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藝校(5)(完):小小的戀愛之歌

雖然每天他和女孩沒有甚麼實際的互動,他是就可以跟死黨十分鐘都講不完,而死黨果然是死黨,總是很有興致地聽,從來臉上沒有露出嫌棄枯躁的表情。

求婚大作戰SP

下大雷雨的那天,中午雨停了,他趕快衝回家,匆匆扒幾口飯,被母親念幾句,再匆匆忙忙離開,這一次,他沒有忘記帶把大傘到學校。

上完課後,他帶著那大傘到圖書館,在大太陽底下。

雖然記得帶傘了,但是雨沒有再下過,然後那個女孩子,整個下午沒有來過圖書館。

他一直以為,因為那個女孩,他K書的效率變低了,原本排定一天一章的進度,變成只有一天半章,可是現在沒有那個女孩,效率沒有更好,反而是更差了,他連半章都看不下去。

整個下午,他望著眼前的《電子學原理》發呆。

下午走出圖書館經過那座電話亭的時候,他沒有原因的走進亭子里,拿起話筒掛在耳邊:「喂,你好嗎?」掛上話筒再拿起來:「喂,請問你叫甚麼名字?」掛上話筒再拿起來:「喂,現在做甚麼!」

覺得自己太失敗了,最後他終於離開電話亭。

塞上耳機,MP3隨身聽播放他最喜歡的日劇主題曲大全,他故意將音量轉到轟炸的大聲,他需要以這種方式……逃離這個世界。

《大和拜金女》、《戀愛新世代》、《跟我說愛我》、……、一直到《求婚大作戰》。

他最喜歡的日劇,最青春熱血的日劇插曲:小小的戀愛之歌。

每次聽這首歌,每次想起圖書館裡被藏得好好的藍比巴斯,大概就長澤雅美會把書借出來藏生日禮物吧!大概也只有回到過去的山下智久,才能夠找出那曾經屬於下落不明的生日禮物吧!

「看啊!對你而言最重要的人,一直就在你身邊!」

「只要想要傳達給你,回響激蕩的戀愛之歌!」

好熱血!喜歡一個人沒有別的方式,全力往前衝就是了,他把播放設定改成單曲循環,一路上反覆聽這首歌。回到房間之後,他深深覺得該做點讓自己不會後悔的事。

隔天,他出門前將一張CD塞到書包里,他向幸運女神發誓,如果今天女孩有來圖書館,他一定會親手將這張CD交到女孩的手上。

天氣還是一樣炎熱,昨天突然的那場大雨,根本是亂入!如果不是在電話亭和女孩有過度秒如年的巧遇,他甚至懷疑昨天那場雨的真實性。
每天到教室還沒上課前,他和坐在他後面的死黨J都會閒聊一下。

閒聊的固定主題之一,就是他在圖書館又遇到那女孩的情景,他如何偷看那女孩,那女孩如何疑似也偷偷看他,當然還有那個準時出現的高富帥。

雖然每天他和女孩沒有甚麼實際的互動,但少男情懷總是詩,他是就可以跟死黨十分鐘都講不完,而死黨果然是死黨,總是很有興致地聽他講,從來臉上沒有露出嫌棄或枯躁的表情,因為說實在的:根本沒有重大進展嘛。

昨天在大雨中的電話亭終於有了突破,晚上,他迫不及待打電話給死黨報告。

「嘿,今天又要到圖書館報到啦?」到教室剛坐下,死黨J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當然,我還帶了秘密武器!」他從書包里拿出CD給死黨看。

