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蟲

那是一隻鮮豔讓人不敢觸摸的毛蟲,一看便覺得有毒。
是在爬山步道看到這隻毛蟲。他喜歡禮拜天早上去爬山,對他而言,這是一個星期中,最輕鬆自在的時光。
正當他享受只有一個人的爬山步道,突然間,發現腳下有個小東西在動,差點他一腳踩在那個小東西上,這個是什麼?他蹲下去看。
全身長滿透明刺毛如刺蝟一般的毛蟲。它身上一塊一塊不同顏色的鮮豔皮膚,不像是動物的皮膚,更像是西洋油彩畫裡的油彩,一塊一塊塗上去的。
那隻毛蟲有數不清的很短的腳,不停地前後擺動,它相對龐大的肉身,以如此蠕動姿態,從爬山步道的石子路,移動到路邊山林泥土地上。
這毛蟲知道我在看它嗎?怎麼好像躲進山裡面去的樣子?
正這麼想,那只隻毛蟲爬上路邊泥土崖了,幾乎是以垂直角度在樹根盤聚的泥土崖,百足之蟲往上爬。
毛蟲也在爬山呢!他突然感到親切,這裡沒有其他人,毛蟲成為他爬山的唯一同伴。
眼看著那隻毛蟲,就要爬到再也碰不到的距離,突然有一個奇怪念頭,他不想讓毛蟲逃走,趕緊隨手抓了根枯樹枝,拿出背包裡剛喝完的礦泉水空瓶,先引誘那隻毛蟲爬上枝樹枝,再由枯樹枝爬進瓶子裡。
用小刀把寶特瓶割幾個細長孔,好讓寶特瓶透氣,接著鎖緊瓶蓋,拿個塑膠袋包好寶特瓶,他再看了寶特瓶裡的毛蟲一眼,將瓶子放進背包。
帶回家吧。他住的公寓頂樓有幾個小盆栽,弄起來是個小花園,他打算把寶特瓶裡的毛蟲,放到自己花園裡。
回到租屋,從背包拿出瓶子,發現那隻毛蟲蜷曲成一團,一動也不動。
死了?他不敢相信,從爬山地方坐公車回家,也不過兩三個小時,雖然公車上他沒將瓶子拿出來,人很多,怕會嚇到別的乘客。
但他還特地在瓶子上,割幾條細長透氣孔,背包拉鏈也刻意留了間隙,沒道理會悶窒而死?
無論如何,毛蟲終究是一動也不動,好像是死了,但身上皮膚色彩仍然很鮮艷。他把瓶子帶到頂樓,將毛蟲倒在其中一個盆栽上,毛蟲千百隻腳,還是一動也不動,他挖一個土洞,將那隻毛蟲埋了。
當作沒有這件事發生。他有點後悔,當初不知怎地,把這隻七彩毛蟲裝進寶特瓶帶回家,可是再怎麼想,也沒有用,頂樓空氣突然變得很沈悶,他下樓,回自己房間。
一夜無語。
睡中無夢。
隔天早上,他到頂樓澆水,第一個想到的,是昨天埋葬毛蟲的那個盆栽,當他抬起澆水桶,要朝下灑的時候,愕然發現上面有一隻毛蟲,跟昨天那一隻,長的一模一樣。他後跳一步,吐了一口氣,向前察看昨天埋掉毛蟲的地方,挖了一陣,挖不出毛蟲屍體。奇怪的是,不久,每個盆栽都活生生的爬著一隻毛蟲。
同樣斑爛色彩的毛蟲。
看著這些盆栽上的毛蟲,他感覺如同颱風將至的沉悶,空氣很重,悶窒似的喘不過氣來。這些盆栽,他種幾個月了,很確定在頂樓的這些小植物,不會自己生出毛蟲來。
那天,一整天在公司他心神不寧,下班回家,他繞了點路,在路上找到店家,買了一瓶殺蟲劑。
這件事必須有個了結,他心中暗自決定。
回到家,爬到頂樓,他走到盆栽前面,睃巡了一遍又一遍,郤連一隻毛蟲也看不到。他沉默思索了一會兒,然後很仔細地再掃過一遍,又一遍,就是沒有色彩鮮艷的毛蟲踪影。
一隻都沒有。
早上明明看到很多隻的。本來,他帶著殺蟲劑來到頂樓,心跳很厲害,他根本不能確定,自己是否有膽量將殺蟲劑對準一隻隻的毛蟲,狂噴至死方休。
也許早上是幻覺吧,昨晚可能睡得不好,他放心鬆了一口氣,殺蟲劑留在頂樓,一個階梯一個階梯,慢慢地、踏實地,走回房間。
隔天早上,他剛醒來,莫名其妙感到很疲憊,意識不是很清楚,如同往常數不清的早晨,他第一個動作,是到浴室間刷牙洗臉。
「哇!」
剛走到洗臉台,還沒扭開水龍頭,往洗臉台一靠近,迷濛中睜開雙眼,赫然看到洗臉台裡,爬滿色彩鮮艷的毛蟲,一個個不停的蠕動,找空隙鑽,數不清的毛蟲腳在鑽疊蠕爬,整個洗臉台,看起來如同3D電腦的幾何圖形演示,炫目刺眼。
他本能反應的往後猛然一躍,撞到牆壁,昏迷過去。
發佈日期:2015-11-27
畫壼(1):因果

西方宗教大多是一神信仰,就是這個世界上帝存在,而且上帝只能有一個!
