裡面有著美麗女孩的千言萬語,那是無須文字表達的詩意。
對視沒多久,她又低頭看自己的書,留下他,怔怔呆望好長一會,他回味她的微笑、她的雙眼,他懷疑剛才瞬間的甜蜜,到底是真是假。
是日起,他一樣,每天準時到圖書館報到,不一樣的是,他感覺自己平淡的大學生涯,即將質變,就從這個圖書館開始,本來是來這裡看書,後來是來這裡偷瞄正妹,到現在,是跟正妹搞小曖昧。
當他感應到那千言萬語的目光在注視自己,抬起頭來,發現那雙會說話的眼睛四處飄移。唸了一會書,沒感應到目光注視,他也會自己抬起頭來,努力用目光向女孩傳達想說的話,女孩彷佛感應到了,就會抬起頭來,這時候,換他趕緊眼睛四處飄移。
這個眼睛捉迷藏遊戲,持續好些日子,他的心裡越來越踏實,即使中午時候那個高富帥來帶女孩吃飯,他也不再失魂落魄,因為他知道,他在女孩心中開始佔據一塊小地盤,只要有心經營,這個小根據地總有機會攻城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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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藝校(1):總有一天
空氣中傳來熟悉的香味,這香味只屬於他,因為只有他分辦得出來。每次聞到這香味,不久後,輕巧的腳步聲在他身後響起,右前方的椅子被拉開,一本《追憶似水年華》放在桌上,那女孩坐下,成為圖書館裡唯一真實的存在。
空氣中迷人的香味逐漸將他包圍,滲透進他的細胞裡面,他覺得血液裡酒精濃度提高了,整個人變得很亢奮。
忍不住他悄悄斜過眼睛探索右前方,一雙淨白無瑕的手、靈巧冰清的手指,正打開那本厚重龐大的《追憶似水年華》。
視線移回來,他繼續唸擺在自己眼前、同樣厚重龐大的《電子學原理》,可是他很清楚,那些數學公式完全變成無解的方程式了。
頭很重,他沒辦法把頭抬起來,深怕自己一定會直視右前方,破壞了現在的平衡。他喜歡每隔幾分鐘,偷偷將目光掃向那女孩,看著她專注的閱讀姿態,他感覺到一股能量,那是屬於氣質美女才會散發出來的正向能量。
他甚至開始嫉妒起來,嫉妒她的世界仍然平靜安祥。那女孩今天穿著淡紫色的洋裝,長髮披肩在陽光中閃耀。他身體不安的顫抖,用螢光筆在書上完全不是重點的地方亂劃——總有一天,會的,他一定會鼓起勇氣站起來,走到她面前和她說話,就算是借一隻另外一種顏色的螢光筆也好,只是還不是今天,今天太突然了,他還沒有準備好。
他在計算兩人之間的距離,應該有兩公尺吧!這短短的兩公尺跟兩光年一樣遙遠,需要多大的勇氣,他才能跨越第一步,向兩公尺遠的目標大力邁進。
從那女孩進來到現在,過了多久?如果照不懂得愛情疾苦的手錶來看,半個小時左右吧,但如果是依照他過於強大的內心世界來看,過了幾世紀都不誇張。
有個黑影閃過,不知從何而來,突然潛進本來只屬於他和她的圖書館,他終於抬起頭來,是的,又是那個渾身上下寫滿高富帥的男性動物,似乎這一類的動物,天生都會有陽光燦爛的笑容,太燦爛啦,讓他覺得不舒服。
「哈囉!」男孩聲音低沈沙啞,這樣的人如果到KTV,估計是唱楊坤或是阿杜的歌,他有點無聊的猜想。
「嗨!」她的聲音總是這麼溫柔,輕聲細語帶點嬌氣,簡直可以用林志鈴來形容。不知道有沒有這麼一天,他會聽到她開口講話,不是對著那男孩,而是對他。
「今天看得怎樣了?還順利嗎?」男孩細心的問。
「還可以。」
「快中午囉。」
「喔?這麼快!」
「看的這麼入迷,該吃飯了。」
對話到此結束,女孩沒有回答,但是他彷彿感應她在微笑,開心燦爛的微笑,因為可以清楚聽到他們一起收拾東西,或者應該說,那個男的在幫女孩把書本收進背包,然後他們將椅子靠上,一起離開。
他眼角餘光緊緊跟隨淡紫色洋裝離去的倩影,在他心裡面一塊溫暖的地方,也跟著那倩影被帶走。這時候才有勇氣抬起頭來,至少看個最後一眼,他想。
接下來這一幕,會一直停留在他腦海裡好幾天,甚至是好幾個月⋯⋯,那一雙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她若無其事回過頭來,對著他笑吟吟的,巧目倩兮,像兩顆珍珠在寒夜中閃閃發亮,從他臉上輕輕掠過。
他的靈魂像是被勾走了一樣,心跳暫時停止,時間在一剎那凍結。那個男孩走近她身邊,撥弄了一下女孩柔順的髮梢,在她耳邊說悄悄話,女孩聽了微微笑,男孩的手大方搭在她的肩上。
回過神來,他跟缺氧很久一樣大力吸了幾口氣,發現自己回到一個混亂的世界。《電子學原理》依然厚重龐大,靜靜躺在桌子上,書頁上寫滿許多螢光筆鬼畫符。明明圖書館人還很多,但是他感到一股窒息的沉悶。女孩走了,帶走香氣,也帶走氧氣,但是她回眸一笑的倩影,一直殘留在他眼前,他沒辦法再專心看書。
「總有一天,」他在沉淪之中幻想:「跟那女孩一起走出圖書館的人,會是我!」
這麼想之後,他舒坦許多。現在他可以做的、也是唯一能做的,是等待遙遠的明天早一點來,到時候他又能在圖書館裡偷偷看她,或許跟今天同等幸運,在他終於敢抬起頭來看她離去的倩影時,她會回過頭來對他微笑。
又或許,明天就是那個「總有一天」,這個想法,在現實面前遙遠的不堪一擊,他光想就覺得不可能。
但就是這個不可能的幻想,支撐他留在圖書館抵抗寂寞,支撐他等待遙遠的明天。
發佈日期:2015-11-02
公車(3)(完):回信
隔天早上,他特地起了個大早,坐第一班六點的公車到她等公車的地方。
到了六點半,她走近公車站時,看到他一臉的訝異,但還是故作鎮定的一直走到公車站牌。
而他,早已經腦袋一片空白,發抖的從書包裡拿出昨晚寫好的信,遞給她:
「這..是..我..想要..給..你的信。」他必須很用力很用力的才能把這句話說出來。
她收下了,他很快的掃過她的臉。
她竟然是微笑的,他感覺自己鼓足勇氣從很高的地方往下一跳,結果竟然是安全的著地。
再隔一天的早上,他一如往常上公車,一樣搶到了後面右邊雙人座第一排的位置,他心裡很忐忑。
今天那個女孩上車的時候,我要做些什麼嗎?他今天早上從眼睛睜開,就一直試著回答這個疑問句。
比上次英文小考的作文還難寫。
但是這個問題,其實不用回答,因為那一天那個女孩沒有坐這班公車。
一整個禮拜過去了,他沒有在公車上看到那個女孩。
到了下一個星期一,他習慣性的到在坐到後面右邊的座位時,發現座位上多了封信。
他打開,信裡面是這樣寫的:
「謝謝你寫信給我,我不知道你信裡面寫了什麼,因為那一天我們老師搜書包,我的信給老師沒收了,抱歉。」
之後,他沒有看過那個女孩。
發佈日期:201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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