死黨看了一眼CD,放在桌上,臉上的笑容很得意:「不要說我不講義氣,昨天跟你講完電話之後,我馬上動用所有資源展開人肉搜索。」

「喔,那個女孩叫甚麼名字?」我興奮,興奮之餘隱約覺得死黨真不夠意思,搜索之前也不講一下。

「笨蛋,女孩叫甚麼名字不是重點,重點是你每天掛在嘴邊的那個高富帥!」死黨推了一下眼鏡,露出一副名偵探柯南的微笑。

「高富帥?」對呀,真正阻隔在他和女孩之間的,一直都是那個高富帥沒錯,他開始慶幸有這個死黨真好。

「你覺得,會每天到圖書館接女孩子去吃午飯的,除了男朋友或是准男朋友還有誰呀?」死黨語氣肯定。

「……,真的是男朋友嗎?」如果那時候他的臉要用一個成語來形容,只能是黯淡無光。

「笨蛋,看我對你多好,請我吃個大享堡吧!我查到啦,那個高富帥是女孩的哥哥啦,每天騎重機接她上下班。」

「!!!」

他瞪大眼睛、張開大嘴巴持續有三十秒之久。

早上十點,中正圖書館。

他不安地坐下,拿出背包里的書,看了一眼那張CD,還在。

他昨天在聽小小的戀愛之歌時,就已經計劃好了,要跟求婚大作戰一樣,將CD藏在圖書室的某個角落,然後將藏CD的地方以圖書目錄的方式暗示給那個女孩,然後以後他們每天到圖書館,每天交換CD和聽音樂的心得。

以後,也許是一起參加個普普音樂社、或是一起學吉他、或是一起去看搖滾演唱會……

空氣中傳來熟悉的香味,這香味只屬於他,因為只有他分辦得出來。每次聞到這香味,不久後,輕巧的腳步聲在他身後響起,右前方的椅子被拉開,一本《追憶似水年華》放在桌上,那女孩坐下,成為圖書館裡唯一真實的存在。