很難想像“只有”兩個阿拉同時存在的宗教,有的話,兩個阿拉打起來怎麼辦?就算阿拉不打起來,常常為宗教而戰的人類,也很容易為了各自的阿拉打起來!
為了避免兩個阿拉的困境,西方宗教大多是一神信仰:只有一個上帝存在。這樣的宗教,通常會把上帝當作是一切的根本、最終的解釋。例如說:你家小狗今天在路邊撒泡尿,是神的旨意,明天你家小狗在路邊咬人一口,也是神說了算。
很奇怪吧!如果繼續討論下去,就必須面對諸如自由意志呀、惡呀這一類的學術渣,麻煩到腦袋抽筋!
所以我比較喜歡東方宗教。
也就是佛教。
還記得,大學時中國哲學史的課堂上有一句話,怪里怪氣的教授說了一句怪話:“佛教是無神論者!”
哲學系畢業之後,很多東西我都還給怪里怪氣的教授了,現在盤點下來,大概只有這句話我還留著。
一直以來我搞不懂:明明釋迦摩尼、觀世音每天在身邊出没,為啥那個怪里怪氣的教授會說佛教無神?
現在,就在我打算說這個故事之前,假裝還是哲學系學生的我,仔細分析比較了西方基督教和東方佛教,突然我眼前一道閃光,有重大發現!
基督教信仰一個絶對的神,宇宙間所有的一切皆是神所賜。
佛教沒有絶對的神,更釋迦摩尼佛地說,每個人都不是神,可是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神。只要潛心修研佛法,悟得正道,人人都能夠成為佛教神。
釋迦摩尼、觀世音,在還沒有得道成佛之前,說他們是凡夫俗子,沒有人反對吧!
不同神學觀,帶來不同的因果觀。
基督教裡上帝是唯一神,所有一切都是上帝創造上帝決定,總之就是上帝說了算,衍伸到極端就是宿命論,很灰暗很悲劇色彩的。
佛教不一樣了!在佛教世界裡,每個人都有向上發展的潛力,萬宗萬法互為因果,所以因果關係變得瑰麗多彩。每個人被因果緊緊咬住,然而在此同時,每個人又有自行衍生因果的力量。
要我說的話,佛教信仰的唯一神就是因果。因果這兩個字,是佛教最吸引我的地方。
基督教徒不敢做壞事,是怕違背上帝旨意,死後下地獄,佛教徒不敢做壞事,是怕因緣果報,就算死後僥倖剛好地獄額滿了進不去,也會在下一次投胎轉世時,報應。
但,下輩子太遠啦,大壞蛋難保心存僥倖,想說下輩子投胎受苦關我屁事,於是壞事儘管照做,大鳴大放!
這時候佛法精深微妙的地方就來啦:善惡到頭終有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除非你練就彌勒佛笑口常開的無敵境界,不然,誰沒有倒霉的時候?人生漫長,總有眼淚都快要掉下來的那一刻吧。
到了那個時候,夜深人靜,一個人回首前塵往事,不意外地發現:
自己當過壞蛋!!!
很多精彩的佛教故事,講了很久很久,其實要講的就兩個字:因果。
發佈日期:2015-10-16
圍巾(4)(完):沒有兇手的殺人案件
「原來……這就是你家。」酒店小姐一進門,緊緊抱住他。
儘管他明明知道老婆兒女都出國了,但是偷吃難免心虛,他張望四周神經兮兮的眼神,透露出他的緊張。
「緊張什麼,現在就只有我們倆。」酒店小姐依偎他懷裡撒嬌。
「說不定我老婆突然跑回來!上一次她本來說幾號幾號回來,結果提前幾天就看到她在家裡了。」他把她一整個抱起來,走進客廳再走進房間。
「如果真的這樣就更好玩了,大老婆小老婆都在,趙董你不是享齊人之福?」酒店小姐輕輕捏他一把。
他沒有答話。
那一瞬間,他想起十年起的自己,那時候的他還是個工廠工人,現在他能住像這樣的房子,能被酒店小姐稱之為趙董,原因只有一個:拜他老婆所賜。
酒店小姐小姐見他沈默不語,知道他心裡想著老婆,臉上閃過一絲不悅,但隨即轉化成笑臉,伸出手指撫摸他的胸膛。
她決定以最直接方式,打敗另外一個女人。
他感受到她身體溫暖,同時也享受她若有似無的輕撫,忍不住用力將她抱緊抱到床上,從她耳朵開始進攻。
他在外面偷情習慣了,這是第一次把女人帶進家裡,對他而言,有一種比打野味更新鮮的刺激感,對酒店小姐而言,在已婚男人的家裡上床,有一種完全征服的快感,不但是打敗眼前這個男人,更是打敗這個家裡的女主人。
他們在狂熱中達到高潮。

結束之後,她看到梳妝台上有個盒子,包裝精美,好奇問道:「那是什麼東西?」
「我老婆從老家帶回來的,一直沒拆,我問過她,她說要送人的,先放著。」他還沒從剛才的刺激中回復,這段話說的有氣無力。
