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繼續下著。
他們兩個之間,因為一首搖滾老歌拉近了一點。
不認識的兩個人,只是躲雨恰好同在一個電話亭,彼此沈默很理所當然,可是,如果兩個人開始因為一首歌而認識,再繼續保持沈默,這沈默就變得很奇怪。
他覺得再不說話就窒息了。
「你……聽過這首歌嗎?」
「很喜歡。」
「一首很老的歌,美國六十年代的。」他努力把話接下去。
「我每天……都是在這首歌中醒來的喔!」女孩輕輕地說。
他望著她,想像她在早晨醒來的模樣,如果,他在她的身邊,靜靜等候她醒來,看到她眼睛剛睜開來的那一刻,該有多美妙!
看他突然不接話,女孩有點疑惑,眼神在他臉上搜索。
原本消失的雨聲,又開始喧囂起來。
「半個小時了,這雨還沒停。」他假裝看了看手錶,掩飾剛才的遐想。
「嗯。」她注視玻璃窗外的大雨。
看著女孩的側臉,他忍不住猜想,女孩心裡是希望雨快點停呢?還是跟他一樣,希望雨永遠不要停。
他想過無數次怎麼跟女孩認識。
方案A:在圖書館裡故意忘了帶立可白,再裝作不好意思跟她借一下,然後下次帶個小禮物當作感謝。
方案B:在圖書館裡趁著她上廁所,偷偷在她桌上放個小紙條,上面寫著很想跟她做個朋友,然後再跟她要電話。
方案C:擬好一篇文情並茂的情書,在圖書館門口等她,勇敢直接地當面交給她,然後,以後每天一封情書。
所有方案都是在圖書館,每天他和女孩遇到,每天這些方案在他腦海中跑過幾次,方案變來變去,唯一不變的是:沒有一個被執行過。
現在他才瞭解,永遠不被執行的方案再多,完全不如關鍵時刻一場不期而遇。
可是在這關鍵時候,他卻不知道該說甚麼。
很該死!
原來真正重要的,不是該怎麼相遇,而是相遇之後該說些甚麼,他銘心刻骨、他恍然大悟。
「早上本來想帶把傘的!」她擦了一下臉。
「是的,今天早上,我媽也提醒我天氣預報要下雨,可是匆匆忙忙,我還是忘啦!」他硬是擠出這麼多話出來。
「嘿!沒想到雨會下這麼大。」女孩笑了。
「剛才那首歌,很少人知道,沒想到是你的morning call?」
「對呀,我特別喜歡Nico的唱腔。」
「每個搖滾的人,都有屬於自己的搖滾國歌,我心裡的那首搖滾國歌,就是這一首。」
哇靠,講完之後他開始崇拜自己,有為者亦若是!
「哈哈!」女孩露出燦爛笑容,顯然他搖滾國歌的說法誇張到剛剛好。
那首歌就是他的幸運女神。從那首歌為起點,他得知女孩參加一個小眾社團:普普音樂社。社裡面都是一些聽另類音樂的怪咖,這首歌就是社裡面一個學姐強力推薦給她的。他趁機不小心提到自己會彈吉他,而且從高中時代就開始參加吉他社,聽蠻多搖滾樂的,打算大學時組個樂團。
他還不小心透露,最喜歡吉他彈的一首歌,是Richard Marx重新改編貓王的:《Can’t Help Falling in Love 》。
男生總有一種錯覺,以為自己談論夢想的時候,特別閃閃發光,剛剛開竅的他,也不例外。
快樂時間總是過得飛快,不知不覺中,雨停了,太陽露出臉。
這是夏天常有的雷陣雨,本來大太陽好好的,突然下大雨,發洩夠了,大太陽又跑出來。
不管聊得再怎麼開心,他們總是要面對這個事實:雨停了,他們該要走出電話亭,然後再走向圖書館。
電話亭裡回到他們之前很習慣的沈默。
他彷彿被打回原形,很害怕回到圖書館之後,甚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
忘了問她叫甚麼名字?應該跟她要個電話?還是,直接約她去看電影!
轟隆隆的機械聲在圖書館的位置咆哮,遠遠看到一輛重型機車狂飇而來,全白色的重機,停在電話亭外面。
她驚喜打開門,迎上去。
是的,那個高富帥。
原來,他們每天中午去吃飯,騎這一台「把妹利器無誤」的重機……,也許,女孩坐在後面摟著高富帥的腰。
「怎麼忘了帶傘?知道我在圖書館有多擔心嗎?我想出來找你,牽車的時候就看到你在這裡。」
女孩沒說甚麼,坐上重機的後座,載上安全帽。
轟隆隆的機械聲中,他們揚長而去。
還沒問女孩叫甚麼名字耶!他覺得至少應該揮手說再見,但是跟誰揮,跟遠處重機上兩個影子嗎?