小小的戀愛之歌。

中華藝校(4):Sunday morning

N27a01
大雨繼續下著。
他們兩個之間,因為一首搖滾老歌拉近了一點。
不認識的兩個人,只是躲雨恰好同在一個電話亭,彼此沈默很理所當然,可是,如果兩個人開始因為一首歌而認識,再繼續保持沈默,這沈默就變得很奇怪。
他覺得再不說話就窒息了。
「你……聽過這首歌嗎?」
「很喜歡。」
「一首很老的歌,美國六十年代的。」他努力把話接下去。
「我每天……都是在這首歌中醒來的喔!」女孩輕輕地說。
他望著她,想像她在早晨醒來的模樣,如果,他在她的身邊,靜靜等候她醒來,看到她眼睛剛睜開來的那一刻,該有多美妙!
看他突然不接話,女孩有點疑惑,眼神在他臉上搜索。
原本消失的雨聲,又開始喧囂起來。
「半個小時了,這雨還沒停。」他假裝看了看手錶,掩飾剛才的遐想。
「嗯。」她注視玻璃窗外的大雨。
看著女孩的側臉,他忍不住猜想,女孩心裡是希望雨快點停呢?還是跟他一樣,希望雨永遠不要停。
他想過無數次怎麼跟女孩認識。
方案A:在圖書館裡故意忘了帶立可白,再裝作不好意思跟她借一下,然後下次帶個小禮物當作感謝。
方案B:在圖書館裡趁著她上廁所,偷偷在她桌上放個小紙條,上面寫著很想跟她做個朋友,然後再跟她要電話。
方案C:擬好一篇文情並茂的情書,在圖書館門口等她,勇敢直接地當面交給她,然後,以後每天一封情書。
所有方案都是在圖書館,每天他和女孩遇到,每天這些方案在他腦海中跑過幾次,方案變來變去,唯一不變的是:沒有一個被執行過。
現在他才瞭解,永遠不被執行的方案再多,完全不如關鍵時刻一場不期而遇。
可是在這關鍵時候,他卻不知道該說甚麼。
很該死!
原來真正重要的,不是該怎麼相遇,而是相遇之後該說些甚麼,他銘心刻骨、他恍然大悟。
「早上本來想帶把傘的!」她擦了一下臉。
「是的,今天早上,我媽也提醒我天氣預報要下雨,可是匆匆忙忙,我還是忘啦!」他硬是擠出這麼多話出來。
「嘿!沒想到雨會下這麼大。」女孩笑了。
「剛才那首歌,很少人知道,沒想到是你的morning call?」
「對呀,我特別喜歡Nico的唱腔。」
「每個搖滾的人,都有屬於自己的搖滾國歌,我心裡的那首搖滾國歌,就是這一首。」
哇靠,講完之後他開始崇拜自己,有為者亦若是!
「哈哈!」女孩露出燦爛笑容,顯然他搖滾國歌的說法誇張到剛剛好。
那首歌就是他的幸運女神。從那首歌為起點,他得知女孩參加一個小眾社團:普普音樂社。社裡面都是一些聽另類音樂的怪咖,這首歌就是社裡面一個學姐強力推薦給她的。他趁機不小心提到自己會彈吉他,而且從高中時代就開始參加吉他社,聽蠻多搖滾樂的,打算大學時組個樂團。
他還不小心透露,最喜歡吉他彈的一首歌,是Richard Marx重新改編貓王的:《Can’t Help Falling in Love 》。
男生總有一種錯覺,以為自己談論夢想的時候,特別閃閃發光,剛剛開竅的他,也不例外。
快樂時間總是過得飛快,不知不覺中,雨停了,太陽露出臉。
這是夏天常有的雷陣雨,本來大太陽好好的,突然下大雨,發洩夠了,大太陽又跑出來。
不管聊得再怎麼開心,他們總是要面對這個事實:雨停了,他們該要走出電話亭,然後再走向圖書館。
電話亭裡回到他們之前很習慣的沈默。
他彷彿被打回原形,很害怕回到圖書館之後,甚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
忘了問她叫甚麼名字?應該跟她要個電話?還是,直接約她去看電影!
轟隆隆的機械聲在圖書館的位置咆哮,遠遠看到一輛重型機車狂飇而來,全白色的重機,停在電話亭外面。
她驚喜打開門,迎上去。
是的,那個高富帥。
原來,他們每天中午去吃飯,騎這一台「把妹利器無誤」的重機……,也許,女孩坐在後面摟著高富帥的腰。
「怎麼忘了帶傘?知道我在圖書館有多擔心嗎?我想出來找你,牽車的時候就看到你在這裡。」
女孩沒說甚麼,坐上重機的後座,載上安全帽。
轟隆隆的機械聲中,他們揚長而去。
還沒問女孩叫甚麼名字耶!他覺得至少應該揮手說再見,但是跟誰揮,跟遠處重機上兩個影子嗎?
他最想要跟女孩說的是:他每天也是在地下天鵝絨的音樂中醒來,只不過他選的歌,不是《I’ll be your mirror》,而是同一張專輯裡的第一首歌:《Sunday Morning》:
Sunday morning
And I’m falling
I’ve got a feeling I don’t want to know
Early dawning
Sunday morning
It’s all the streets you crossed, not so long ago
Watch out the world’s behind you
There’s always someone around you who will call
It’s nothing at all