「拿來我看看吧!」她一聽到是他老婆的東西,打定主意要搶過來。
「我老婆交待過的,先不要動它。」他察覺到她的想法,隱約覺得不太好。
「那我來幫你老婆檢查一下,看看這東西好不好!」她纏到他身上,伸手撫摸他的臉龐。
她知道,這個男人很老實,她知道這個男人要什麼,她可以完全滿足他,所以反過來,這個男人也要有點回應。
趙少海起身,顫抖著走到梳妝鏡,把那個盒子拿到床邊。
她接過那個盒子,滿足地打開,發現裡面是一條圍巾,顏色是很鮮艷的紅色。趙少海看著那紅色,鮮艷到不像一般的色料,簡直是浸泡過血一樣,有點可怕的鮮紅色。
「是真的!是那條圍巾殺了她!」他後來在法庭上說到這裡,臉上驚恐的表情讓人無法懷疑。「她把那條圍巾圍在脖子上,走到梳妝台照鏡子,沒想到那條圍巾忽然絞起來,狠狠勒住她的脖子,她想跟我求救,但根本發不出聲音。我見狀撲向前,可是無論我再怎麼用力,也無法把圍巾松開。
「我只能眼睜睜看著她倒下去,臉色發青腫脹,耳朵和鼻子流出血來,眼球明顯突出。慌亂之中我拿起剪刀,想直接把勒緊的圍巾連皮膚剪開,可是她雙手一直亂動,我沒辦法好好對準,等到我用腳壓住她的雙手,準備剪下去的時候,她已經不再掙扎,於是我探她口鼻,她死了……
根據測謊結果,他沒有說謊,可是沒人相信圍巾會自動把人勒死。依照案情關係人研判,唯一有殺人動機的是他老婆,可是他老婆回A國去了,有最佳的不在場證據。檢警想傳喚他老婆,可是他老婆一直留在A國,沒有回來,他案發後打過電話給老婆,想問那條圍巾的事,但老婆沒有接電話,後來是電話再也打不通。
他以過失殺人罪被起訴,但是實在找不到殺人的直接證據,案子拖了一年,到最後無罪釋放。案發之後他精神狀態不太好,再加上原本管理行政的老婆不在,工廠的營運一落千丈,到最後只得關掉。
他的房子車子和財產都還有,經濟狀況還可以,他也無心再開一次工廠東山再起,改行計程車司機,只求每天安穩度日。
他在A國的老婆兒女,沒有再回來過。
發佈日期:2015-10-12
圍巾(3):老婆與情人

結婚十年來,他第一次外遇。
在他飛黃騰達的這幾年,主動獻上青春肉體的女孩,一直都有,他沒接受過。他很清楚,有錢不怕沒女人抱,但他更清楚,他之所以有錢,都是因為他有個好老婆。
他的老婆,是A國人。A國是落後國家,工資水平低,最低薪資大概只有台灣的十分之一,所以很多人來這裡工作當外勞的,想賺點錢撈一筆回家。但是,也有少部份外勞家裡經濟狀況其實不錯,他們來這裡工作,只是純粹嚮往這裡的生活環境。
他的老婆就是屬於後者。他跟他老婆認識的時候,在同一個加工區上班,透過朋友介紹的。他想要一個女朋友,她想要一個B國男友,所以他們一拍即合,交往的速度很快,第一天在KTV認識就牽手,一個月內決定結婚。
婚前,他跟朋友借錢辦婚禮,婚後,他才知道老婆家裡經濟狀況不錯。娘家資助他一筆錢,讓他創業自己開工廠,他就跟他老婆兩個,他管業務生產,老婆管財務行政,短短幾年,把工廠做到現在規模。雖然不能跟上市的大公司比,但是和以前幫別人打工領死薪水來比,那肯定是差好幾萬光年的距離。
本來,他跟老婆感情好的沒話說,老婆也很爭氣,婚後不久就生個兒子。直到最近幾年,老婆生第二胞,才開始有點微妙的變化。
第二胞是女兒,在剛懷孕的時,老婆一直嚷著要帶這女兒回娘家,好不容易有個千金的他,當然不同意。他們為此爭執幾次,最後他脫口而出:你們A國是什麼地方?我怎麼可以讓寶貝女兒到那裡?聽到這句話的老婆臉色瞬間鐵青,她沒想到娘家資助他開工廠,她幫他打理工廠雜務,到最後,換來的是這樣一句話。
他們開始不太閒聊,他開始上酒店。
工廠的客戶總是要應酬,免不了花天酒地,以前這種場合,他都讓業務去,自己從不參加。有一次他晚上覺得煩,不太想回家,就跟業務一起去跑酒店應酬。
在那裡,他第一次見識到,B國成熟女人的撫媚,
他很快成為酒店一位紅牌小姐的恩客,每次去都是點她。他老婆每天都在公司,察覺到這件事,氣憤不過,帶著兒子女兒跑回A國去了。雖然一個星期後,回來了,但是帶著兒子女兒回娘家,有了第一次,之後,便成為一個常態。
在一次應酬中,酒店小姐得知他老婆兒女都不在家,緊緊纏住他:「帶我回你那個空虛的家,我來當你的老婆!」他雖然常跑酒店,但是帶小姐回家這件事,從來沒有想過,聽她這麼說,突然酒就醒了,睜大眼睛看著眼前這個女人,她嬌笑著說:「只是臨時的小老婆,一個晚上就好了嘛!」