他最想要跟女孩說的是:他每天也是在地下天鵝絨的音樂中醒來,只不過他選的歌,不是《I’ll be your mirror》,而是同一張專輯裡的第一首歌:《Sunday Morning》:
Sunday morning
And I’m falling
I’ve got a feeling I don’t want to know
Early dawning
Sunday morning
It’s all the streets you crossed, not so long ago
Watch out the world’s behind you
There’s always someone around you who will call
It’s nothing at all
他心裡總是想著,幸運女神總有一天厭倦那個高富帥,將寶貴愛情分給自己一點,但是這個希望,從來沒實現過。
直到那一天。
那天,烏雲密佈,像個黒壓壓的大棉花糖罩在頭頂,早上出門,母親提醒他氣象預報說可能下雨,他確實聽進去了,傘還是忘了帶。
沒這麼倒霉吧,只要到圖書館前別下雨就謝天謝地,到圖書館之後,雨要下多大一坨他都歡迎。
就在他遠遠看到圖書館已經在前方了,突然間一聲可以把山炸開的巨響,打大雷,緊接而來是瘋狂掃射的大雨。
X的,圖書館就在前方一百公尺處,那女孩大概正在裡面等待著他,但,X的這大雨怎麼瘋狂掃射,他很想不顧一切為愛往前衝,可是他必須考慮全身溼透被館員趕出來的可能,剛好路口有個電話亭,他不顧一切,衝進那電話亭。
雨下很大,大到視線看不清楚,他衝進電話亭之後,嚇了一大跳,因為他差點撞上另一個躲雨的人。
很多時候幸運的發生,都是在陰錯陽差中,當你咒罵完老天之後,下一秒你可能會覺得該感謝老天。
那個另外一個躲雨的人,正是那個女孩子。
他衝進來後發現她也在這裡,那一瞬間他們兩個面對面,之間只有十五公分的距離,那張嬌艷脫俗的俏顏,他在圖書館裡偷瞄了無數次、在夢中遐想過好幾次,這還是第一回,如此近距離、真真實實的在他眼前。
好美!好正!他在心裡大聲吶喊,那一雙黑白分眼的大眼睛,是這世界上最美的星星。
他是剛下雨就躲進這電話亭,她顯然沒他幸運,從她頭髮凌亂,全身衣服都溼透了,可以想見,她是在怎樣狼狽的情況下,躲雨進來。
他衝進來發現她之後,第一個念頭,是打開門要再衝出去,出於本能反應,他乖乖放棄這個形同自殺的行為。於是默默關上門,他聽到她噗哧一笑的聲音,於是他也忍不住轉身,面對另一邊的玻璃牆,傻笑。
外面暴風雨轟轟炸響,小小的電話亭,完全擋住外面一切風雨,是這個混亂世界裡,唯一安全的地方。
如同在圖書館,他感覺到她在偷偷注視著自己,也許因為距離很近,他還感應到她的心情變化,從一開始的驚慌失措、噗哧一笑、到現在的嬌羞畏怯⋯⋯
再不擠出一些輕鬆話講,溫馨電話亭會變成恐怖電話亭,他很清楚。
可是他的腦袋,可能被剛才閃劈的大雷給震碎了,剩下一坨碎片,完全沒有辦法思考。
他一直想著同一件事,想轉頭看看她的臉,可是異常僵硬使不出力,時間分分秒秒經過,他只是望著玻璃門上不停滾落的雨水發怔。眼角餘光中,她不停擦拭臉龐,一直撥弄頭髮,他在女孩這個重覆的動作和不停滾落的雨水間得到平衡感,彷佛世界因此安定下來。但,終於,她停下來,一直注視著他。
他在注視之下無可逃避。大雨、女孩、電話亭,這些東西合起來以一種奇妙的方式,讓他突然想起一首歌,美國六十年代搖滾樂團地下天鵝絨的:《I’ll be your mirror》。在他開始接觸原始滾搖的幾個月,曾經他每天早上聽著這首歌醒來。想著想著,嬌艷脫俗女主唱Nico的歌聲,在電話亭響起,他忍不住跟著啍出來:
I’ll be your mirror
Reflect what you are, in case you don’t know
I’ll be the wind, the rain and the sunset
The light on your door to show that you’re home
外面狂風暴雨似乎減弱一些,轟轟炸響的聲音卻沒有停過,他不確定女孩是否有聽到他啍的歌,只見她猛的抬起頭來,吃驚望著他。對於聽搖滾樂的人來說,這首歌足以列為搖滾國歌,每個人都會啍幾句,但對於一般聽流行歌曲的人來說,這首歌是冷門到不行。
她笑得很開心,看著她的笑顏,他突然有股直覺,這首歌,也是她的搖滾國歌吧!他終於不再逃避她的注視,因為他們兩人之間,突然有了共通的語言。