中華藝校(3):I'll be your mirror

The Velvet Underground and Nico
他心裡總是想著,幸運女神總有一天厭倦那個高富帥,將寶貴愛情分給自己一點,但是這個希望,從來沒實現過。
直到那一天。
那天,烏雲密佈,像個黒壓壓的大棉花糖罩在頭頂,早上出門,母親提醒他氣象預報說可能下雨,他確實聽進去了,傘還是忘了帶。
沒這麼倒霉吧,只要到圖書館前別下雨就謝天謝地,到圖書館之後,雨要下多大一坨他都歡迎。
就在他遠遠看到圖書館已經在前方了,突然間一聲可以把山炸開的巨響,打大雷,緊接而來是瘋狂掃射的大雨。
X的,圖書館就在前方一百公尺處,那女孩大概正在裡面等待著他,但,X的這大雨怎麼瘋狂掃射,他很想不顧一切為愛往前衝,可是他必須考慮全身溼透被館員趕出來的可能,剛好路口有個電話亭,他不顧一切,衝進那電話亭。
雨下很大,大到視線看不清楚,他衝進電話亭之後,嚇了一大跳,因為他差點撞上另一個躲雨的人。
很多時候幸運的發生,都是在陰錯陽差中,當你咒罵完老天之後,下一秒你可能會覺得該感謝老天。
那個另外一個躲雨的人,正是那個女孩子。
他衝進來後發現她也在這裡,那一瞬間他們兩個面對面,之間只有十五公分的距離,那張嬌艷脫俗的俏顏,他在圖書館裡偷瞄了無數次、在夢中遐想過好幾次,這還是第一回,如此近距離、真真實實的在他眼前。
好美!好正!他在心裡大聲吶喊,那一雙黑白分眼的大眼睛,是這世界上最美的星星。
他是剛下雨就躲進這電話亭,她顯然沒他幸運,從她頭髮凌亂,全身衣服都溼透了,可以想見,她是在怎樣狼狽的情況下,躲雨進來。
他衝進來發現她之後,第一個念頭,是打開門要再衝出去,出於本能反應,他乖乖放棄這個形同自殺的行為。於是默默關上門,他聽到她噗哧一笑的聲音,於是他也忍不住轉身,面對另一邊的玻璃牆,傻笑。
外面暴風雨轟轟炸響,小小的電話亭,完全擋住外面一切風雨,是這個混亂世界裡,唯一安全的地方。
如同在圖書館,他感覺到她在偷偷注視著自己,也許因為距離很近,他還感應到她的心情變化,從一開始的驚慌失措、噗哧一笑、到現在的嬌羞畏怯⋯⋯
再不擠出一些輕鬆話講,溫馨電話亭會變成恐怖電話亭,他很清楚。
可是他的腦袋,可能被剛才閃劈的大雷給震碎了,剩下一坨碎片,完全沒有辦法思考。
他一直想著同一件事,想轉頭看看她的臉,可是異常僵硬使不出力,時間分分秒秒經過,他只是望著玻璃門上不停滾落的雨水發怔。眼角餘光中,她不停擦拭臉龐,一直撥弄頭髮,他在女孩這個重覆的動作和不停滾落的雨水間得到平衡感,彷佛世界因此安定下來。但,終於,她停下來,一直注視著他。
他在注視之下無可逃避。大雨、女孩、電話亭,這些東西合起來以一種奇妙的方式,讓他突然想起一首歌,美國六十年代搖滾樂團地下天鵝絨的:《I’ll be your mirror》。在他開始接觸原始滾搖的幾個月,曾經他每天早上聽著這首歌醒來。想著想著,嬌艷脫俗女主唱Nico的歌聲,在電話亭響起,他忍不住跟著啍出來:
I’ll be your mirror
Reflect what you are, in case you don’t know
I’ll be the wind, the rain and the sunset
The light on your door to show that you’re home
外面狂風暴雨似乎減弱一些,轟轟炸響的聲音卻沒有停過,他不確定女孩是否有聽到他啍的歌,只見她猛的抬起頭來,吃驚望著他。對於聽搖滾樂的人來說,這首歌足以列為搖滾國歌,每個人都會啍幾句,但對於一般聽流行歌曲的人來說,這首歌是冷門到不行。
她笑得很開心,看著她的笑顏,他突然有股直覺,這首歌,也是她的搖滾國歌吧!他終於不再逃避她的注視,因為他們兩人之間,突然有了共通的語言。