他一想到回家之後的空蕩蕩,再想到老婆竟然把兒子女兒都帶回A國去,報復心理油然而成,便把她帶回家了。
發佈日期:2015-10-10
圍巾(2):老實的男人

關於人生際遇如何演變,地下街一整排的算命仙,誰也說不准。
特別是當你把時間的座標軸拉長。
一年半載的時間里,班上同學每個都差不多,公司同事也都差不多,可是如果把時間軸拉長到五年十年,那可不一樣,那是完全不同的故事。
坐在你隔壁的小胖同學,生活只有漫畫跟電動,畢業後幾年,女朋友交過好幾個,而且還分現任和候補!反過來看,你依然宅男加處男一枚。
每天跟你吃飯的小張,進公司才沒幾年,現在升到經理了,房子車子孩子一應俱全,反過來看,你依然是專員,只不過從一等專員升到資深專員,人生大事,還在緊鑼密鼓規劃中。
本來注定做工仔命的趙少海,十年前,還是工廠機械操作員,十年後,他自己開設一家工廠,雖然規模只能算微小型企業,但也夠他買別墅開賓士,頭銜聽起來如沐春風:董事長。
以前別人管叫他小趙,現在大家尊稱他趙董。
十年前的他,做夢都不會想到有一天,別人會尊稱他叫趙董,如同他沒想到有一天,婚外情小三這種全天下男人都會幹的好事,他也有一份。
他感覺自己膽子沒有這麼大過,他的心情,就跟國小第一次被同學慫恿爬牆到外面買飲料一樣,興奮、緊張、擔心都有,但是更多的是——血脈沸騰的刺激。當他拿出那件新買、色澤跟偷情一樣鮮艷的圍巾出來之際,他的手在抖,儘管他再怎麼屏氣凝神,手還是發抖,而他的聲音抖的更厲害:「這個…是…給你的…」
回答他的人,聲音嬌媚像顆糖一直在嘴裡,她的笑容男人無法拒絕,當她柔情似水依靠在他懷裡,他恨不得變成大猩猩把她緊緊抓住。
這麼一個妙齡女子的肉體,在他床上,任他進攻。
她嬌嗔,眼睛載著有顏色的隱型眼鏡,是艷麗的深藍色,水汪汪的特別吸引人、或者可以說,特別勾引人。她聽他聲音在顫抖,不禁微笑,她在床上玉體橫陳,卷抱著棉被頗有深意地看著他。
征服一個男人,這麼簡單,她數不清這是第幾個男人被她征服了。
他的手一直顫抖,拿在他手上那條鮮艷圍巾,也在空中顫動,從房間里大妝裝鏡看,兩個人都是靜止,只有他的手跟那條圍巾在顫動,色彩鮮艷讓人眼睛都看花了,有種說不出的窒息感。終於,她動了,起身伸出手來,卻不是去拿他手上的圍巾,而是去摸他的大腿,輕輕搔他大腿的癢,他觸電一般的驚嚇,分不清是害怕她的進攻、還是害怕搔癢,總之,他就是身體本能反應地往後縮。
這是她的必殺技之一,她知道這個男人完了,眼看就快要拜倒在她裙下,她噗哧一聲笑了出來:「害怕?後悔?」
「當然沒有!」他憤力為自己辯解,在這種情況下,很少有男人可以把持得住。
「抱我。」她直接下命令。
他鬆開手上的圍巾,真的變成一頭大猩猩,摟住她狂暴親吻與磨擦,這時的她彷彿一條水蛇,緊緊纏繞住他。
圍巾本來掉在床上,後來又被擠落到床腳邊的地上。
從小到大,他是個老實人,但是再怎麼老實的人,有錢有誘惑,還是會變成一個老實的男人。
發佈日期:
圍巾(1):一樁殺人事件

國小每天騎腳車回家,出校門後,繞學校左邊的馬路,那條馬路跟學校隔著圍牆,圍牆邊是一排松樹。那天吹著口哨,我如同往常,騎腳踏車經過學校旁小路,不經意望向那排松樹,有一個讓我觸目驚心的畫面,即使歲月如梭,到現在二十年後,那畫面還黏在我記憶里:
蒼白一張臉,彎彎的形狀跟月亮一樣,有眼睛鼻子嘴巴,只是沒有身體和脖子,就一張臉,孤伶伶掛在松樹上。
初看是月亮,再看是臉。
我嚇的狂奔回家。晚上剛好家人都不在,唯一讓自己驅妖避魔的方式,是玩任天堂紅白機,印象中是一款模擬1988年漢城奧運的遊戲,把聲音開到二樓都聽的到的程度,好像電動的聲音大了,自己的膽子也大了。哥哥擔心我,打電話回來,他聽到電動的聲音,知道我開得很大聲,頗有同感的覺得我應該沒什麼問題。
二十年後的話說回來,那掛在高高松樹上的,他媽的到底是臉還是月亮?那時候根本沒有仔細看,被嚇得一口咬定它就是,現在過了這麼久,再去回想這件事,開始它到底是月亮還是鬼臉。有些事就是這樣,剛開始發生一口咬定,等到時間夠久,人變得冷靜,十年後、二十年後,當初一口咬定的事到底真相如何,再也沒辦法摸著良心一口咬定。
長大之後我當律師,打過大大小小的刑事案件,每個案件都有被告,每個被告都有屬於他自己一口咬定的故事,通常十之八九,都是咬定自己清白無辜,最後案件結束,法官判下來,有罪無罪就只有這兩種結果,但是有些時候,判有罪,不能證明被告真的殺人放火,判無罪,也不代表被告真的清白無辜。
到底有罪還是無罪,就是我童年所看到松樹上的東西一樣,到底月亮還是鬼臉,時間衝刷過後,很可能再也分不清,更可能的是,再也不重要、再也沒有人關心了。
現在要講的故事,是一樁殺人事件,很多年之前發生的,當初我一口咬定,可是現在再回想起這個案件,我越想越覺得不對勁,所以我動筆把它寫下來,想借由寫作的過程,仔細再推敲一次事情的來龍去脈,希望能理出事情的真相。
殺人工具,是一條圍巾。
圍巾是很特別的服飾,尤其對於台灣而言,更是如此。淡水清晨六度的低溫,已經是打趴一整個冬天的最低溫了,這種氣候,圍巾變成是非生活必需品。於是,男生披圍巾,帥的有點像韓劇《冬季戀歌》里的斐勇俊,女生披圍巾,美的有點像韓劇《冬季戀歌》里的崔智友。於是,圍巾成為冬天里男女間送禮的最佳人氣小品,男生送女生圍巾、女生送男生圍巾,一點也不意外,沒有才是意外。
這是被告趙少海生平的第一條圍巾。
他一直是個老粗,台語話叫做工仔人的命,本來像他這類人,一輩子注定在工廠工地裡打滾,抽長壽煙、嚼檳榔、喝維士比,總是滿身大汗、總是臟兮兮,這些是一般對於藍領工人的刻版印象。
發佈日期:2015-10-09
大太陽奇遇記(4):最後一天

就在我決定往回走的時候,心裡輕鬆許多。
回想前兩次遇到那吸血鬼,第一次我義不容辭救「鬼」,第二次我不小心好奇心太旺盛,經過這兩次的遭遇,基本上我對於這只鬼為甚麼找上自己?還是不太清楚,唯一清楚的是:鬼果然不吉祥。如果不幸再跟它耗個幾次,我的陽氣可能會被吸光殆盡。
孔子講的很好:「敬鬼神而遠之。」連神都要離得遠遠的了,何況是鬼!
往回走的路上,我睜大眼睛前後左右張望,走道上很乾淨,樟樹在艷陽下清爽挺直,仔細看前方路的盡頭,有一灘銀色的水氣在浮動,那個大概就是所謂的海市蜃樓吧!
沒有吸血鬼的世界,原來如此美好。
「喂!小奇呀。」手機響了。
「在做甚麼?遇到吸血鬼了。」我沒有說謊。
「不相信?來何山公園這裡,玉山路上。」雖然知道要小奇大白天跑來這裡,根本是天方夜譚。
「拍張照片?有圖有真相?不要啦,真的拍了會嚇你!」我是說真的。
「那你找我甚麼事?星期天打球?好呀,沒問題,嗯,拜!」
掛上電話,我才想到應該利用機會多拍幾張照片的,如果把那吸鬼血正在融化的照片上傳到臉書,一定造成轟動。或是不用拍照,直接用iphone攝影,效果更好,活生生的紀錄片。
這個念頭閃過之後,我就開始後悔了。這是個不吉祥的念頭,因為,彷彿是在呼應我的想法,吸血鬼馬上就給我機會了。
我走到路的盡頭了,剛才看到的一灘銀色水氣,以為在浮動的海市蜃樓,原來不是。
因為我又聞到那一股燒焦味,當我越走那一灘看似金屬融化成水銀的東西時,那股燒焦味就更刺鼻,幾乎可以斷定,燒焦味是從那一灘水銀發出來的。
我把傘收起來,很怕一不小心幫那灘水銀遮到陽光,然後那灘水銀又會開始逆成長,膨脹成一團麻糬,再恢復成一隻鬼……
堅持我一開始的決心,「敬鬼神而遠之」,我不理它,刻意走在路的最旁邊。
右轉。
前方一個男子倒在地上。那名男子衣服怪異,一副從歐洲中古世紀走出來模樣,金髮碧眼。
有一股寒意在我全身上下流竄,我深深深地吸了一口涼氣。
回頭望了一下,那灘死水銀還在,一灘在浮動著的水氣。
到底做了甚麼孶?電影裡面常常看到是黑道人士夾殺,而我,現在是被吸血鬼夾殺嗎?
「喂,小奇呀!」我拿起手機,滑到剛才的通話者,撥打。
「我在何山公園這裡,快點來救我!」我沒有說謊。
「真的!你趕快來……,我後面有一灘詭異的水銀,前面是一隻正在融化的鬼。」情況聽起來很危急。
「你趕快,騎摩托車過來,記得哦,何山公園,有一排樟樹的那條散步道。」講完掛上電話。
我不再走在路的側邊了,我直接跳進路旁邊的樟樹林,腳下都是泥土跟樹屑,不好走。
回頭張望幾次,那灘水和那個倒在地上的外國人都還在,沒有動靜。
離開了大概有一百公尺遠之後,我穿過樟樹林,到另外一條道路,松了一口氣。
奇怪的事情發生,我聞到一股燒焦味,而且那股燒焦味,鼻子嗅了幾次,感覺是從……是從自己身上發出來的。
看了一眼自己的手,嚇出一身冷汗!
我的手,怎麼會這樣?