中華藝校(2):小小根據地

電影《情書》經典圖書館場景
第二天,他坐在圖書館同一個位置,他的眼睛只專注在兩個地方:一個是他正前方的《電子學原理》,另一個是眼角餘光右前方的位置。
他在心里偷偷期待,因為他來了,她也會來,這是兩個人之間無言的約定,儘管他們倆個從來沒有講話過。
她真的出現了,而且就在坐跟昨天一樣的位置,他一開始聞到那熟悉的香味,然後同樣一雙淨白無瑕的手、靈巧冰清的手指、打開那本厚重龐大的《追憶似水年華》⋯⋯
他很興奮,但他必須假裝沒事,首先,下個星期要小考無法迴避,《電子學原理》再不唸就等著死當,今天一定要有進度出來,再者,他怕表現太明顯把對方嚇跑,這樣他就失去每天來圖書館的動力了,愛情事業兩頭空,更慘。
他想到的好方法是,固定每隔一段時間偷瞄那女孩一眼,每個小時的第十二分鐘,是他暗中選擇的時間點。在專心K完一個小時的書之後,期待已久的偷瞄一眼,這讓他進入安定而幸福的狀態。
幸福的時光總是短暫。
「哈囉!」那個高富帥準時在中午出現,帶著陽光燦爛的笑容將女孩領走,不但提醒他該吃午飯了,也提醒他剛才的安定而幸福的狀態,只是假像。
第三天、第四天、⋯⋯,每一天,他懷著相同的期待來到圖書館,一個星期過去,一個月過去,他小心翼翼的期待沒有改變過,可是每天結果也没有改變過,一樣熟悉的香味、一樣的興奮、一樣的偷瞄、一樣的高富帥說哈囉。直到有一天,終於情況有點不太一樣。
那一天,他跟平常一樣時間進圖書館,剛走進自習室就發現今天太特別了,她比他早到,靜靜坐在她的老座位看書。他深深吸一口氣,強作鎮定朝自己的老座位走去,剛走沒幾步路,她突然抬起頭來,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直盯著他。
那麼一瞬間,他全身發冷、同時全身顫抖,低著頭,腳都軟了,勉強走到自己座位,慌亂將書本打開。儘管沒有再抬頭望她,他有一種奇妙感應,覺得她正微笑注視著他的慌亂,當他終於鼓起勇氣抬頭望她,發現她只是靜靜看著自己的書。
他很確定,就在上一秒鐘,她偷偷注視著他,就跟之前好幾個星期好幾個月的每一天,他偷偷注視著她一樣。
這個發現給他一種力量,他不再感到慌亂,因為他太清楚,偷偷注視對方是什麼感覺。於是他閉目屏息一會之後,繼續看書,然後他又感應到她的注視,這次,他亳無遲疑抬頭:
他終於捕捉到她的目光,她正笑吟吟看著自己,好喜歡看她那黑白分明、清澈透亮的雙眼,那裡面有著美麗女孩的千言萬語,那是無須文字表達的詩意。
對視沒多久,她又低頭看自己的書,留下他,怔怔呆望好長一會,他回味她的微笑、她的雙眼,他懷疑剛才瞬間的甜蜜,到底是真是假。
是日起,他一樣,每天準時到圖書館報到,不一樣的是,他感覺自己平淡的大學生涯,即將質變,就從這個圖書館開始,本來是來這裡看書,後來是來這裡偷瞄正妹,到現在,是跟正妹搞小曖昧。
當他感應到那千言萬語的目光在注視自己,抬起頭來,發現那雙會說話的眼睛四處飄移。唸了一會書,沒感應到目光注視,他也會自己抬起頭來,努力用目光向女孩傳達想說的話,女孩彷佛感應到了,就會抬起頭來,這時候,換他趕緊眼睛四處飄移。
這個眼睛捉迷藏遊戲,持續好些日子,他的心裡越來越踏實,即使中午時候那個高富帥來帶女孩吃飯,他也不再失魂落魄,因為他知道,他在女孩心中開始佔據一塊小地盤,只要有心經營,這個小根據地總有機會攻城略地!