手上皮膚像如同蠟像開始融化,觸目驚心這四個字,很適合用在我的手上。
趕緊打開傘,擋開陽光。
電影特效的情景發生在我眼前,本來融化中的皮膚,逐漸回復成原來健康光滑古銅色。
那股燒焦味消失。
有個人影站在樟樹林底下,很高大的一個人,皮膚白得跟石灰粉一樣。
戴著黑色高頂的帽子,黑色燕尾服,金髮碧眼,親切、溫和,微微笑地看著我。
是那隻吸血鬼。
我救了一次,它兩次搶走我黑傘,每次我發誓不走那條不要再見到它,但是不知為甚麼,又會回到那條路上,又會出現在我眼前的,那只吸血鬼。
「Welcome to the Vampire!」
“歡迎加入吸血鬼的世界”,英語雖然一直不是我的強項,但我還聽的懂這句簡單的話。
明明,我沒有被它咬過呀,我想起電影「夜訪吸血鬼」的劇情,吸血鬼美男湯姆克魯斯在輕輕咬一口俊男布萊德彼特,讓他變成永生的吸血鬼之後,好像也是講這一句台詞。
(第一部結束)
……未完待續
發佈日期:2015-10-08
大太陽奇遇記(3):第三天

走在回家路上。
今天陽光特別毒辣,聽說是四十度高溫,這個溫度不會熱死人,但會讓人比死還難受,我顧不得自己是男生了,把背包里的雨傘拿出來遮陽。
突然聞到一股燒焦味,我前後左右搜了一下,走道上很乾淨,樟樹在艷陽下清爽挺直,那股燒焦味不知從何而來。
!!!
不對,此情此景,幾天前才遇到……兩次。
記得很清楚:那股燒焦味是路邊一具吸血鬼正在融化。
第一次在現場,我好心讓傘給吸血鬼撐到涼亭,結果它恐嚇要咬我,把傘霸佔走了。
第二次回到現場,我決定見死不救,也真的和它擦肩而過了,可是,人總是有好奇心的嘛!我回頭瞄了一眼。
那一眼,相當可怕。
前一分鐘還是活生生的吸血鬼,馬上變成液態金屬吸血鬼了,整只像是一團高溫熔化中的麻糬。
重點是:那麻糬還是暗黑色的,跟道路施工鋪的瀝青一樣。
人鬼殊途,我堅持見鬼不救,可是有個問題一直在我耳朵旁邊響個不停:那只鬼……,難道真的會化成一灘黑水?
嗯……,會嗎?
呃……,會嗎?
終於我忍不住撐著傘轉回身,小心謹慎地走向它,在距離一公尺的地方停下來,蹲在它旁邊。
俗話說:好奇心殺死一隻貓。
那團麻糬突然往前躍進,噴出一隻黑手往我這邊撲來,慌張中我松開傘,叭一聲,傘就被那黑手奪走啦!
撐著傘的黑手逐漸改變顏色,本來幾乎融化殆盡的一團麻糬,開始朝向人模人樣發展。
這時候生存的本能反能遠遠超過好奇心,頭也不回我奔離現場。
以上,就是我跟那只吸血鬼的兩次相遇。兩次的結果都一樣,快死的吸血鬼最後都不會死,而我那把黑色的傘不但會救了吸血鬼,最後還會被它搶走。
不管第一次還是第二次的相遇,相遇之後我都發誓不再走那條路,然後也不再買黑色的傘了。
我真的發誓沒有再走過這條路了,可是事實擺在眼前,今天,此時此刻,我又站在這條路上。
樟樹、燒焦味、毒辣的陽光,還有手上這把傘,我抬頭看了一下,是的沒錯,黑色的傘。
我卸下背包,打開拉鍊找了一陣,有了,一把藍色的傘,這把傘才是我跑到全家便利商店補買的傘。
照道理講,手上這把黑色的傘,已經被吸血鬼搶走了,還搶走了兩次。現在,我又回到這條路上,這把黑傘又回到我手裡。
正常來講,黑傘一定先放在我背包里,才會被我拿出來。我記得剛才拿出傘的那個動作,可是我實在想不起來在甚麼時候,我把那黑傘放進了我的背包里,正如同我到底怎麼走這條路的。
今天早上起來,媽媽提醒我要帶傘,我匆匆忙忙吃完早餐,本來還了帶傘,媽在門擋住了我:「都跟你講了,還是沒帶!」邊說邊把我房間那把藍色的傘交給我。
我將傘塞進背包里就出門了。
到了學校,上完課,到圖書館K書,偷看斜對面那個女孩,一個疑似女孩男友的高富帥把女孩接走,然後我也去吃飯了。
多麼正常的一天,我可以想起來每個細節。
嗯嗯,吃完飯之後……,吃完飯之後……
天呀!我竟然想不起來吃完飯之後我做了甚麼,明明今天早上到中午的事,我都記得清清楚楚!
我看了一下手錶:13:13,嘖,真是一個不吉利的時間。這麼說,我是吃完飯散步,就走到了這裡。
頭腦還是很清楚的,這裡是汐止東湖的河濱道路,離圖書館很遠很遠,捷運是好超過五站的距離,騎摩托車至少也要半個小時,我再怎麼厲害,也不可能從圖書館出來之後,來到這裡散步吧!
超自然的現象,只能有超自然的解釋,我開始推敲,這是某種現代吸血鬼的詛咒。
或者是吸血鬼太無聊了想出來的遊戲,畢竟,它每次都躺在那裡,每次都死不了,如果沒有我的話,大概它也不會死吧,不然它幹嘛沒事拿自己生命開玩笑躺在那裡。
這隻吸血鬼找上我了。我第一天就不應該救它,還把傘讓它給搶走,第二天見死不救大概也是不行。
現在第三天了。
如果故事的發展,跟前兩天一樣的話,那麼我走到這條路的盡頭,吸血鬼應該就在左轉前方不遠處。
太陽還是很大,我的頭很痛。救也不是,不救也是。這吸血鬼怎麼偏偏找上我呢?
陽光雖然刺眼,但我的眼前一片昏暗。
咦!吸血鬼喜歡找我,我乾嘛那麼笨讓它找!昏暗間有個念頭閃過,我突然有個想法,很簡單的解決方案。
馬上轉身往回走。
「眼不見為淨,黑心吸血鬼,拜拜!」我在心裡面大聲吶喊。
發佈日期:2015-10-06
大太陽奇遇記(2):第二天

走在回家路上。
今天陽光特別毒辣,聽說是四十度高溫,這個溫度不會熱死人,但是會讓人比死還難受,我顧不得自己是男生,背包里的雨傘拿出來遮陽。
突然聞到一股燒焦味,我前後左右搜了一下,走道上很乾淨,樟樹在艷陽下清爽挺直,那股焦味不知從何而來。
!!!
不對,此情此景,幾天前才剛遇到。
幾天前,還是幾個月前?
有點忘了,但有一件事我永遠不會忘記:那股燒焦味是路邊一具吸血鬼正在融化。
那個吸血鬼忘恩負義,我救了它,它回我以血盆大口,超機巴恐嚇我、搶走了我的傘。
那天回家,我到全家便利商店補買了另一把傘,藍色的,吸血鬼搶走的是黒色傘,我發誓再也不買黒色傘了,每次看到黑色傘,就想那只吸血鬼,還有它那一張大嘴裡面的猖狂牙。
我同時還發誓再也不走那條路回家。後來,我真的沒有再走過。
真的!
但是事實粗暴在眼前,神經錯亂了嗎我?又走到這條路上,甚麼時候開始的?
四處張望的我,眼角餘光中注意我頭上的那把傘。
黒色的傘,去他XX,我竟然撐著一把黒色的傘!自從上次大白天遇到鬼之後,我就沒買過黒色的傘。
一次也沒有。
藍色的、黃色的、好像最後一次是綠色的,但沒有一次是買黒色的。
這把傘,真的是從我背包里拿出來的嗎?
又聞到那股燒焦味道了。
走到路的盡頭了,只能左轉。
記得沒錯的話,上次左轉之後,馬上就看到那只倒在路上的吸血鬼。
我力求鎮定,深深吸一口氣,輕輕悄悄地轉過頭去。
前方五十公尺處,有個男子倒在地上。
是的。那名男子衣服怪異,一副從歐洲中古世紀走出來模樣。
是他沒錯。
如果真的是他,他現在應該極度衰弱,全身軟叭趴,在陽光底下如同逐漸融化的蠟像。
我要趁這個機會奪回我的黒傘,有這個念頭之後,我隨即想到現在手上拿的這把,不就是黒傘,跟我以前被搶走那把,很像。
很像很像……
我趕緊打開我背包里的拉鍊,礦泉水、兩本書、白色帽子、……,一陣慌亂之後找到了:綠色的兩截傘。
這才是我最近一次買的傘。在台北火車站地下街挑到的寶貝,扁平四方,很輕巧,放在背包里完全不佔空間。
那麼現在手上這把黒傘,是眼前這個吸血鬼還我的囉?
有一股寒意在我全身上下流竄。
那只外國吸血鬼,似乎感覺到我的存在了,本來一動也不動在地上,突然間開始……蠕動,掙扎著要爬起來。
他那古怪的肢體動作,活脫像是電影《七夜怪談》的貞子,就是最後最經典的那一幕:貞子從電視機里爬出來。
我想倒頭就走。
雖然種種跡象顯示,他應該就是那個吸血鬼了,但是有個人(有個鬼?)倒在地上垂死掙扎在這大太陽底下發生了,我總不能就這樣見死不救,倒頭就走吧。
況且,最讓我耿耿於懷的那把黒傘,也已經回到我手裡了,我還有甚麼好糾結的。
反正他奄奄一息倒在地上,能咬我嗎?偉大的好奇心是人類一切冒險的原動力,我決定,小心謹慎走向前看個究竟。
要不要幫它,取決於我,至少,這次絕對不再讓他撐傘撐到涼亭!
這條小路有三公尺寛,他倒在左側,我躡手躡腳移到最右側,一小步一小步,緩緩前進。
走近一看,它的臉像是被雨水糊掉的水彩畫,完全看不清五官的輪廓,不過,從他體形和身上衣服來看,也的確就是那隻鬼了。
那股燒焦的味道,本來像是木柴燃燒,現在變成是燒塑膠的氣味了,實在很噁心。
不管他的話,他真的會融化成一團水泥?
「Help……Help!」很輕但是仍然可以辨識的英語求救聲,從一公尺前糊掉的水彩畫中微微放送。
幹!他又快死了。
怎麼我就一定要遇到快死的吸血鬼呀!
我深深吸一口氣,把傘收起來,也許是出於一種報復的心理,我要讓他知道,我可以在大太陽裡。
然後我轉過身,嘿嘿,決定了這次我要——見、死、不、救!