中華藝校(1):總有一天

中華藝術學校
空氣中傳來熟悉的香味,這香味只屬於他,因為只有他分辦得出來。每次聞到這香味,不久後,輕巧的腳步聲在他身後響起,右前方的椅子被拉開,一本《追憶似水年華》放在桌上,那女孩坐下,成為圖書館裡唯一真實的存在。
空氣中迷人的香味逐漸將他包圍,滲透進他的細胞裡面,他覺得血液裡酒精濃度提高了,整個人變得很亢奮。
忍不住他悄悄斜過眼睛探索右前方,一雙淨白無瑕的手、靈巧冰清的手指,正打開那本厚重龐大的《追憶似水年華》。
視線移回來,他繼續唸擺在自己眼前、同樣厚重龐大的《電子學原理》,可是他很清楚,那些數學公式完全變成無解的方程式了。
頭很重,他沒辦法把頭抬起來,深怕自己一定會直視右前方,破壞了現在的平衡。他喜歡每隔幾分鐘,偷偷將目光掃向那女孩,看著她專注的閱讀姿態,他感覺到一股能量,那是屬於氣質美女才會散發出來的正向能量。
他甚至開始嫉妒起來,嫉妒她的世界仍然平靜安祥。那女孩今天穿著淡紫色的洋裝,長髮披肩在陽光中閃耀。他身體不安的顫抖,用螢光筆在書上完全不是重點的地方亂劃——總有一天,會的,他一定會鼓起勇氣站起來,走到她面前和她說話,就算是借一隻另外一種顏色的螢光筆也好,只是還不是今天,今天太突然了,他還沒有準備好。
他在計算兩人之間的距離,應該有兩公尺吧!這短短的兩公尺跟兩光年一樣遙遠,需要多大的勇氣,他才能跨越第一步,向兩公尺遠的目標大力邁進。
從那女孩進來到現在,過了多久?如果照不懂得愛情疾苦的手錶來看,半個小時左右吧,但如果是依照他過於強大的內心世界來看,過了幾世紀都不誇張。
有個黑影閃過,不知從何而來,突然潛進本來只屬於他和她的圖書館,他終於抬起頭來,是的,又是那個渾身上下寫滿高富帥的男性動物,似乎這一類的動物,天生都會有陽光燦爛的笑容,太燦爛啦,讓他覺得不舒服。
「哈囉!」男孩聲音低沈沙啞,這樣的人如果到KTV,估計是唱楊坤或是阿杜的歌,他有點無聊的猜想。
「嗨!」她的聲音總是這麼溫柔,輕聲細語帶點嬌氣,簡直可以用林志鈴來形容。不知道有沒有這麼一天,他會聽到她開口講話,不是對著那男孩,而是對他。
「今天看得怎樣了?還順利嗎?」男孩細心的問。
「還可以。」
「快中午囉。」
「喔?這麼快!」
「看的這麼入迷,該吃飯了。」
對話到此結束,女孩沒有回答,但是他彷彿感應她在微笑,開心燦爛的微笑,因為可以清楚聽到他們一起收拾東西,或者應該說,那個男的在幫女孩把書本收進背包,然後他們將椅子靠上,一起離開。
他眼角餘光緊緊跟隨淡紫色洋裝離去的倩影,在他心裡面一塊溫暖的地方,也跟著那倩影被帶走。這時候才有勇氣抬起頭來,至少看個最後一眼,他想。
接下來這一幕,會一直停留在他腦海裡好幾天,甚至是好幾個月⋯⋯,那一雙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她若無其事回過頭來,對著他笑吟吟的,巧目倩兮,像兩顆珍珠在寒夜中閃閃發亮,從他臉上輕輕掠過。
他的靈魂像是被勾走了一樣,心跳暫時停止,時間在一剎那凍結。那個男孩走近她身邊,撥弄了一下女孩柔順的髮梢,在她耳邊說悄悄話,女孩聽了微微笑,男孩的手大方搭在她的肩上。
回過神來,他跟缺氧很久一樣大力吸了幾口氣,發現自己回到一個混亂的世界。《電子學原理》依然厚重龐大,靜靜躺在桌子上,書頁上寫滿許多螢光筆鬼畫符。明明圖書館人還很多,但是他感到一股窒息的沉悶。女孩走了,帶走香氣,也帶走氧氣,但是她回眸一笑的倩影,一直殘留在他眼前,他沒辦法再專心看書。
「總有一天,」他在沉淪之中幻想:「跟那女孩一起走出圖書館的人,會是我!」
這麼想之後,他舒坦許多。現在他可以做的、也是唯一能做的,是等待遙遠的明天早一點來,到時候他又能在圖書館裡偷偷看她,或許跟今天同等幸運,在他終於敢抬起頭來看她離去的倩影時,她會回過頭來對他微笑。
又或許,明天就是那個「總有一天」,這個想法,在現實面前遙遠的不堪一擊,他光想就覺得不可能。
但就是這個不可能的幻想,支撐他留在圖書館抵抗寂寞,支撐他等待遙遠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