發佈日期:2015-10-05
大太陽奇遇記(1):第一天

走在回家路上。
今天陽光特別毒辣,聽說是四十度高溫,這個溫度不會熱死人,但是會讓人比死還難受,我顧不得自己是男生,背包裡的雨傘拿出來遮陽。
突然聞到一股燒焦味,我前後左右搜了一下,走道上很乾淨,樟樹在艷陽下清爽挺直,那股焦味不知從何而來。
疑惑中走到路的盡頭左轉,發現前方一個男子倒在地上。那名男子衣服怪異,一副從歐洲中古世紀走出來模樣,就近一看,金髮碧眼,還真的是外國人。
「你還好吧?」我話剛說出口就發現不對,應該把破爛英語拿出來試看看才對。
「……我不好,快死了……」原來,這個外國人會講中文!是免不了有點外國腔調,但還是聽得懂。聽他軟叭叭的衰弱語氣,其實不用他說,我也知道他即將成為一具屍體。
「喝點水嗎?還是幫你叫救護車?」生平第一次遇到快死的人橫在眼前,我很慌張。
從剛才一直聞到的那股燒焦味,在這時候噁到不行,我仔細一看,他臉上皮膚像如同蠟像開始融化,觸目驚心這四個字,很適合用在他臉上。
原來老遠聞到的燒焦味,是他的臉正在燒焦!
「救救我吧,把你那傘移到我身上,我不能再曬到the sun。」講到最後他終於飇英文。
他的臉雖然可怕噁心,救人顧不了那麼多,我連忙把傘挪到他頭頂上。
電影特效的事發生了,他臉上本來融化中的皮膚,逐漸回復成白晰的外國人臉。
我倒吸一口氣。
眉頭一皺。
「你臉上皮膚怎麼了?身體還好吧?」我問道,沒有剛才的慌張語氣,取而代之的是開始滋長的害怕。
「我得了一種非常難纏的皮膚病,曬到太陽就會發作,只要不曬到太陽就好了,謝謝你的傘。」他明顯輕鬆許多地說。
「不用謝,你沒事就好了。」我很高興自己救人一命,也輕鬆許多。(但心裡OS:剛才那電影特效是怎麼了?)
「撐著傘跟我一起走到涼亭那裡,我需要在那邊休息一下。」他恢復元氣,講話用的是命令句,而且剛才的外國腔調沒啦,普通話說得標準。
「喔,好吧!」我本著救人救到底的心情,也不管他語氣好不好,其實也不奢望他說一句謝謝。
我想說他比較需要遮陽,就把傘給他拿,我走在他旁邊,毫無疑問我是傘的主人,但是他完全不管傘有沒有遮到我,一路上只顧著自己遮太陽走到涼亭。
「到這裡你應該沒事了吧!傘還給我吧!」這次換我用命令句了。
「還給你?I beg your pardon?」
「已經送你到涼亭這裡,我要走了,我的傘還我吧!」死老外,竟然給我講英語,這句這麼簡單以為我聽不懂。
「我剛不是跟你說過了,我有皮膚病,不能曬太陽的,這把傘就留給我吧。」他淡淡地說。
「這是我的傘。」我堅定地說。
「送給我吧。」
「開玩笑,我救了你一命耶,還把你帶這個涼亭歇息,你不但沒有正常人應該有的感激,還不把我的傘還我。」
「我的確不是正常人,看在你給我傘的份上,我老實跟你講,我是吸血鬼。」
我前後左右搜了一下,太陽保持高溫四十度的毒辣,走道上很乾淨,樟樹在艷陽下清爽挺直,四周圍沒有其他人跡影,整個涼亭方圓一公里以內,除了我,就只剩下眼前這個自稱吸血鬼的……外國人。
這哪招?如果老天要我開開眼界遇到吸血鬼,也應該是個月黑風高的晚上吧!怎麼會是這大太陽底下,然後,我救了一個差點被陽光融化的吸血鬼?
救人一命,勝造七層浮屠,救鬼一命,該怎麼說,活該捐贈陽傘一把?
「如果你是吸血鬼,我就是狼人。」我唯一想到、也是我唯一能做的黑色幽默。
就算他是吸血鬼,好歹我救了他一命,總不能把我的傘搶走吧,這是忘恩負義。
他一定是很不耐煩了,因為他突然間伸手擒拿住我的手腕,惡狠狠瞪著我:「你搞清楚了,如果不是看你好心,幫我打傘遮陽還送我到涼亭,我老早直接先把你給咬死,然後自己撐傘離開,就這麼簡單!」
我想擺脫他的手,卻發現再怎麼用力,都沒有辦法掙脫,他的力量非常大。看著他瞪大眼睛裡面的粗線條血絲,有一股寒意在我全身上下流竄。
他的嘴巴迅速貼進我的手腕,張開的血盆大口裡面,上下兩側各有兩顆大狼犬一樣猖狂的尖銳長牙,嚇得我全身不停顫抖。
「抱歉……抱歉……,那把傘給你吧!請……放過我……」講話的時候我牙齒以極快速度微微顫動,發出答答答的聲響。
「你走吧,不要回頭。」他終於放開我的手,擦了一下嘴巴,拍拍身上衣領,維持他貴族紳士的形象。
情況逆轉,現在反倒是他活了我一條小命。
頭也不回我奔逃離開。
從那天起,沒有再走過那一條路。
發佈日期:2015-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